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抓奸事件回顾:妻子与老板幽会,被丈夫抓现行,场面逐渐失控
为人处世是一门学问,我们身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很多身份,不管是学生、子女、父母、领导、员工还是朋友,我们都应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最大的忌讳就是越界,因为一旦越界,原本简单的关系就会变得很复杂,甚至会引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来。
程某和妻子丽丽都在上海某工地上工作,工程的承包人是许某,从身份来说,许某是这对夫妻的老板,毕竟他们俩生活所要用的钱都在他手里。工地上的人并不少,许某也算是一个小有身家的老板,平时在工地上很有吆五喝六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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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程某就算看不惯许某那副样子,也还是只能埋头苦干,毕竟生活还是在手中一块又一块的砖头里面。让程某意想不到的是,有一天自己居然会抓住许某的把柄。
在工地上干活的一般都是男性,很少能够看到女人的身影,就算有,一般也是夫妻俩一起干活的,为的就是相互有个照应,晚上也不至于因为太过想念对方而被寂寞淹没。
丽丽虽然在工地上干活,每天日晒雨淋导致皮肤变得有些粗糙,但是她身材丰腴,五官也还算精致,有时候露出个胳膊还是白白嫩嫩的,这就使得程某成为了工友们都羡慕的对象,程某自己自然也是对妻子严防死守,生怕被别人钻了空子。
可是千防万防,他万万没有想到最后还是没有防过一个人。
2019年4月,程某被派到南通的一个工地上去了,4月29号,他怀着激动得心直奔妻子的宿舍,毕竟这么久没见了,他很想念她。结果一推开宿舍的门他就看到老板许某在丽丽的床上,画面极其不堪。
程某一时之间失去了理智,随手抄起一个家伙就准备打,此举将许某吓得不轻,场面非常尴尬,一度失去控制,在许某将衣服全部穿好之后,程某终于冷静了下来,他意识到主动权突然在自己手中了,于是在心中有了一个计划。
员工宿舍挨得都很近,只要程某大声呼喊,附近的工友肯定都会闻声而来,到时候徐某这个老板的面子自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他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威信也会有影响,程某算准了这一点,要徐某对自己进行补偿。
徐某自知理亏,所以当场将身上的几千元钱全部给了他,程某当时并没有要求更多,但是他心里已经有了一盘“大棋”。许某自己也是有家室的人,这件事情如果败露出去,不管是对他的工作还是家庭都势必有很大的影响,所以程某知道自己的机会还多得很。
丽丽做出这种事情,自己也觉得很对不起丈夫,所以在他面前变得唯唯诺诺,程某受到背叛之后伤心无比,看着丽丽都觉得她不再纯粹,晚上与她在一起也总是有报复的意味,夫妻二人的感情已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2019年5月12日,程某再次找到许某,他说自己与妻子的感情已经全部被许某破坏,家庭已经被他毁了,他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仅要让许某尝到被背叛的滋味,还要让他的儿子为自己和丽丽的感情陪葬。这些话让许某感觉到了恐慌,于是只好又企图用钱来息事宁人。
这一回,程某在浦东的一家酒店内与许某达成了“共识”,到手10万多元,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但是程某的心理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如果说一开始他心里确实是因为受到背叛了所以想要找一份补偿的话,后面他的做法就纯粹只是为了要钱,他知道许某有钱,也知道这件事始终可以是一个把柄,所以在6月份到12月份期间还是在不停地索取钱财,仍旧要10万元。
许某并不是没有这笔钱,而是因为程某就是一个无底洞,他知道就算这一次给了10万元还是会被他一次又一次敲诈,所以选择了无视他的要求,得不到回应的程某非常着急又生气,在2019年12月22日晚上来到了许某的工地上,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称他就是破坏自己婚姻的人,越说越激动,最后直接动手打人。
他们两人扭打在一起,最后许某赶紧打电话报警,警方将程某带走审讯,经调查,程某之前的种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程某前前后后一共勒索了十几万元,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因此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以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这场闹剧就此画上结尾。
不过对于许某和丽丽来说,他们两人的一时放纵将各自的家庭都毁掉了,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人生给他们的惩罚早就已经在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