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灭门案始末:替朋友顶罪反被夺妻,为报复将朋友一家尽数灭门
2011年9月4日,江苏盱眙发生了一起相当血腥的杀人惨案,55岁的王成献和46岁的李孝忠一夜之间被歹徒杀害,就连家中仅7岁的孙女都没被放过,全家遭灭口。王家如此悲惨,隔壁的李家也不遑多让,李某夫妇、李某妻子的母亲、以及李某怀有双胞胎的继女,全部都倒在了血泊中。
第一个发现凶案现场的人是王成献的侄女儿王海青,她当时提着提着礼物准备来叔叔家串门,但没想到刚开门就被浓郁的血腥味给呛得连连呕吐。抬头一看,叔叔王成献一家人与住在隔壁的李孝忠一家人全都倒在了血泊中,已经开始腐烂发臭。
由于凶手没有留下多少有用的线索,警方此时正准备加派人手,增强调查力度,但没想到凶手居然在第二天主动前来警局自首了。犯下这起命案的凶徒名叫郑鲁。郑鲁自知犯下重罪,迟早难逃法律的制裁,所以在案发后没多久就决定当地公安局自首。
按理来说选择投案自首之人基本上认错态度都会比较良好,但郑鲁面对警方的询问却显得无比冷静和克制,他扬言自己根本不在乎手上沾了多少条人命,反而还表示很遗憾没能杀死自己真正想杀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恨意驱使着郑鲁犯下如此凶案?而郑鲁真正想杀的人又是何方神圣?让我们从头来看。
在犯罪电影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桥段:罪犯入狱之前,曾叮嘱自己的好友一定要照顾好他在外面的妻子,但没想到这好友居然反手就与自己的妻子有了瓜葛。不得不感慨艺术源于生活,在江苏盱眙,该情节居然真实发生在了罪犯郑鲁和他的好兄弟王久清之间。
郑鲁是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此人从小就不学无术,在学校里就喜欢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性格十分奸猾顽劣。长大成人之后,郑鲁同样也不想走什么正道,只想着继续干些偷鸡摸狗的营生来赚钱。
2004年,郑鲁认识了比自己小几岁,但同样也是职业扒手的王久清,他们俩关系非常亲密,常常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从那以后便经常搭档一起作案。他们俩都是好吃懒做的人,偷东西带来的收益渐渐满足不了二人的野心,他们俩盘算着要干几票大买卖。
但郑鲁和王久清本来就只是个小毛贼,没那个胆子去绑架勒索,更不可能去抢银行,怎么办?既然不敢招惹活人,兄弟二人就打起了死人的注意。从2007年开始,郑鲁和王久清就开始一起盗掘当地古墓,并且还真让他们赚了不少不义之财。
这期间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双方几乎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生死之交,郑鲁更是主动邀请王久清到自己家做客,而王久清也趁此机会认识了郑鲁的妻子夏某。
2009年,二人再次一起盗掘古墓,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次两人不仅没有犯案成功,反而还被警方一起双双抓获。郑鲁十分讲义气,他宣称王久清乃是受他胁迫,他本人承担了这次犯案的所有罪责,最终被判刑入狱十一个月,而王久清则得以逃脱了法律的惩处。
没多久王久清前来监狱探监,郑鲁告诉王久清,自己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家里的媳妇夏某,希望王久清作为兄弟能够在外面多多在生活上帮衬夏某。面对兄弟的恳请,王久清自然满口答应。从那以后,王久清便经常前往拜访夏某,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二人在接触过程中竟产生了感情。
郑鲁万万没想到自己交代兄弟要照顾好妻子,结果就是如此“照顾”的。出狱之后郑鲁回到家中发现娇妻早已没了人影,只有一封离婚协议书孤零零的躺在桌上。郑鲁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到处打听妻子的下落,然而人们却告诉他,他的老婆夏某已经跟王久清跑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郑鲁那叫一个又气又急,他提着刀来到了王久清的父母家中,想要逼问王久清的下落。面对提刀上门的郑鲁,王久清的父母也很无奈,他的父亲王成献表示儿子早就和夏某不知道跑到哪个角落,就连王久清的妻子也因此与他离婚,将年幼的女儿丢给老两口带着,自己实在联系不上王久清。
这个时候郑鲁尚有理智,他发现当时在家里的人的确只有王成献夫妇,以及王久清与前妻所生的女儿,王成献并没有撒谎欺骗郑鲁。后来郑鲁还搞过几次突击搜查,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郑鲁虽然冲动,但也知道基本的“冤有头债有主”,因此在一开始并没有真正拿王久清家人如何。
但时间久了郑鲁的脾气是越来越按捺不住,2011年9月4日,郑鲁再次来到了王成献家中,要求王成献交出儿子,否则自己就会大开杀戒。但王成献确实也联系不上儿子王久清,他虽然也想赶紧了结这件事,但儿子铁了心不露面,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在争执中,郑鲁彻底被仇恨冲散了最后一丝理智,他一刀将王成献砍倒在地,然后又将王久清的母亲、女儿也一同杀死。邻居李孝忠前来查看情况,却被已经红了眼的郑鲁发现,李孝
忠一开门就被郑鲁猛刺其要害,随后郑鲁还去了李孝忠的家里,将其亲属等人一并杀死。
在一连杀害7条人命后郑鲁选择前去扬州寻找王久清的踪迹,可始终没找到,这让他内心充满了厌倦与挫败,因此回到盱眙,找到警方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郑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为了寻仇、泄愤,杀害了这么多的无辜人士,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虽然郑鲁在之后是主动去到警察局自首,但鉴于他的犯罪情况极其恶劣,虽有自首情节,最终依然还是被当地法院判处了死刑。
古人云:“朋友妻不可欺。”郑鲁为了报复王久清,犯下了如此罪大恶极之事,法律必定会严惩他。但作为导火线的王久清与郑鲁妻子夏某,又有谁能够惩罚得了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