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一对母子在家睡觉时突然失踪,儿媳:已经成了腌肉
在千万个家庭中都有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儿子没有成婚时,父母会催着结婚,终于结婚的时候父母欢天喜地,但是到了和儿子、儿媳真的住在一起的时候,婆媳矛盾就会突然爆发。
这种奇怪的现象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的标准流程,不管结婚前男人对妻子如何贴心,婆婆表现得如何平易近人,儿媳表现得有多贤良淑德,到了某一个阶段这三方就会陷入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中。矛盾处理好了皆大欢喜,处理不好的话,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
2013年,深圳发生过一桩因为婆媳不和而引发的血案,故事的最开始也是母慈子孝,夫妻恩爱,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母子阴间相见,儿媳最后被判处死刑。这对母子在家睡觉时突然失踪,儿媳的回答是:已经成了腌肉。
这一年的8月份,深圳宝安区警方接到一起失踪报案,报案人是一名女子,在电话中语气急切,称自己的哥哥和母亲突然失踪了,请求警方立即调查。
报案女子名为刘芳(化名),她说自己的哥哥刘强(化名)与母亲在家族群里面好久没有发言了,所以才会突然想要上门看一下情况,结果发现他们俩都不在家,而嫂子田丽对此却漠不关心,因此她怀疑就是自己的嫂子从中作梗。
丈夫和婆婆同时失踪,田丽却无动于衷,神情淡漠,警方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她家中进行搜查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卫生间有不明血迹,随后又在冰柜中发现了人体残肢。
面对确凿的证据,田丽并没做过多解释,承认丈夫和婆婆都已经被她杀害了,她认罪认罚。关于案情的任何信息她都如实供述,提及与自己同眠共枕的丈夫也始终淡漠,直到问到杀人动机时,田丽的情绪才终于激动了起来。
她说自己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都是被刘强和婆婆逼的,如果刘强能像个男人一样,能像婚前说的那样什么都依着她,最后的结局也不至于会如此凄惨。
田丽与刘强两人自由恋爱相识,刘强是一名工程师,收入稳定且较高,但是身边的异性朋友很少,通过一次饭局偶然认识了田丽,深深迷恋于她的温柔气质,随后展开热烈的追求。那时候的他对田丽有求必应,最终抱得美人归。
他们俩结婚的时候,刘强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但是她进入家门之后就开始百般刁难,两辈人之间的思想观念本就不一样,婆婆始终认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才是对的,时间一长居然有了故意为难儿媳妇的意思。
刘强作为两人的中心点,理应协调好双方的矛盾,然而他平时对母亲并不孝顺,在妻子和母亲发生争吵的时候且只顾着帮母亲,一开始还对妻子好言相劝,到了后来脾气逐渐暴躁起来,对田丽说话的语气也愈发不耐烦。
田丽生了小孩之后,家里的经济来源就只有刘强,本应该对妻子给予更多的关怀,他却认为自己每天上班,妻子在家什么也不用干十分轻松,不仅没有对她展示出关怀,反而认为他应当伺候他。
婆婆看到儿媳怀孕了本来是高兴的,但是由于她对田丽不喜欢,所以就算是在孕期也对她不闻不问,时不时还要故意说风凉话,家庭关系十分紧张。
孩子出生之后田丽依旧每天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刘强不仅对她漠不关心,对孩子也没有展现出一位父亲应有的关爱,不仅如此,他还经常以加班为由不回家,田丽本以为在这种事情上面婆婆会管教自己的儿子,但是婆婆却觉得就算刘强不回家也是因为田丽自己没本事。
时间来到2013年8月4号上午,刘强还在酣睡,田丽已经被孩子吵醒。正在洗漱的田丽没有注意到孩子在她起来后也悄悄下了床,走到客厅的时候因为地上有积水而摔了一跤。
孩子摔地哇哇大哭,明明是婆婆打扫卫生的时候没有将积水处理干净,她却直接冲到厕所对着田丽一阵痛骂,说她没有照顾好孩子,忍无可忍的田丽终于选择正面对抗,没想到婆婆居然直接对她动手。
刘强这时候也醒了过来,看到两人扭打在一起直接将田丽拽到一边对她痛骂,就是这一次,田丽内心起了杀念。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是一团糟糕,丈夫和婆婆每天都在针对她,她下楼散步,最后走进一家小超市买了一把刀回家。
对生活已经没有念想的她直接将婆婆杀死了,刘强这时候动手抢刀,可是田丽手中毕竟是把锋利无比的刀,很快刘强也在面前倒下。她将眼前这对母子的尸体进行肢解,装进冰柜当作腌肉,最后将地板洗了一遍。处理完一切之后,她走进另一个房间抱着孩子痛哭了一整个晚上。
不管她的动机是什么,杀害两人已经是既定事实,她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虽然她是因为家庭矛盾杀人,到案后也主动认罪,但是她造成的后果严重,性质恶劣,所以最后还是被判处死刑,她的女儿则交由刘强的妹妹刘芳代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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