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升职竟出轨女上司,妻子带岳母围堵小三,场面一度失控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张爱玲的这句话成为经典不是没有原因的,只有真心地喜欢过一个人,才会明白卑微到尘埃里的感觉是如何。
在不在意的人面前,哪怕对方只是做了一个你不喜欢的动作也可以成为分手的原因,在自己真心在乎的人面前,就算他做了很大的错事,不少人也会选择笑着原谅。只是原谅也要有底线,如果真的卑微到尘埃里,是开不出花来的。
张爱芬(化名)在自己的婚姻中已经接近卑微的状态,就算已经看到了丈夫的情人,她也只能选择跪下来求对方赶紧离开。她的卑微一部分原因来自丈夫不爱她,还有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贫穷。
张爱芬与李某结婚已经很多年,对他们俩来说没有“七年之痒”这种概念,因为他们两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很深厚的感情。当初经人介绍认识,彼此也算是看对了眼,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人便结婚了。
老一辈的父母总认为只要成了家,其他一切都是小事,所以就算家里再贫困也只希望子女赶紧成家。殊不知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没有经济基础,两个人结合在一起真的只会将日子越过越艰难,特别是在有了小孩之后。
李某本身没有什么能力,张爱芬自己也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在没有小孩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起工作,开支小,生活也还算能够有一点质量可言,但是在张爱芬怀孕之后,这一家子的生活越过越紧巴巴。
李某一个月拼死累活就只能赚四五千块钱,这点钱想要支撑起一个家非常困难,最开始还好,他们就住在乡下,喝水吃菜都不用花什么钱,随着孩子越来越大,他们二人又希望给孩子好一点的教育资源,所以在本身就很拮据的情况下又搬到了城里面,租了一个小房间。
开销越来越大,李某的工资并不见涨,孩子一天天需要的花销也越来越多,张爱芬在家里带孩子又不能出去工作,种种事情堆在一起,整个家庭都有一种悲惨的感觉。就在这时候,李某的工资突然涨了,并且是翻倍地涨。
张爱芬本来还觉得非常高兴,眼下这种悲惨的生活终于可以有一点转机了,结果李某对她的态度却是一落千丈。
在以前,日子虽然拮据,李某对张爱芬也不算是很坏,该有的关心也都还是会有,但是在他涨了工资之后,一切都变了。他变得不耐烦,变得爱发脾气,一有什么事情就对着她和孩子大吼大叫,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就是一顿怒骂,甚至开始有动手的趋势。
张爱芬听说过“男人有钱就变坏”,但是没有想过会变得这么快。她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情绪一天天崩溃,在这种情况下,没过多久李某就提出了离婚。
离婚对张爱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她不知道离开了李某这个顶梁柱她会变成什么样,也不知道以后她的日子要怎么过,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张爱芬终于找到了丈夫突然变心的原因。
按照李某自身的能力,他根本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加薪一倍,他的收入突然变高的原因是他勾搭上了自己的女上司海燕(化名)。海燕看起来很有气质,穿着名贵的衣服,穿着优雅的高跟鞋,看起来就不是会为钱发愁的人。
张爱芬不明白像她这种成功的女人为什么要抢自己的丈夫,也不明白丈夫到底是哪一点吸引了她。她很希望他们两个人分开,于是带着自己的母亲出现在了海燕下班回家的路上。
一般的捉奸场面并没有发生,张爱芬和自己的母亲直接跪在地上请求海燕离开李某,还她一个稳定的家庭。哭着哭着,张爱芬已经接近崩溃,海燕一脸嫌弃又惊恐地退到了墙边,看到有路人驻足觉得很不好意思。
张爱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还是没忍住上手去推海燕,在一阵推搡中,海燕的上衣已经被撕烂。发型也乱了,张爱芬的母亲跪在地上哀嚎,她自己也在放声痛哭。
哭是没有用的,既然李某心意已经不在这个家庭上,她越闹李某只会越心烦,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离婚,李某希望双方协议离婚,自然是希望财产平分,张爱芬可以拒绝,然后进行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李某与张爱芬离婚的直接原因就是李某在婚外出轨,并且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这种情况下他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进行诉讼离婚时,应当对张爱芬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就算离婚之后,李某还是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就算他不愿意带着孩子,每个月也需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张爱芬自己还年轻,孩子可以给自己的母亲照顾,尽可能地找一份工作,不至于离开李某就会活不下去。
李某本就无情无义,跟他在一起也只会受气受折磨,他的上司经此一闹不一定还会待见他,最后的恶果他自己会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