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1988年,18岁独居女生离奇被害,警方凭情书追凶,29年后真凶落网

作者 :梦芸 2022-07-31 13:18:32 围观 : 评论

2017年11月6号上午,在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市公安局门前,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一个中年男子为专案组民J献上锦旗,紧接着“扑通”一声跪在J面前。

只见他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地说:

“谢谢各位警官,为我的姐姐讨回了公道……”

29年前,他的姐姐,年仅18岁的小芳,深夜惨遭歹人侵害,抛尸茅草堆。

29年后,经过一代代刑警的接力,终于将凶手逮捕归案。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

他为何要残忍杀害一名花季少女呢?

一,独居少女,深夜被害

1988年5月19日一大早,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

报案人称在石湖乡卫生院的职工宿舍内发现大量血迹,怀疑有凶杀。

民J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房间内散布着3处面积较大的血泊,现场并无受害者。

据了解,这间宿舍是卫生院分给孙医生的,因为孙医生家住本地,回家方便,便将宿舍借给18岁的女生小芳居住。

当年小芳中考落榜,选择复读,独居在卫生院宿舍内,此刻却不知所踪。



住在隔壁的女医生反映,昨晚12点左右,她在睡梦中被巨大的声响吵醒,仿佛是门板撞到墙的声音。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有年轻男人的说话声,随后自行车被推出房间,逐渐走远。

民J们循着自行车轮留下的血迹追踪,在不远处的草垛后发现一具女尸。

经过群众确认,这正是女学生小芳。



当时她衣冠不整倒在草垛旁,下身的秋裤被拉到脚踝。

身上盖了少许干草,大半身体暴露在外面。

民J推测,或许凶手当时走得太急,没来及处理尸体,只能草草丢在路边。

经过法医勘验,小芳是被钝器砍伤,失血过多导致死亡。

更让家属悲愤难平的是,小芳生前遭人xing侵。

看着女儿的惨状,小芳的父母数度昏厥在地。

小芳年幼的弟弟,更是受不了打击,此后数十年活在姐姐被害的阴影中。

究竟是谁残害了花季少女?

还没等J方展开调查,小芳被害的消息就在小镇传开了。

“独居女学生深夜遇害。”

“午夜年轻男人行凶。”

“抛尸草垛。”

这些敏感的字眼刺激着居民脆弱的神经,彻底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有人推测,一定是一个心灵扭曲、色胆包天的变态,专门在夜晚尾随独行女孩回家……

一时间各种传闻满天飞,搞得人心惶惶。

到了晚上,马路萧条,再也看不到年轻女孩的身影。



为了尽快将真凶捉拿归案,打破传闻,J方立即开展走访调查。

小芳是一名复读学生,人际关系很简单。

根据小芳父母描述,女儿平时乖巧,也从未和不良少年来往过。

现场也没有打斗痕迹,J方推测,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凶手究竟是谁?

就在警方调查之际,小芳的父亲带着女儿收到的一封情书跑到公安局。

在那个书信往来的年代,小女生收到几封情书不算异常。

可是这封信的内容,却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我不能没有你,得不到你就要毁掉你。”

“让我做一个囚徒,让我做子弹下的魔鬼。”



这封信字字狠毒,哪里是情书,分明是赤裸裸的威胁。

书信的落款人写得是:刘强。

J方推断,刘强的作案嫌疑很大,这很可能是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杀人案。

J方立马将目标锁定在刘强身上。

19岁的刘强,是东海县一名高中生,和小芳曾是初中同学。

当J方赶往刘强家里时,他的父母却拿出刘强写的一封诀别信:

“儿不孝,就这样走了,愿你们生活好。兄弟妹妹们,愿你们都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再见了!”



落款时间是1988年5月18日,就在小芳遇害前一天。

自从小芳出事后,刘强就彻底失踪了,再也没和家里联系过。

此刻,刘强是死是活,没人知道。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介于刑侦的局限性,J方无法查到刘强的行踪。

他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案件也因此陷入僵局。



自从小芳去世后,她的父母几乎一夜白头,弟弟也变得沉默寡言。

他们沉浸在小芳被害的痛苦中,日日夜夜盼望着,能将凶手缉拿归案,还女儿一个公道。

有生之年,他们能等来这一天吗?

