2004年,江西一13岁少女回家途中被奸杀,凶手:她生得太美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网络上的部分人开始持有一种荒唐的言论:“受害者有罪论”,这种对受害者的苛责,在面对女性遭受伤害的案件时尤为明显。“好女孩才不会大晚上出去吃夜宵。”“她穿得那么少,不就是刻意勾引人吗?”“你为什么要跟那个男人说话?”诸如此类的言论在如今网络社会上比比皆是,好似一场表演拙劣的滑稽剧。
但不论是夜间出门,亦或者是穿衣不够保守,都不是一个女子受到骚扰甚至是欺辱的原因,且无数案例已经证明,当一个人想要行凶犯罪时,跟受害者本人如何穿着打扮没有关系,多少看上去贤良淑德的女子,同样遭受了不法侵扰,就连13岁的少女都无法避开。
难道你要说一个13岁的女孩,仅因晚自习结束要回家,就是做错了吗?2004年的时候,江西一13岁少女在回家途中遭到残忍杀害,而这一切只是因为她太过美貌。
李某出生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因家里比较贫穷,还没来得及在学校学习到足够多的知识便不得不退学,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也无人教导他何为礼义廉耻,何为遵纪守法。
李某不愿守着家中一亩三分地一辈子当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便琢磨着外出打工赚点钱,因此跑到隔壁的龙南县务工。龙南县虽然是直辖县,但说到底还是个县城,晚上大家娱乐活动并不多,稍微晚点街上便没有什么行人,就连路灯都没有几盏,这就给李某之后的犯罪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
小玲是龙南县本地人,刚升入当地一所初中就读,学校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来上晚自习,就算是走读生也至少得上完一节晚自习才能回家。龙南县一到了晚上路上就只有行人寥寥,入了冬之后大家怕冷,更是没有什么人出来行走,每次小玲一个人回家都很害怕。
在小玲从学校回到家中要经过很长一段没有路灯的小路,最近这段时间有开发商在道路旁边修建房屋,小玲一开始还很是庆幸,至少有建筑工地施工,发出的声响让她回家之路可以不那么寂寞,但她万万没想到正是这给她带来了几分安心的施工声,会无意识成为行凶者的“帮凶”。
2004年12月26日晚上9点左右,13岁的少女小玲独自一人走在街头,因周围无人,她的步伐也忍不住快上了几分。
在走到建筑工地附近的龙鼎大道许屋凹路时,有一位沉默的男性与她擦肩而过。该男子身材并不高大,看上去有些畏畏缩缩,小玲没有予以过多的视线,以为只是位普通的路人。
可就在小玲路过该男子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一双罪恶之手突然从身后袭来,无辜的小玲就这样被掩着口鼻一路拖到了路旁。
由于男子身材并不高大,小玲的挣扎倒也弄出了几分动静,可这些响动跟周围的施工声比起来便显得有些“悄无声息”,该男子正是上文所说的李某。
纵使小玲奋力反抗,李某身形也并不高大,可男女之间天然的体力差异让小玲无法真正摆脱李某的挟持,在小玲痛苦的呜咽声中,她被李某丧心病狂的伤害了。
“我会告诉老师的,我一定会告诉老师的!”才13岁的小玲还没有学会在遭遇侵害时,为了保全自己能够先跟坏人虚与委蛇的道理,她斩钉截铁的模样让李某心下一惊。李某就算再不懂法,也知道QJ女性是犯罪行为,更别说他下手的还是一名未成年少女。
为了不让小玲报案,丧心病狂的李某竟又一次伸出了罪恶之手,这回他索要的,是小玲的性命......
夜已深,吵闹的工地也终于迎来了片刻的宁静,趁着夜色遮掩,李某悄悄将小玲的尸体抛弃在建筑工地中,随后连夜逃出了龙南县。第二天上午,休息了一夜的工人一来到工地,就看到小玲的尸体静静躺在工地中,凄惨的模样让一群成年汉子都忍不住心底发凉。
13岁的未成年少女在放学回家路上遭到J杀,如此恶劣的案件立刻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重视,但可惜的是当时监控尚未普及,案发时刻周围也没有目击证人,全国DNA对比库更是还未完善,此案竟然陷入到了调查僵局之中。
时间一晃来到了2020年,距离小玲去世已经过去了16年之久,龙南县警方却始终没有忘记这桩案件。随着信息化的普及以及全国DNA数据库的建立,以前的很多悬案都依靠高科技得到了解决,小玲一案也再度被提上案头。
根据当年凶手留在小玲体内的DNA信息,龙南警方通过数据库的筛查,终于确定了凶手真是李某,并在2020年4月成功在全南县将李某抓捕归案。
被问及李某为何要杀害小玲,是否往日与其有什么恩怨时,这个戴着眼镜的男人神色讷讷道:“没有,我不认识她,只是看她长得太漂亮,一时没有忍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并不提倡“以命抵命”,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中,其实会考虑到多重因素,比如说杀人动机,杀人现场等,但在此案中李某没有任何可以开脱的因素。
杀害未成年人本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更别说李某杀人的动机极为恶劣,是因为QF了未成年少女后,害怕自己暴露被抓,所以采用更加残暴的手段来掩盖罪行,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与QJ罪。
由于此案涉及到未成年人,李某的最终审判结果并没有公开,但根据他所犯的罪行来看,死刑是肯定无法避免的。
让我们再回到开头的那个问题,女性在生活中受到伤害,全都是因为自身的过错吗?看完了小玲的案例后,我相信答案自在每个人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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