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黑龙江一多情女子情迷邻居,丈夫捉奸在床,冲动行为酿血案
人们常用“情同手足”来形容兄弟之间的情谊,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尚且讲究义气,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之间必定更加亲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但是这种“肝胆相照”如果没用对地方就会变得很可怕,因为一旦有人犯了错,另一方就会奋不顾身地将其护在身后,最后的结果就是全部都犯错甚至犯罪,必然要接受法律的监督。
以1995年发生在黑龙江的一起案件为例,多情女子情迷邻居,被丈夫捉奸在床,本来是哥哥发现自己的妻子出轨,随后便告诉弟弟一起去抓现行,最后的结果却是弟弟为了给哥哥出气,将嫂子的情夫活活打死,最后两人双双踩了法律的红线,酿成了一桩血案。
黄三(化名)和黄小伟(化名)两兄弟出生在黑龙江一个普通家庭,两人性格都很火爆,出门在外向来不愿意吃一点亏,在外人看来他们俩颇有街头小混混的感觉,偏偏他们俩还特别护短,一致对外,任何一个人出了事情,另一方都会拼死相助。
黄三作为哥哥早几年结了婚,虽然为人暴戾嚣张,但是对妻子还算是体贴细致,然而这种相对而言的细致并没有将妻子阿美的心留住,1995年,黄三一回家就发现自家床上有两个人。
按照平时的习惯,黄三这时候还在外面,要么就是在打牌,要么就是在喝酒,绝对不应该回家,偏偏这天他觉得身体不太舒服所以想回家睡一觉,谁知道早就已经有人在陪妻子了。
他立马上去将那名一丝不挂的男子抓起来按在地上一顿暴打,将其打得失去了反抗的力气之后,黄三又走到门口随便找了个人托口信,要他告诉黄小伟自己抓了个现行,黄小伟此时得到消息之后立马赶到哥哥家里,见到那名男子之后怒气横生,与黄三两人继续对其进行暴打。
你一拳我一脚之后,那名男子被他们俩活活打死,此时已经陆陆续续有邻居过来拉架,但是为时已晚。知道自己已经犯下大罪,兄弟俩赶紧跑到父亲面前寻求办法。老黄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得知两个孩子犯了罪之后不仅不带他们投案自首,反倒是劝说他们俩赶紧“远走高飞”。
老黄帮他们准备好了逃逸所需的钱,兄弟两人就此一南一北分开潜逃。经过走访调查,警方很快确认了他们俩的作案嫌疑,但是由于当时刑侦技术落后,监控摄像头的覆盖率极低,所以他们俩逃跑之后追捕行动难以展开,但这并不代表警方已经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捕。
17年后,也就是2012年,青岛海伦路派出所突然接到了黑龙江警方的协查通报,协查通报称1995年犯下故意杀人致死案的黄小伟很有可能在青岛,并且大有开办餐馆的苗头,请求警方协助调查。
虽然时间过去了17年,但是黑龙江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这两兄弟的追捕工作,当年在现场提取了部分证据,对黄三和黄小伟两人的体貌特征也都做了记录,尽管这些证据在如今看来微不足道,但是在专业刑侦人员的眼里,每一个微小的线索都是抓捕凶手的关键。
四方警方随即对辖区内的饭馆、酒店等场所进行摸查,果真发现了一家正在准备开业的小餐馆负责人十分可疑,警方以进行暂住登记为由对这名男子的饭馆进行检查,通过核实,确认餐馆老板就是黄小伟。
8月10号,四方警方对其进行抓捕,被捕时他显得十分淡定,似乎早就想到有这么一天,到案后对自己17年前犯下命案的事情供认不讳。
他称自己当年去了哈尔滨,哥哥黄三则去了南方,两人自此之后没有了联系。在哈尔滨的时候他改名换姓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一改之前的乖张,为人低调老实,吃亏也不与人发生矛盾,就这样苟且过了好几年。
后来他又辗转在东北几个省份之间,到处做工,由于不敢进行高消费,所以他这几年存了不少钱,后来结识了一名工友,在对方的提议下决定开一家小餐馆,地点就选在青岛。
他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在四处逃亡,没想到一逃就是17年,所以渐渐觉得自己有可能真的已经被警方遗忘了,显然他低估了警方对真相的敬畏之心。
他和黄三两人都是使用暴力手段对奸夫进行殴打,最初的目的为泄愤、给他长记性,而不是故意将他杀害,没有故意剥夺他性命的意愿,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故意伤人罪,最后的结果为故意伤人致死。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黄小伟造成了男子死亡,已经属于情节极其严重,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如果他和黄三两人在犯案之后及时投案自首,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并积极求得对方家属的原谅,基于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基础之上,他最后被判处死刑的几率很小。
由于他犯罪之后畏罪潜逃,改名换姓17年仍旧不主动投案,所以案件的性质变得更加严重,最后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黄三的妻子发展婚外情实属不对,让她和情夫都得到教训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这种“教训”不应当是以生命作为代价,一定要牢记冲动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