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被人错认为小姐惨遭侵犯,对方:穿成那样就是小姐
互联网上有一句很火的话:“你可以教你的孩子防备陌生人,提高警惕,但不能让她怕穿碎花裙子。”
不管是保守的还是开放的态度,我们都应该给予尊重。穿衣自由不是说说而已,女性不该为骚扰买单,穿什么都不能成为被骚扰的理由。
但有些男人仿佛天生就有一颗作恶的心,他将自己的错误归咎于女性的穿着,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女人活该。
正如本案的薛梅(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因衣着性感被人当成小姐被侵犯,事后对方竟反咬一口,说她穿成那样就是小姐,就是在故意吸引男人。
2012年8月7日,四川省某市警局来了一个报案的女人。此人衣着时尚,身材姣好,但是却浑身青紫,走路的姿势也非常奇怪,引得路上的行人频频关注。
此人名叫薛梅,是一家外企的翻译员,她说昨晚她在酒吧喝酒,喝酒后却被人强行带去宾馆并且惨遭侵犯。
随着警方与薛梅的谈话,昨晚的场景被还原。
案发当晚,薛梅约了朋友去酒吧喝酒放松心情,但同事突然加班去不了,而薛梅自己刚分手心情不好,想用酒精灌醉自己,于是薛梅独自在酒吧的角落里喝酒。
而且薛梅想着,法治社会,酒吧里面也有监控,应该不会不安全。但没成想,薛梅还真出事了。
期间有很多人搭讪,薛梅均未理会,薛梅越喝越多,到后面就喝醉了,薛梅想去个厕所之后回家,没想到却被人从厕所门口拦下。
对方身强体壮,薛梅挣扎无果,被人从酒吧后门带去附近的宾馆开房,薛梅数次挣扎,但喝醉酒没有力气,挣扎的时候把力气全用光了,喊都喊不出来。
并且期间还被男子拳打脚踢,薛梅更是无力反抗,到房间后薛梅被侵犯数次,身上全是青紫的痕迹,薛梅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下午。
薛梅醒来后,发现桌子上有500块钱,那个男人早就不见了。
薛梅越想越气,对方这是把自己当小姐了?薛梅宿醉,完全想不起来那人模样,自己好好一个姑娘就被人这么侵犯,于是薛梅前来报警。
警察根据薛梅的讲述来到了酒吧,查看监控,很快警察发现了目标。问了一下酒吧负责人,这人名叫高斌,是这个酒吧的常客。
这个酒吧确实经常有小姐来揽客,外面的小宾馆跟那些小姐都有合作,一般都是先登记入住,第二天结账。
监控显示,高斌早就注意到了薛梅,看薛梅的眼神就像看到了猎物一样。
高斌坐在薛梅身后喝酒,薛梅起身后,高斌也马上起身跟随。并且,高斌早就开好了房间,打算喝完酒休息一下。
宾馆的工作人员看见高斌和酒醉的薛梅表现得习以为常,所以,高斌带薛梅去宾馆时才这么顺利,无人阻拦。
警察在高斌工作的地方找到对方将高斌带走,原来高斌是个银行职员,并且早就结婚了,他的工作还是妻子给找的,但妻子性格彪悍,高斌就经常去酒吧找小姐放松。
警察询问高斌为何要侵犯薛梅,高斌却说:“她不就是小姐吗,我又不是没给钱。”
警察问他为何认为薛梅是小姐,高斌却理直气壮地回答:“她穿得那么性感暴露,不就是小姐吗?”
薛梅听着高斌的话,实在觉得此人荒唐至极。他侵犯自己竟然没有一点愧疚,还认为理所当然。
自己什么都没做错,就是因为穿得性感就被人侵犯,还挨了一顿打,薛梅气愤不已。
2012年9月,经四川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高斌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高斌的妻子知道后大怒,也与高斌离婚。
对于这样的结局我们只能说一句活该,谁让高斌理所当然,一意孤行,将薛梅这个干干净净的姑娘侵犯了,甚至还怨薛梅穿的性感。
而薛梅刚刚与男友分手,就惨遭侵犯,还被人暴打一顿,身心都受到了伤害。这件事情会伴随薛梅一生,想起来就让她感觉到难受、恶心。
穿衣自由从来都不应该说说而已,高斌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还将自己的错误归咎于薛梅的衣着暴露,还给人贴上了小姐的标签。
高斌的行为让人气愤,女性穿衣自由不能成为被骚扰的理由。就让高斌在监狱里慢慢反思悔过吧。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女性穿的少就是错,一旦女性因此受到伤害,就认为是受害人的过错。那么,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就代表支持“受害者有罪论”。
你是否持受害者有罪论,或者持这类观点的人存在何种心理?只要关注笔者,并私信”受害者有罪论“,就能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