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一女子谈恋爱,谈一个死一个,民警调查后发现惊人真相
2014年12月4日,内蒙古五原县公安局民警一大早就接到了一名女子的求助,这名女子姓王,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有些恍惚,说话的时候声音带着些许颤抖:“警察同志!我觉得我最近遇上了麻烦!”
这其实是在警察局里面比较常见的开场白,但是接下来她说的话却着实叫民警都捏了一把汗,她说“我最近谈了两次恋爱,结果谈一次死一个男朋友,别人都说我碰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警方先是安抚了她的情绪,随后就对她讲述的情况进行记录,在王女士的讲述下,一桩“迷案”的真相在民警的调查之下浮现出了惊人的真相。
王女士就是五原县本地人,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她经济独立,生活圈子小,平时除了和闺蜜一起出去逛街就是在家里,很少有机会接触异性,情感经历也很简单,到了适婚年龄,她的家人和朋友都为她着急。
就在报案的几个月之前,王女士认识了一个十分幽默外向的男人,对方十分温柔、体贴,就算工作再忙也会抽出时间来陪她,不管她向他倾诉什么都会得到温柔的回应,这种感觉让王女士很快陷了进去。
在一起之后不久,王女士的这位男朋友就发生了一次车祸,由于交警判他全责,所以他要赔偿对方十几万元,王女士得知以后立马转了500元过去当作自己的心意,在这之后这位男友又遇到了一系列挫折,不是父母生病就是自己被炒鱿鱼,似乎做什么事情都不顺心。
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母爱泛滥”,一共给他转了4000元过去,结果不久之后男友就遭遇了一场车祸,与王女士彻底说了再见,她花了一个星期才接受这一事实。
在这之后,她的朋友孟某出于好心带着她认识新的男性,后来推荐了一名在北京工作的优质男性给她,王女士的心这才被慢慢打开。
这名男子姓张,在北京有工作,有房子,也有孩子,不过已经离婚了。他的长相是让王女士十分喜欢的类型,说话的方式也十分沉稳,与前一任男友不同,他没有很多时间来倾听她的琐碎生活,但是对她十分照顾。
不管是她的生理期还是节日,张某必然都会送她一份礼物,这些礼物有的贵重,有的充满心意,王女士很快就再次陷入了爱情陷阱当中,这一次的感觉比第一次更加甜蜜。
张某对王女士的爱十分浓烈,他称自己愿意把在北京的房子卖掉,只为了去内蒙古找她,要给她在内蒙买一套豪华的房子,还发送了很多自己精挑细选的照片给王女士看,说得她心花怒放。
这种甜蜜没有持续多久,厄运再一次降临,张某的母亲突然重病住院,他的所有积蓄都用作治疗还是不够,王女士立马转了些钱过去,但是几千块钱的作用不大,王女士后来一次性转了1万元过去,张某表示十分感谢,还称自己一定会还。
没想到过了几天之后,张某突然发了一条短信称自己的母亲没有抢救过来,他的生活也已经失去了希望,他只能做一个绝情的人先离开这个世界,随后就和王女士永别了。
又是一段两个月不到的恋情,男友又突然去世,王女士感觉十分悲痛,她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克夫”,但是一想到自己前前后后一共转了两万多元给他们,她就觉得事情可能不太对劲,最后还是决定要求助民警。
民警听完整个过程问了王女士几个问题,她瞬间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因为虽然她沉浸在两任男友的甜蜜和痛苦中无法自拔,但是民警一问她才想起来自己跟两位男友都是网恋,从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连语音和视频都没有。
随后民警又问她“既然第一任男友都已经死了,那么他死了的消息是谁告诉你的?”王女士这时候已经开始后怕,因为这两任男友都是她的闺蜜孟某介绍的,他们的死讯也都是她传达的。
仔细复盘之后,警方已经确定了孟某的诈骗嫌疑,尽管王女士不愿意相信,但是当警方出现的时候,孟某自己很快就承认了罪行。
不管是第一任男友还是第二任的张某,实际上都是孟某虚构出来的人物,真正和王女士在聊天的人其实就是她一个人。原来那段时间由于做生意失败,孟某欠下了4万多元的债务,碍于脸面问题,她不好意思向朋友借钱,最后居然利用好姐妹王女士对爱情的渴望进行诈骗。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孟某显然就已经构成犯罪。
犯此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4万元的正好是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孟某在王女士那里一共骗到两万多元,所以量刑应在三年以下。
由于她们俩毕竟是朋友,王女士也体谅她还有两个孩子,所以在她退还了所有骗走的钱还进行了3000元钱的赔偿之后出具了谅解书,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孟某减刑。
不管孟某最后受到的处罚是重还是轻,她对王女士造成的伤害都是不可弥补的,因为这笔钱将这么多年的感情破碎,孟某受到惩罚实在是咎由自取又令人替王女士觉得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