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话水”究竟是什么水?2016年一男子利用它,侵犯100余名女性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君子与等闲之辈的最大区别不仅在于德行的高尚,还在于对风险的规避意识超乎常人,他们不仅可以在知晓道理之后谨慎行事,而且不会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处境之中,这样一来,很多本可以避免的杂乱之事便不会发生。
女性是最需要像君子一样具有风险规避意识的,因为在纷纷扰扰的人心之下,“危墙”实在是太多,稍有不谨慎就可能被掉落的砖块砸中,有些人本身就是“危墙”,只要靠近他们就会变得不幸。
江苏南通的小美(化名)平时喜欢在网上聊天,自认为已经习得“网络识人术”,对方是人是“鬼”她一眼就能看出,不料她还是高估了自己,最后羊入虎口,将自己的清白之身送进了胡某的手中。
胡某已经51岁,2016年,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十分成功的商业人士模样,在网络上“撒网”,通过各种平台和社交软件添加了总共约400名女性,通过对自己不停进行各种身份包装,他成功骗取了一大半的女性约会吃饭。'
根据聊天时候对对方印象的把握,他对所有女性都进行了精准分类,年轻开放的女生就带到夜店里面喝酒,矜持保守一点的女性就带去餐厅吃饭喝红酒,有时候的约会地点甚至选在非常安静的地方,不过不管选在哪里,胡某最后都会拿出自己的“法宝”。
他所谓的“法宝”就是GHB,是一种精神类药物,纯固体呈白色粉末状,溶于水之后无色无味,而这种水也就是我们平时经常所说的“听话水”。这种药物在国际管控药物名单内,因为其中的γ-羟基丁酸可作用于神经受体,让人产生兴奋感,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让人陷入昏迷、嗜睡,一旦这种药物放开管控,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这种药物在市面上是难以买到的。
但是胡某通过自己的歪门邪道买到了这种药物,买到的数量还不少,每一次将女性网友约出来之后,他都会装作十分绅士的样子为对方点一杯饮料,一旦对方的注意力不够集中他就会将“听话水”放入对方的杯子中,如果对方期间出去上了个厕所,那么胡某下药的命中率就可以说是百发百中。
当对方陷入昏迷,胡某便继续假装绅士将对方搀扶至车上,随后便将对方带到酒店进行侵犯。被他成功得手的女性有100多名,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0多岁,年龄最大的已经超过50岁。
由于听话水的血检有效时间是8小时,尿检时间为12小时,所以想要在受害女性体内提取有效证据比较困难。而药物生效期间女性基本处于无意识状态,醒来之后也不记得发生过什么,所以胡某侵犯了这么多女性也没有被揭发,直到年轻女子小赵第二天在酒店醒来之后感觉到自己身体不对劲之后,才终于有了第一个报警的受害者。
小赵报案时面色发黄,口齿不清,眼神飘忽,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看上去不像是醉酒状态,通过对她提供的线索进行追查,警方很快找到了胡某,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对小赵使用了大剂量的“听话水”。在这些受害女性面前,他是拥有不菲身家的大老板,但是实际上他只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据胡某交代,他所有作案用的“听话水”都是在一家成人用品店内购买的,警方根据他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这家用品店的老板,知道自己已经无处可逃之后,店老板也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家店是一对夫妻开的,所有的违禁物品也是他们俩在一起出售。
胡某归案后,警方在其手机内发现了多达481段与女性发生关系的不雅视频,每一段视频都标注了年龄和名字以及其所在小区。据他交代,这些视频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用来对受害者进行威胁。
有些受害者在昏迷之后就失忆了,不记得他犯下的罪行,但是有的人在昏迷之后还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想要找他理论时,他便会将视频拿出来威胁对方,称只要对方敢报警就会将视频传到网上,受害人小祝就因为这个原因被迫与他维持了一年的关系。
被抓时,警方还在他的商务车后备箱里面找到了大量的不明药水,全部装在一些小瓶瓶罐罐里面,有的看起来就是一瓶普通的眼药水,非常具有迷惑性。从药水的数量来看,胡某如果这一次没有落网,还将对不少女性进行侵害。
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6条,按照此条法律,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行为就构成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像胡某这样用药水将女性迷晕然后进行侵犯的行为就属于“其他手段”,女性在药物作用下属于无意识状态,性防卫能力为0,这种情况下属于“不知反抗”“无法反抗”,所以不能认定为女性本身愿意与他发生关系,因此胡某已经构成QJ。
胡某侵害多名女性,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沉迷于犯罪不知悔改,最后他要面临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