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男子实施物理阉割,医生为他缝合,他说:丢马桶冲走了
在法律中,有相当一部分罪行都涉及到性,性别的不同会导致同一行为有两种不同的结果,经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之后,相关法律越来越规范,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可以很好地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不过有些罪行性质特殊,所以性别是非常重要的犯罪构成要件,在生活中还有一些特殊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2017年,杭州某医院走进了一位看上去十分痛苦的年轻男子,他面目狰狞,裤子一直在淌血,裆部更是早就已经被鲜血浸透。
护士赶紧给他挂了急诊,带着他进入了医生的就诊间,看到他的时候,就算是已经在医院接诊过无数病例的医生也难掩震惊。对男科的医生来说,病人的睾丸扭转、破裂或者因为患者自己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的情况见得不少,但是像这名男子一样滴着血进入病房,左侧睾丸不翼而飞的患者很是少见。
当医生进一步确认了患者的情况,愈发觉得这名患者遭受了非人的经历,于是赶紧询问他睾丸是怎么丢失的,得到的回答是:“我自己割了!”
“挥刀自宫”是武侠小说中才有的情节,《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付出这种惨痛的代价为的是一统江湖,那么眼前这名男子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他的回答再一次让医生震惊:“我想做一名女人!”
医生并没有将这种话当真,首先考虑的便是患者的生命安全问题,根据现如今的医学技术,就算进行了“物理阉割”,只要在6个小时以内进行“归位修补”,缝合之后,眼前这名小伙的睾丸复活率还是很大的,但是这时候他却又说“割下来以后就丢进马桶冲走了。”
这名小伙姓孙,1992年出生在安徽,一个人前往杭州务工多年,一直没有交女朋友,据他所说,成为一名女性是他从小到大的愿望,到了这一年这种愿望特别强烈,所以终于决定自己进行“物理阉割”,为了不让自己后悔,将睾丸割下来之后他就扔进马桶里面冲走了。
他这种特别的想法其实源自家庭环境的影响,人的性别意识是先天决定的,但是后天的环境影响也很重要。根据埃里克森阶段理论,人在青春期是自我同一性和角色混乱的冲突期,这一时期人们对自己的定位并不精准,需要后天环境去影响。
小孙的父母从一开始就将他当成女孩子去养,从小就给他买很多漂亮的小裙子、发卡和发饰,在10岁以前,他的头发也一直留得很长,看起来和女孩子无异,而他自己也很喜欢这种被人夸赞漂亮的感觉。
成年之后,小孙还是希望回到以前那种做“女生”的日子,尽管和父母因为发生了矛盾而离家出走,但是父母对他的影响十分大,因为他已经认定了自己就是一名女性。
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因为对自我的认知障碍而产生了很多不愉快的经历,上洗手间的时候会因为有男性站在自己身边而感觉被冒犯,为了保持纤细的体型,他几乎不进行锻炼,所以像女性一样柔弱,这种情况使得他受到了不少冷眼和嘲笑。
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女性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在2017年的这天拿起刀对自己“下手”了,他天真的以为只要将生理部位进行切除就可以变成女性,实际上变性手术是一个相当繁琐、复杂以及困难的过程,需要承担的风险极大,绝对不是“一剪刀”的事情。
接受变性手术并且成功之后,行为人需要拿到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文书,带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进行性别变更登记,所有程序和证明材料都已经到位了,行为人才可以从法律层面进行性别的变更,“变性”才算真正完结。
如果仅凭一个人的外貌或者身体某些器官的缺失就认定为“变性”,显然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当这一特殊群体发生犯罪行为时,更有可能遇上问题。
QJ罪和WX、侮辱妇女罪是两项与性别关系最大的罪名,特别是QJ罪。此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
这一罪行的行为人是男性,受害对象是女性,像小孙这样他自认为已经是一名女性但是其实还是男性的对象,即便受到了他人的可以骚扰和QF也不构成QJ,因为在法律上来说,他仍旧是一名男性,不能成为QJ罪的受害主体。
在修订之前,WX、侮辱妇女罪同样只针对女性,即对女性做出不雅行为或者骚扰时才构成此罪,在修订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将“妇女”变更成为了“他人”,也就说明对男性进行侮辱的也会构成此罪,所以像小孙这样的群体,在还没有正式变更性别之前,如果受到骚扰或者其他行为,只能以WX、侮辱他人罪来对行为人进行定罪。
法律总是在不断完善,力求保护所有群体的合法权益,可以提交性别变更这一申请就说明了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小孙想要成为一名女性的想法和愿望值得被尊重,但是他这种自我“阉割”的方式并不可取,一定要到大医院里面咨询相关专家的专业建议。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图片源自网络,仅供叙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