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合伙殴打儿媳,反遭儿媳打进医院,儿子: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假如我和你妈妈同时掉水里,你会先救谁?”这个问题可以说是难倒了不少人,女人问这个问题不是真的想知道男人到底救谁,而是想要知道在这个男人心里,究竟是自己更重要还是他的母亲更重要,想要知道在婆媳之间出现问题时,这个男人的态度会是怎样。
因为在真实的婆媳相处之中的确是会有很多问题存在的,这比“落水先救谁”要复杂得多,而作为丈夫,如何处理好妻子和母亲的关系是一门必修课,这门课的要义所在就是“态度”,如果连最核心的人物都不能拿出一个态度来,那婆媳之间两边的关系只能是越来越僵,就像毛宇宁的婚姻一样。
毛宇宁36岁,他的妻子尤丹33岁,两人已经结婚五年,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夹在在他们婚姻中的还有一个女人,就是毛宇宁的妈妈邓清华。按理说来儿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作为母亲应该管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不应该再对儿子的生活有过多干涉,但是因为毛宇宁住得离母亲家很近,所以分了家感觉像没分家一样。
这一天,邓清华受伤住院了,她的伤不是因为自己摔的或者是被别人怎么弄的,而是被尤丹打的。婆媳之间关系不好的家庭有很多,但是把婆婆打进医院的人却并不多见,而且尤丹打了婆婆之后非但一点悔意都没有,还扬言以后还会打她,说话的时候样子非常委屈又凶狠,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调和邓清华与尤丹之间的矛盾,毛宇宁请求了某节目组进行调解。据毛宇宁所说,尤丹和邓清华这一次的争执主要原因是小孩子的教育问题,毛宇宁的父母对小孩比较溺爱,所谓隔代亲就是这样,小孩有什么要求都会尽力去满足。事发当天尤丹的大女儿放学回家想要看电视剧,邓清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作业都没写,一回家就看电视,尤丹作为母亲肯定是不允许的,不过她的教育方式也有失偏颇,看到孩子在看电视拿起衣架就打,打得孩子哇哇大哭。邓清华心疼孙女,看到她打孩子就上去护住,然后和尤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两人最后打了起来,邓清华打不过尤丹,后来被打晕了过去,尤丹又提起菜刀追自己的公公,幸好没有砍到,只砍到了大门。
听到毛宇宁的这一番描述,尤丹似乎是一个“恶媳妇”,然而尤丹却跟记者说出了截然不同的情况。尤丹表示自己那天确实因为女儿看电视生气了,但是她并没有动手打人,反倒是婆婆和公公主动打她,她腹部和身上其他很多地方都还有淤青,右边膝盖受了比较严重的损伤,尤丹说是公公用脚踢的,村委会主任也作证表示他只看到邓清华打尤丹。
在此情况下忍无可忍的尤丹才进行了回击,婆婆倒地之后还叫公公躺在土坑上假装受伤的样子,警察来了就可以说是尤丹虐待他们,说是要警察看见了才有证据,连大门上的刀痕也是公公自己砍的。
毛宇宁当时根本就不在家,他回家之后只相信邓清华说的,觉得是尤丹动手打了自己的母亲,还因此对她破口大骂。作为邓清华的儿子,尤丹的丈夫,毛宇宁应该尽力平衡好她们二人的关系,然而毛宇宁却始终在中间和稀泥,只帮着邓清华说话,让尤丹在家里很难生存。
如果只看邓清华和尤丹两人的一面之词,或许难以看清事情到底是怎样的,但是作为这么多年的邻居,村民的说法就要客观地得多。邓清华是当地出了名的“厉害”,为人勤劳,但是极为泼辣,一点亏都不能吃,所以找了一个儿媳妇就希望能一直干活,最好是里里外外都能招呼上,会持家又会赚钱还要会干活才是最好的。
尤丹偏偏不是持家的能手,她基本不怎么做家务,也没有工作,就是带着两个孩子,饭也不怎么做,毛宇宁有时候做工回家,饭都吃不上一口热的,也许本来她也可以变得更加勤劳,但是在公公、婆婆、丈夫三个人的联合打压下,尤丹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因为毛宇宁对自己不好,对自己的父母也不孝敬,尤丹将大女儿的户口上在了自己家里,怕的就是万一哪天离婚了自己一无所有,而邓清华和毛宇宁却觉得这全部都是尤丹的阴谋,连结婚都是阴谋,因为早有传闻说尤丹家里要拆迁了,所以毛宇宁认为尤丹只是想生一个女儿多分一套房产才跟他结婚。
这么多的误会,彼此之间都不理解对方,甚至相互之间大打出手,尤丹将邓清华打进了医院,好在没有太重的伤情,不然的话就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因为故意伤害罪需要造成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这种损害至少要轻伤以上。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邓清华和尤丹的身上都未出现达到轻伤程度的损害,所以两人都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即便如此,毛宇宁和尤丹的感情已然是破裂了,尤丹觉得跟毛宇宁在一起过日子压抑、痛苦,得不到信任与关怀,最后决定与他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