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风流老汉肝癌晚期,留下近半个镇的子女,却无一人愿意来相认
“凉风有习,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是《小宝与康熙》中韦小宝的口头禅,他一生娶妻七位,贪财好色,但是又实打实地成为了“爽文男主”。但是这种剧本并不适合在现实中上演,“多情浪子”最后落得圆满结局的可能性很小。
在湖南郴州郊外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位老人独自住在昏暗的屋子里面黯然神伤。一张破旧的床,已经掉漆了的椅子,已经挂丝的床帘,让这位老人看上去更显落寞。在农村里面这种孤寡老人其实不在少数,人们很容易就以为这位名为李卿远的老人也是一位单身了一辈子的老汉。
事实恰恰相反,李卿远不仅不是单身了一辈子,反倒是在莺莺燕燕中纠缠了一辈子。与他正式结为夫妻的有五个女人,与他纠缠不清最后也没有得到名分的则不计其数,用村民的话来说,他的子女几乎遍布半个镇,镇上的年轻男女相爱的话,保不齐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这种话虽然带有夸张的色彩,但是就李卿远有过五任妻子这一点来看,传言也并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既然有这么多儿女,有这么多与自己有过夫妻之恩的人,为何最后他还是一个人在房间流泪?多情反被多情害,这也都是他自己做的孽。
年轻的时候,李卿远确实可以说是当地有名的青年才俊,他身形较瘦,穿西装颇有一种别样的风味,他天生长得英俊,嘴巴极为乖巧,特别会哄女人开心。自己也做过一点小买卖,还在工地上包过小工程,生活过得很是惬意。
青年才俊,风流倜傥,李卿远认为自己正是意气风发时,英雄自然要有美人配,所以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的相伴。冲动之下,他与自己第一任妻子结婚了,婚后很快就生下了孩子。不过那个时候李卿远还很年轻,根本就没有家庭责任意识,仍旧不知收敛,所以妻子很快与他离婚。
这样的“年少冲动”又继续了几次,这一次他又在婚内认识了邹文香。邹文香是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对李卿远这样看起来风度翩翩的男人没有一点抵抗力,不知不觉就沉溺于他的温柔陷阱中。
李卿远那时候对邹文香说自己是单身,从来没有结过婚,他的状态也确实不像是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更不用说有孩子,所以邹文香相信了他,与他结婚了。婚后才发现她不仅结过婚,还结过三次婚,追求她的时候与前妻才离婚不到半年,三任妻子都给他生了小孩。
这种情况是邹文香无法接受的,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他,邹文香也还是尽好了一个妻子的职责,她每天都将家里打理得井井头条,每天都在家里等待着丈夫回家,就这样,邹文香也在几年里面给李卿远生了几个孩子。
即便如此,“浪子回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并没有发生在李卿远身上。几个孩子的出生使得他对家庭越来越厌烦,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经常在外面与别人厮混,邹文香后来终于发现了,还看到他与自己的前妻不清不楚,终于决定带着孩子离去。
那时候的李卿远心高气傲,并不认为一个女人的离开对他来说算什么损失,后来又娶了一个老婆。很少有女人能拒绝他在追求时表现出来的温柔和体贴,通常也都会为他英俊的面容而臣服,婚后则没有一个女人能接受他的信马由缰与不负责任,第五任妻子也选择与他离婚。
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他四处留情,风流成性,眼看着也到了需要安定的时候,这时候他才发现身边的同龄人早就有了幸福的家庭,而他这些年浪迹四方,事业没有成就,家庭也不完整,连房子也还是破破烂烂一个。
到了晚年,李卿远查出了肝癌晚期,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这时候他终于感觉到了孤独,也终于想起自己最对不起的人就是邹文香。他找到一个节目组的人帮忙希望他们能帮自己找到邹文香以及自己几个孩子,看他们一眼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遗愿,但是这个愿望也成了奢望。
由于他年轻时对这些子女从来不管不顾,所以就算到了临走的时候,也没有人愿意回去看他一眼。根据原《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李卿远其实对自己与每一任妻子生下来的孩子的血缘关系都是无法被隔断的,他每一个孩子都有法定抚养义务,可是他基本没有履行过。
当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法定的,根据原《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李卿远在没有劳动能力、失去收入来源之后,他的子女们对他有赡养义务,应当照顾他,不过李卿远年轻的时候毕竟把事情做得太绝,所以邹文香在听到要去见他的时候无比愤怒,称自己现在圣湖过得很好,不愿意再见到他。
她的大儿子虽然曾经表露出愿意去看望一下他,但是一想到他曾经抛弃过自己和母亲,便也决定不去了。已近80的李卿远看上去很是可怜,但是年轻时欠的情债太多,这时候就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