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90后女孩强行与老人发生关系,遭拒后暴打老人,他崩溃报警
因为天生的生理差异,女性在和男性抗衡时往往容易处于劣势地位,所以我们常说“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但是实际上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即便到了六十岁,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黑龙江一位老汉就差点因为一个凶狠彪悍的女子而晚节不保。
这位老汉就是孙志明(化名),因为年纪上来了,干不了什么重活,所以孙志明就在哈尔滨道外区的一个停车场当收费员,平时偶尔也会碰上一些蛮不讲理的人,开着好车却几块钱停车费也不愿意给,嘴皮子磨半天,孙志明耐心一点也就应付过去了,但是2014年3月18号这天晚上他的小收费亭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给他吓了个好歹。
这个人就是王萍,孙志明以前也见过她,她经常在这停车场附近走来走去也不知道在干什么,王萍的个头比孙志明高上不少,200来斤的大块头立刻就把收费亭的门都堵住了,孙志明不免觉得有些害怕,不知道这个女人来他这里想干嘛。
孙志明便问王萍是不是有什么事,王萍接下来说的话让孙志明简直头皮发麻,王萍说自己可以和他发生一次关系,给50元就可以了,就在亭子里,完事她就走。孙志明清清白白了大半辈子,一直都对自己的老伴很好,这话听得他简直感觉害臊!他立马挥手说他不需要,叫王萍赶紧走。
王萍像是铁了心看中了孙志明一样,不但不走反而向着孙志明走了过去,收费亭本来就小,她这大块头一进去亭子内就更显逼仄了,孙志明感觉自己是想跑也跑不掉,好言相劝王萍赶紧离开,谁知王萍一过去就扒他裤子,此时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孙志明呼救也没有人理他。
见他不配合,王萍按住他的头就是一顿捶,孙志明瘦胳膊瘦腿的,根本不是王萍的对手,王萍嘴里一直碎碎念道“五十你还不乐意,便宜都让你给占了!”孙志明哪里还敢说话,被打了一顿之后瘫在椅子上苦不堪言,王萍随后将他的900元现金和按键手机都抢走了。
见王萍走远了,孙志明自己一瘸一拐地去找同事用手机报警,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刻进行追查,不久就将王萍逮捕了,坐在警察局的王萍显得非常局促不安,一来她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不光彩,二来有点害怕这么多人看着她。
王萍1991年10月份出生,这次作案时她已经23岁,她从小地方到城市打拼,但是因为好吃懒做,所以一直赚不到什么钱。她之前做过几个月的服务员,但是对顾客的态度不好,做事情一点都不积极,所以老板后来将她辞退了。
不做服务员了之后她又去了一个服装店卖衣服,结果她在店里不想着怎么卖衣服,天天就想着怎么把自己塞进衣服里去,顾客看她穿的效果一点都不好看,反而被她粗鲁的动作吓到了,服装店的生意也是一直不好,后来没做多久她走了。在社会上到处游荡,此时的她看起来就像一个“女流氓混混”。
心性变坏了,行为上就会表现的不知荣辱,实在没钱了的王萍居然选择去偷盗,2011年她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然而这四个月并没有让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2013年她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因为偷的都是小钱,所以两次都没有判很久。
这九个月的刑拘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小打小闹,释放之后,她好的不学偏学坏的,听说肉体交易来钱快,王萍自己也想通过这种方式赚钱,但是一直找不到人愿意为她买单,好不容易遇到有人愿意问她,听说要100元人家又走了。所以“痛定思痛”的王萍决定再放低价格,只要能拿点钱就行,于是在这天她3月18号晚上,喝了点酒的王萍又出去寻找目标,看到了孙志明。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王萍进入收费亭对孙志明进行暴力殴打,虽没有借用器具,但是对孙志明也造成了心理和生理上的损害,所以已经构成了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王萍抢劫金额在900元,数额较小,本可以从轻,但是因为她有前科记录,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随便学点手艺活或者是进厂做工都能赚钱养活自己,王萍偏偏选择了一条最错误的道路,但凡认认真真做一份工作,她也不至于到连50块钱都要强迫别人的地步,只能希望她在两年多的牢狱时光中能够痛改前非,形成一个正确的三观,不要再做出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来。
坏人不分男女,所以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在生活中都一定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遇到危险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求助警察,用法律来维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