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杭州一失足女与陌生男子交易,过程中因一句话引发血案
2001年6月19日凌晨,杭州拱墅分局接到一名男子报案,他称自己的女友被人杀害在出租房内,死相凄惨,他不敢进去查看具体情况,请求警方立即赶往现场。
接到报警之后,警方即刻出动,到了男子所说的八丈井出租屋之后,果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赤身死在床上。17年之后,这桩案件终于落下帷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失足女与陌生男子交易之后,过程中因一句话引发血案。
警方第一时间对死者的男友进行调查,确认他确实没有作案时间,从他的口中,警方找到了案件的一些线索。
死者名为小丽(化名),老家在湖北,出生在一个贫苦家庭,上初中的时候就辍学在家,后来跟随老乡进城打工,几年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成为了一名失足女,在八丈井租了一个小房间,平时就在这里与客人交易。
报案的男子确实是她的男友,与她就是在一次交易中相识,两人的相遇场景本就不尽如人意,做的事情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不符合健康恋爱的设定,所以他们两人很清楚彼此都是各取所需,从来没有因为她的工作而吵过架。
当小丽的出租屋有客人的时候,男友一般会主动避让,只有当小丽说她有空的时候他才会过去,这天晚上小丽说自己接完最后一位客人就可以与他见面,没想到他在凌晨找她的时候她已经遇害。
综合小丽男友所说的情况,这“最后一名客人”的嫌疑很大,假如是在刑侦技术发达的现在,警方通过监控的调取就可以基本确定嫌疑人,但是在那个时候,监控的覆盖率本来就低,小丽租住的更是廉租房,更加不可能有设备,所以警方只能推断杀害小丽的就是最后一名顾客,顾客是谁,顾客在哪,一无所知。
但是警方对出租屋内的所有线索都进行了收集,不愿意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后在小丽的桌子上采集到了几枚指纹,还提取到了一份DNA。在那个时候,想要用这些信息锁定嫌疑人很困难,但是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只要对真相始终有一颗探寻的心,凶手总有落网的一天。
每一年都有很多警员接手这起案件,对这起案件的所有证据和线索进行分析,随着全国指纹库和DNA数据库中的信息越来越多,真相离警方也越来越近。
2018年,警方发现了几枚指纹与当年案发现场留下的指纹高度相似,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这几枚指纹居然全部来自同一个人。这名男子办了好几个假身份证,单凭这一点警方就推断他一定有鬼,于是深入进行调查。
经查,这名男子真名为赵某,河南新蔡县人,指纹和DNA都与当年在案发现场提取的一致,寻找了17年,嫌疑人终于被找到,2018男10月11日,警方立马联合新蔡县警方一起展开抓捕行动,最终将其在一个出租屋内抓获。
面对突然造访的警察,赵某显得十分惊慌,他自己也知道警方所谓何事而来,只是没有想到十七年过去了还是要面对一副冰冷的手铐。
此时的他已经55岁,早就已经成家,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身为人父的他再回想起17年前自己犯下的罪,忍不住掩面痛哭。
据他交代,当年他在杭州做水泥工,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喜欢去小巷子里面寻找失足女,正好那天看到了面容清秀的小丽,于是上前和她攀谈。小丽要价50元,赵某觉得实在是太贵了,与她进行了好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还是以50元成交。
跟随她到了出租房之后,小丽如约提供了服务,但是陈某这时候却囊中羞涩,称自己拿不出50元,希望可以下次再给一点,此举惹恼了小丽,直接对他破口大骂,后来说:“看你这个穷酸样还敢出来找女人!”
这句话精准踩中了赵某的自尊心,他认为小丽不过是一个失足女,居然敢对他如此羞辱,十分恼怒,一时火上心头狠狠掐住了她的脖子。小丽这时候还在奋力挣扎,赵某又随手将身边一把刀插进了她的脖子,鲜血瞬间染红了整个床铺。
等到他恢复理智的时候,小丽已经躺在血泊中失去了呼吸,赵某十分害怕,悻悻而逃。由于害怕被人发现,他办了好几张假身份证,在多个省市之间逃窜,四处打零工。
他当年从一开始就在进行违法活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M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时他就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后来因为50元没有谈好,他又从违法变成了犯罪,将小丽杀害之后,他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某与小丽两人不是因为情感纠纷、邻里矛盾等原因发生争执,仅仅是因为50元钱和一句话引发的血案,赵某的主观恶意大,作案之后不仅不主动投案,还四处逃窜,躲避警方的追踪,应当接受严惩。
赵某作案之后回归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了家庭之后他也为自己当年的行为后悔,但是罪恶一旦产生就没有后悔的余地,接受法律的制裁才是他应有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