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一妻二夫荒唐案:女子与两位丈夫同居一室,最终酿血案
爱情和其他感情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其唯一性,数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做“有且仅有”,恋爱与婚姻就都讲究“有且仅有”。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目的就是保证婚姻的纯粹性和唯一性。
不过有的人总是心性不定,相比一夫一妻,更加向往古代的“妻妾成群”,这种思想显然违背了如今的道德伦理,不利于家庭生活的稳定和谐。一旦感情中出现“一对多”的局面,最后肯定都会以悲剧收尾,即便最开始的时候所有参与者都同意这种荒唐的关系也不可幸免。
2015年9月30日,内蒙古乌丹派出所接到一个语气十分慌张的报警电话,报警人是一名女子,她称自己的丈夫被人杀了,尸体现在就在乌丹的村子里面,而她报案时则在赤峰元宝区。
这一个电话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根据她提供的线索,警方确实发现了一具男尸,满身鲜血躺在床上,可以看出行凶者当时的怨恨情绪不小。这名女子虽然不愿意再透露更多信息,但是她就是侦破这起案件的关键所在,所以警方第一时间找到了她,经她之口,一桩颠覆人们三观又充满悲惨色彩的闹剧这才在警方面前展开。
报案的女子名为侯素君,45岁,死者是她的丈夫王井民,据侯素君所说,杀害王井民的人就是她的前夫马瑞,然而警方经过调查之后却并没有发现侯素君与马瑞有结婚登记记录,更关键的是,警方根本就没有在系统中找到侯素君所说的马瑞!
显然,“马瑞”只是一个假身份,不过警方很快就查到他真实的身份是任吉文。为什么要改名换姓?为什么连他的妻子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任吉文身上藏着的谜团太多,首要任务便是找到他。
经过不断排查,他的身影终于在一个监控画面中出现,不过匆匆而过的几秒钟只给警方提供了一个大致的方向,案发后第6天,警方终于在一个小村庄里面将他抓获。他看到警方的时候满眼都是恐惧,那种恐惧的眼神中藏着的东西太多,原因就是他身上背负的并不止一条人命。
任吉文被抓的时候已经51岁,与侯素君在一起已经十几年,不过两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虽然侯素君对警方说他只是她的前夫,但是在案发时,王金民、侯素君、任吉文他们三个人就睡在一张床上。
三个人睡在一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有段时间,任吉文最后因为受不了这种气而挥刀砍向王井民,但是当初提出三个人住在一起这个想法的人其实就是任吉文自己。
他生性火爆,十几年前还在辽宁老家的时候,与自己的叔叔发生了争执,那时候他便提着一把刀说要杀了叔叔,结果被劝架的人拉住了,被拉住之后任吉文更加怒不可遏,挥刀胡乱捅刺之后造成一死四伤,犯下这起命案之后他便仓皇逃走,逃到了内蒙古。
侯素君就是他在内蒙古改名换姓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她温柔、善解人意,所以任吉文对她很是疼爱,任吉文不敢领证,但是对侯素君交付了全部的真心,不管什么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她,从来舍不得让她受一点苦,侯素君也明白他对自己的心意。
任吉文平时喜欢给自己卜卦,有一天他突然算到自己在2015年10月会有一个坎,这个坎很难跨过去,他估计自己可能要被警方抓走了,唯一担心的就是侯素君没有人照顾。于是一个荒唐的想法在他心里萌生了。
他决定找一个人陪着侯素君,三个人一起过日子。很快他就找到了王井民,王金民已经47岁了,一辈子没结过婚,听到自己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讨一个老婆,他满心欢喜,很快就答应了下来,2015年9月份的时候与侯素君领了结婚证。从这时候开始,王井民与侯素君才是合法夫妻,任吉文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外人。
任吉文将王井民接到自己家里,因为只有一张床,所以三个人就只好睡在一起。王井民对此倒是并不介意,但是任吉文每天晚上听着都觉得十分难受,怒火无处发泄,毕竟人是自己找来的,但是装作听不见他又做不到,这种日子过得简直叫他生不如死。
任吉文每天在外面做工赚钱,王井民天天在家陪着侯素君,小半个月过去,王井民突然觉得任吉文的存在很多余。他知道自己是侯素君的合法丈夫,所以威胁任吉文赶紧搬出去,还说以后都不许他再去侯素君家里了。
任吉文心下震怒,但是也忍了下来,后来听到王井民经常使唤侯素君做这做那的,他心里实在是气不过。自己放在心尖上疼爱的女人,怎么可以被他使唤?这时候王井民又说了一句让任吉文完全无法忍受的话:“你再不走我就告你QJ我老婆!”
这不就是又要让警察来抓他吗?任吉文逃了那么多年,就是为了摆脱警察的追捕,如果王井民真的报警,他这么多年的担惊受怕就都白费了。就是那一瞬间,任吉文起了杀心。
趁着侯素君出门关窗户的时候,任吉文拿起尖刀很快就将王井民的生命结束了,随后他便带着侯素君一路潜逃,在一个地方与她分开,希望她好好生活,不希望自己连累她,但是没有想到自己会在6天之后就会被逮捕。
早在十几年前他就已经犯下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法律,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激情杀人、义愤杀人等情形,与任吉文的情况不同。
任吉文事先就准备好了作案工具,作案时手段极其残忍,行凶后选择潜逃,没有悔过意识,两次犯下命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所以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2016年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处他死刑,在十几年之前,他就知道这是自己终有一天会面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