二,千里之外,缉拿真凶

春去秋来,时间一年年过去。

受害者家属苦苦等待真相,东海县公安局也没有放弃追凶的步伐。



经过不懈追踪,再加上刑侦科学技术和大数据的发展,到了2017年10月底,案件终于出现转机。

专案组民J发现,这个多年来无法让他们锁定行踪的刘强,轮廓逐渐清晰。

他应该还尚在人世。

随着J方大量排查,一个叫刘建的男人浮出水面。

户籍系统显示,刘建老家在吉林,如今和妻儿在山东省德州市安家落户。

时隔29年,人的年龄发生变化,相貌也会随之改变。

但是警方多方研判,还是发现了刘建和29年前失踪的刘强有很多相似之处。

从面目骨骼到眼神和神态,都极为相像。



警方怀疑,刘建就是他们寻找多年的刘强。

当务之急,就是找到刘建再做进一步的甄别。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J方决定先在外围开展工作。

那段时间,恰逢刘建前往甘肃省白银市打零工。

2017年10月27日,连云港J方跨越1700多公里,驱车赶赴白银市。

结果阴差阳错,就在J方启程时,刘建刚好从白银市返回德州,就这样扑了空。

J方当晚又马不停蹄赶往德州,在刘建的家附近蹲守。

第二天一大早,负责蹲点的民J去小卖铺买东西,将车停在路边。

就在这时,一个男子骑着自行车从车窗旁经过。

民J发现他的侧脸与刘建很像,便驱车超过他,以问路为由,将那人堵在路边。

刘建在东北生活多年,操着一口东北口音,看到民警下车,脸色立马变了。

通过近距离接触,民警更加确信了先前的推测:刘建就是29年前凶杀案的凶手。

随后,刘建束手就擒,于10月30日傍晚,跟随J方回到东海县公安局,接受审问。

看到刘建逮捕归案,所有专案组民J松了口气。



在刘建下车的刹那,东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包瑞忍不住感慨:

“我工作十来年,一直找了你十来年。欢迎回家啊刘强!”

坐在审讯室里的刘建却百般狡辩,不肯承认犯罪事实。

“我就是刘建,不认识你们说的刘强。”

J方发现刘建心理素质过硬,应该在作案之后看过相关书籍,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不过,在J方强大的审讯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刘建终于低头认罪,对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我就是刘强,是29年前杀害小芳的凶手。”

说起作案动机,已经48岁的刘强直言:

因为当年我太喜欢她了。

既然喜欢,为何又痛下毒手?

随着刘强的供诉,终于揭开了尘封多年的谜底。

三,因爱生恨,得不到就毁掉

当年,刘强和小芳是初中同窗。

十七八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知何时起,小芳走进了刘强的心里。



在刘强眼里,小芳并非沉鱼落雁之姿,但是她却是世间最独一无二的存在。

“她好像是世界送给我的礼物。”

刘强主动向小芳表白,没想到却遭到小芳的拒绝:

“我们现在还小,应该以学习为重。”

1988年,19岁的刘强考上东海县高中,小芳却意外落榜,复读一年。

如果此时刘强能及时收心,或许会考上大学,有一个不错的前途。

可是他对小芳的喜欢,早就到了痴迷的地步,如星火燎原一般,势不可挡。

高中一年,刘强无心学习,四处打听小芳的情况,对她的情况了如指掌。

晚上,他趴在小芳教室的窗外,偷偷看着小芳上晚自习;

放学后,他一路尾随小芳回到宿舍。



百般纠缠,万般倾诉,换来的却是一如既往地拒绝。

刘强内心的愤懑无法排解,只能借酒消愁。

又因为旷课太多,高一没读完就被学校勒令退学。

辍学后的刘强无所事事,一门心思贴在小芳身上。

多次被拒绝后,他疯狂地给小芳写了文章开头的那封信。

内容偏激,已经提前暗示了悲剧。

可惜小芳和对信知情的父母都没在意。

在父母看来,女儿专心学习,令人欣慰,他们无需过多干涉。

而另一边的刘强,却悄悄开始了行动。

5月18日晚上,刘强给父母写了诀别书,随后携带凶器出门,来到小芳的宿舍。

夜幕低垂,刘强敲响小芳的房门。

“谁?”

“我,刘强,给你送水来的。”

多年后坐在看守所的刘强回忆这段对话,自嘲像“伪装的特工”。

而小芳,则成了他当晚要解决掉的“猎物”。



隔着门拴,他和小芳聊了半天,趁对方放松警惕后,如愿进到房内。

这时,刘强展现了疯狂的一面,他再一次对小芳表白:

“我太喜欢你了,如果你今天不答应,你就杀S我。”

刘强的举动,让18岁的小芳惊慌失措,她连忙说道:

“我们的感情还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啊,现在年纪还小,前途还是一片美好的。”

在丧失理智的刘强面前,小芳的语言却显得苍白无力。

“你不杀我,我就杀S你!”

