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结婚两月每周都出差,丈夫起疑跟踪后破防:把彩礼退给我
有“异地恋”,也有“异地婚”,人们常说距离产生美,但对男女感情而言似乎不是这么回事。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经得住外界诱惑的考验,伴侣不常在身边,被诱惑引着走向背叛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即使双方有了法律上的关系,也无法保证背叛不出现,只不过相比恋爱期间的背叛,婚内背叛要付出的代价大些。
福建男子郑某就很不幸地遇上了伴侣婚内背叛的状况,他和妻子小丽(化名)结婚后总是异地,聚少离多,原本因为这事郑某还对妻子有些愧疚感,可在一次跟踪行动后,他的愧疚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取而代之的是怒火、憋屈、懊悔以及焦头烂额。
能让郑某如此头疼,当然是因为妻子的背叛不仅给他造成了精神伤害,还带来了现实问题。
郑某在深圳上班,因为忙着工作迟迟没找对象,这让老家的父母非常着急,拜托熟人和亲戚帮着介绍。郑某也不好让父母白忙活,一回老家有什么相亲安排都会去和女方见面,就这样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小丽。
刚开始两人并不来电,只是碍于亲戚的面子互相加了联系方式,偶尔聊几句,但2020年年初,郑某滞留老家,多了一些空闲的时间,于是和小丽聊的话也多了,慢慢地两人就聊出了感情,开始恋爱,逐渐走到谈婚论嫁。
为了和小丽修成正果,郑某每次去小丽娘家都会带不少礼物,果然赢得了未来丈母娘和岳父的欢心,很快两人的婚事就敲定了,不过在这个过程中,郑某也有点疑惑在心中闪过,因为他觉得待在小丽娘家的时候,那边的亲戚邻居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异样似的。
当时郑某虽然略觉得不对,但并未深想,只当他们是纯粹好奇而已,直到婚后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婚事谈得很顺利,郑某按照小丽家的要求拿出了5万元的彩礼,随后抱得美人归,但举行婚礼后两人只柔情蜜意了几天就分开了。
郑某返回深圳上班,而小丽工作在本地,她不愿跟丈夫一起去深圳另找工作。郑某觉得夫妻异地相处不是长久之计,便盘算着多赚点钱回老家做生意,好和妻子长相厮守。
然而他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展开就胎死腹中。
原来,郑某为了多和妻子相聚总是深圳老家两头跑,结婚没多久就跑回老家好几趟,谁知后来父母和他聊天时,无意间提起小丽婚后基本每个周末都要出差。
这让郑某内心起了疑,据他所知妻子的工作应该是不需要总出差的,这么密集的频率,是不是别有原因?虽然他不愿意往最坏的方向想,可如果事情真像他猜测的那样,那他必须尽早止损。
为了查清真相,郑某专门跟公司请了一段时间假,他装作若无其事回家一趟又很快离开,对妻子说自己要回深圳上班,实际上却在附近住着,让父母看小丽要出差就第一时间通知他。
果然这次小丽在丈夫走后不久便说自己要出差去趟外地,收拾了东西匆匆出门,郑某立马跟在后面。他一路上想东想西,心情随着前面妻子车的转向而起伏,发现妻子把车开到了某个高档小区的时候,他心中的猜想已经越来越清晰。
因为这个小区就是小丽老板住的地方,他见过小丽的老板,也记得他的车牌号,小丽把车停在了她老板的车子旁边,而后便和对方有说有笑地一起上了楼,躲角落看到这一幕的郑某内心怒火熊熊,但他还是拼命克制了自己,没有即刻冲过去当面闹将起来。
他还抱着一点微弱的希望,希望妻子很快就下来,证明她只是有点公事要找老板而已,可当晚他在楼下守了一夜都没看见小丽的身影,直到第二天才见她出现,这次又是和她的老板走在一起,两人肢体动作显得很亲密,郑某终于彻底死心破防了,他转身就回了家静静等着小丽回。
此时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婚前去小丽娘家时,那边的亲戚邻居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点异样,为什么他和小丽结婚时,小丽的同事一个也没来。小丽当时解释说同事都很忙,可现在看来,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她和老板有关系的事,只有自己这个丈夫不知,平白当了冤大头。
越想越气的郑某在小丽“出差”回来后便直接摊牌了,他告诉小丽自己已经掌握了她外遇的证据,没什么好说的,马上就离婚,两人结婚还不到两个月,当初给的5万彩礼至少得退3万给他。
本来是很简单的事,却没想到后续的状况让郑某相当头痛,原来小丽见挽回无效,同意了离婚,却不同意退一分钱彩礼,理由是郑某这段时间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害得她无心工作两月都没去上班,这笔损失应该由他补偿,就拿彩礼抵账。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彩礼确实是可以要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郑某和小丽的婚姻中,小丽是毫无疑问的过错方,她所谓不退彩礼的理由十分荒诞,因为矛盾本就是因她而起,不是因郑某而起,婚内外遇虽然不是退彩礼的法定事由,但司法实践中还是会将双方共同居住生活时间的长短作为酌定返还彩礼的因素。
此外一般来说婚内外遇在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时可能归为“重大过错”,如果小丽不肯好好协商离婚,郑某还是可以走法律途径弥补自己的损失,法院可基于双方婚姻实际情况作调解、判决,尽可能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
这段婚姻因为小丽的荒唐行为成了一场闹剧,在伤害了郑某的同时必然也会对她的名誉产生影响,可以说是两败俱伤,既然走入了婚姻就应当保持忠诚,异地或别的什么理由都不是无法抵抗诱惑的挡箭牌,一切只在人心,人太贪婪太自私,对婚姻不负责任,终将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