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小三被白嫖7年,最后赔给原配240万:她这一招,真狠!
“结果不重要,过程最重要。”
这句话被用来鼓舞过无数人,在考研、考公以及在做其他事情时,人们总说结果虽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过程,因为就算最后没有得到满意的成绩,在为自己的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已经学会了自律以及坚毅,所以过程是尤为重要的。
但是在感情里面,结果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插足别人的婚姻,只会在意她是否已经破坏了别人的感情。“被小三”本身是一件悲哀的事情,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及时止损,那么和“主动做小三”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小陈出生在江西农村,家庭条件很不好,由于一些封建观念的影响,家里对她也很不看重,所以她小时候就没有受到家人特别的疼爱。父母对教育的态度就是认识字就行了,对她也没有太大的期待,所以初中毕业之后她就没有继续求学。
成年之后她正式进入社会,小陈没有学历,没有专业技术能力,唯一突出的就是她清纯可人的长相。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中她迷了眼,在别人的介绍和高薪诱惑下,进入了足浴行业,成为了一名洗脚妹。
小陈的思想是比较保守的,所以依据她本人所说,工作时穿比较暴露的衣服她都觉得很别扭,但是为了生活也只好慢慢去适应。在工作的时候总会有人对她说一些颇带挑逗性的话,她都是装作听不见,有人笑她假清高,也有人觉得她这样倒也算是“出淤泥而不染”,比如张某。
张某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各种娱乐场所中找女孩陪自己“解闷”,足浴店便是他经常去的场所之一。他不过三十来岁,但是开豪车戴名表,一看就是个有钱人的模样,身边的莺莺燕燕也不在少数。
张某按照自己以前的经验,看到清纯的小陈时便用言语试探,结果小陈不为所动,并不像以前那些人一样一看到他阔气的装扮就往上扑,张某心里是有一种征服欲在的,小陈越是这样,他就越想要将小陈追到手。
送鲜花、送礼物、约吃饭,这些都不奏效,张某便经常到小陈店里守着他,俨然一副贴心好男人的模样,不仅如此,他在小陈拒绝他之后往往会流露出伤心欲绝的表情,看起来的确是动了真心。
让小陈开始动摇的是有一次张某喝多了酒,醉醺醺跑过去找她,说了很多感人至深的话,后来甚至跑到小陈外公的坟头上去哭,边哭边说希望小陈可以答应他。小陈心软了,也心动了,所以答应了他。
小陈那时候才19岁,她还太年轻,不知道“男人喝到七分醉,可以演到女友流眼泪”。
张某34岁,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小陈与他在一起之后自然不用再做洗脚妹,不用忍受别人的侮辱,尽情享受着张某给他的好。但是在一起一段时间之后小陈才发现张某原来是有妻子的,这让她一时难以接受。
她一向自诩清白,不知不觉中却做了别人婚姻的插足者,小陈感觉被欺骗了,但是已经习惯了与张某在一起的她一时又难以离开,索性慢慢适应了这个身份,在张某给自己的承诺中专心地做着“情人”。
因为相信张某真的会和自己的妻子离婚然后娶她,小陈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几年的时间里,小陈怀孕两次,打胎两次,然后又怀孕了,可是张某还是没有离婚。
这一次怀孕之后,张某终于愿意跟小陈回她的老家办一次结婚酒席,小陈的村里人都说她福气好,嫁了一个有钱人,却不知道她其实一直名不正言不顺。7年时间就这么过去,小陈已经不是当初那个19岁的小女孩,但是张某却突然不见了。
她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因为她很清楚张某其实一直都没有离婚,她与他也一直都没有领结婚证,孩子一直是跟着她。张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小陈却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是张某的妻子打来的。
张某的妻子并没有歇斯底里地闹,也没有准备与小陈进行拉扯,只是提前告诉她做好心理准备迎接官司。小陈好不容易找到张某之后,得到的回应却是“没什么好说的”。
张某的妻子准备向法院进行起诉,因为张某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外面挥霍以及养情人,妻子是不知道的,所以妻子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让小陈将所有钱财退回。
张某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而他将夫妻共同财产用来给其他人“改善生活”,妻子全然不知情,已经损害了妻子的利益。他与小陈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养育小孩之后涉嫌重婚罪,是对他与自己妻子婚姻的严重背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有如下说明: 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且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婚外同居者予以返还。
有人认为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张某自己也有一半的财产在里面,小陈只需要将他妻子的那一部分钱还回去就行了。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会讲究“划分”“一人一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一人一半这种说法。所以张某的妻子要小陈归还7年花费的共240万元费用,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小陈这时候肯定是悔不当初,但是她明知自己做错了事情还将错就错,破坏别人的婚姻本来就不会有好下场,至于张某,有这样一位精明的妻子,他自然也潇洒不了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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