很快,小芳倒在血泊里不再动弹。

按照刘强的预想,事后他也要“杀S自己,随小芳而去”。

可是当沾着小芳热血的冰冷凶器碰触到皮肤时,他畏缩了,实在没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

既然不敢死,那就“好死不如赖活着”—逃之夭夭。

四,逃亡多年,胆战心惊

逃亡第一步:处理尸体。

午夜时分,刘强背着浑身是血的小芳出了宿舍门。

半路有行人经过,刘强怕人发现,躲在草垛后面,小芳从他背上滑落在地。

等行人走远后,他却没有力气继续背着小芳行走了。

于是,胡乱抓了几把干草,盖在小芳身上。

逃亡第二步:跑路

跑路,靠双脚行不通,刘强再度返回宿舍,骑上小芳的自行车,开始逃亡之旅。



此后多年,刘强开启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

他辗转各地,到处打短工,就这样一路北上,逃到吉林省白山市,办理了假身份。

无数次午夜梦回,醒来已是一身冷汗。

像他这样颠沛流离,根本无法与正常的女孩结婚。

后来,在工友的介绍下,他与一位眼睛有残疾的离异女人结婚。

婚后随妻子在德州定居,还生下一对儿女。

在别人眼里,他儿女双全,生活幸福;

可是个中滋味,只有他心里明白。

“所有的事压在心里,像一颗种子不断发芽长大,又像一颗炸弹,随时会爆炸。”

事到如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了29年,刘强终于还是落网了。



回忆起当年罪行,刘强当众忏悔:

“直到我有了女儿后,才深切体会到受害者父母的心情,那种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可惜这份悔恨未免来得太晚了,等待着刘强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

几天后,民J用刘强的手机给他家人打电话。

刘强11岁的儿子接了电话,着急地询问: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和妹妹想你了!”

电话这头的民警,内心不住颤抖:

“我也是孩子的父亲,但是对于这两个孩子来讲,他们可能一辈子无法跟爸爸度过了。”

当年,因为一时冲动犯下罪行。

如今,却伤害了两个家庭。

这代价,未免过于惨痛。

结语

“求爱不成,痛下杀手”,这样的案件不是个例。

2005年,四川崇州市一名14岁初中生,向暗恋女生表白被拒,用砖头击打对方头部,致其死亡。

2011年,山东青岛一名23岁男生,求爱不成,8刀刺S中南大学女大学生,接受审判时依旧不知悔改,面带笑容。

2021年,辽宁沈阳一男子,在舞厅内用水果刀将拒绝他的女生,当场捅S。

说这些案例,并非贩卖焦虑,而是希望我们每一个人,能从无法挽回的悲剧中得到警示。

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有一句台词:

“我用二十年教会我的女儿如何保护自己,而你却没有花一秒教你的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其实,不管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重视教育问题。

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尊重女性;

学会保护自己,远离“垃圾人”。

而身为成年人,要学会情绪稳定,不因一时冲动酿下大祸。

最后,想对那些深陷恋爱痛苦的人说:

如果不能双向奔赴,学会及时放手才是正确的选择。

“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我是米粥的阅读时光,热爱阅读,随时分享人生百态,欢迎关注!欢迎点赞、评论与转发,您的喜欢是我继续创作的最大动力!

参考资料:央视《今日说法》-一封诀别信

◐◐◐◐●☛█▼▲豪仕法律网███████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相关文章

  • 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最近有人向小编咨询损害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此,小编收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接下来和小编 最近有人向小编咨询损害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此,小编收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内容吧。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1-11-13 18:09:40
  • 2022年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对于一些传销的行为都会非常的害怕,在日常中看到一些报道会看到出现一些分工等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对于一些传销的行为都会非常的害怕,在日常中看到一些报道会看到出现一些分工等事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那么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条文下面就问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20...

    2021-11-13 18:09:38
  • 2022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传销在我国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传销不权破坏市场经济,还影响社会稳定,那 传销在我国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传销不权破坏市场经济,还影响社会稳定,那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2022下面由就问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组织、领导传销的组织者...

    2021-11-13 18:09:35
  •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

    2021-11-13 17:02:07
  •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2022年最新的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呢?非法行医罪刑法条文接下来就由就问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及刑法...

    2021-11-13 15:18:46
  •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司法解释规定...

    2021-11-13 15:18:33
  • 2022年最新绑架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绑架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绑架罪在我国属于严重的危害社会治安,违法将会受到刑法的严格判处。那么,绑架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今天就问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 绑架罪在我国属于严重的危害社会治安,违法将会受到刑法的严格判处。那么,绑架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今天就问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绑架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22年最新绑架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绑架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

    2021-11-13 15:18:29
  • 2022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有过失并致人死亡的行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的。那么,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就问 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有过失并致人死亡的行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的。那么,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就问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是如何的。2022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

    2021-11-13 14:02:29
  • 2022年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年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过失致人死亡罪,从简单的字意来解释就是由于某种过失造成了他人生命丧失。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问发啦网小 过失致人死亡罪,从简单的字意来解释就是由于某种过失造成了他人生命丧失。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问发啦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的资料,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1-11-13 14:02:28
  • 2021年最新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1年最新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打牌,大家想到的可能就是赌场和豪赌,但是在大陆地区,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赌场的危害性有多大是明摆着的,关于开 打牌,大家想到的可能就是赌场和豪赌,但是在大陆地区,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赌场的危害性有多大是明摆着的,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现在就和就问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2021年最新开设赌场罪司法...

    2021-11-11 0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