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会计下班忘关打印机,被公司逼着辞职,后面的操作太精彩了
都说“职场如战场”,在和竞争同事钩心斗角的同时,也要提防被上司老板随时随地的开除。其实有一些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公司不会轻易地开除员工,比较如今社会法制健全,如果遇到了公司随意开除员工的事,都可以找仲裁或者法院向公司索赔。
比如上海一女会计,仅仅因为下班忘关打印机,就被公司逼着辞职。对此女会计不肯善罢甘休,她拿着证据将公司告上法庭,后面的操作简直堪称精彩绝伦。
小王是上海某商场里的会计,在这个岗位上工作,要面对繁重的数据和账单,因此小王平时身心俱疲,每天都要很晚才下班。不过好在她心思细致,从来没有出现过差错,在公司也工作了好几年,是公司的老人。
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是细心的小王也有犯错的时候,在2014年3月她就因为粗心大意,下班时忘记关掉打印机。结果第二天上班,小王就被经理叫到办公室一顿臭骂,这让她内心非常不忿,自己怎么说也是公司老人,仅仅因为忘记关掉打印机就被骂,太不给自己面子了。
可过分的是孩子啊后面,经理不仅批了小王一顿,还让她按照要求写一份检讨书。小王想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便打印了一份检讨书,因为内心不满,所以小王并没有手写签字,而是直接打印了自己的名字。
结果经理却因为小王没有手写签字,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要求小王重新打印检讨书。这次小王却没有搭理经理,毕竟自己检讨书也写了,错误也认识了,经理还能怎样?但让小王没想到的是,等待她的直接就是一份辞退信。
原来经理将这件事上报给了公司老板,老板二话没说直接让经理辞退了小王。小王始终不敢相信,公司竟然只是因为自己忘关打印机就把一个老员工辞退了,可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早已没有回首的余地,小王只能继续和公司据理力争。
她拿着辞退信找到经理,要求撤除辞退信,毕竟如果是被开除,自己的档案会留下痕迹,将来自己找工作也会很麻烦。毕竟自己没有犯什么大错,只是忘记关打印机而已。可经理却给小王提供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接受开除,并记录入档案,另一个是自己辞职走人。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两个选择后都会选后者,毕竟比起被开除,自己辞职更有面子。但如果选择了后者,就中了公司的圈套,因为主动辞职属于违约方,公司拒绝支付当月的薪水和奖金提成。可小王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这是为什么?
原来小王找经理协商时就带了一支录音笔,把两人的对话全部录下来,如此一来就能证明,自己是受到经理的威胁才被迫选择主动辞职。虽然公司依旧可以不发工资,但只要有这个证据,将来小王在仲裁和索赔时,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
果不其然,在辞职之后,小王就一纸状书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并向公司索赔解约赔偿、侵权赔偿、社保差额和奖金损失等总计9.5万元。上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王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且劳动者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小王虽然在下班时忘记关闭打印机,写检讨书时没有手写签字,但这些都没有达到被开除的程度,更没有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公司以此为由开除小王的行为,属于违反了《劳动法》,应该给予小王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一笔钱是公司必须要出的,但小王在索赔要求中还有旅游费和年奖金损失补偿,总计8300元,这笔钱没有真凭实据,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除此之外,就是小王要求的年终奖,根据调查显示,小王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几乎没有犯过严重的错误,每年都能够拿到年终奖,因此法院认为不出意外案发当年的年终奖小王也可以拿到。所以法律对小王要求公司补偿年终奖的诉求,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最后宣判,小王被迫主动辞职,实属公司违法开除员工,因此公司理应给予小王经济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是9.5万元,而是4万余元。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小王虽然没有达成全部诉求,但还是很满意,比较4万多元已经抵得上她三个月的工资,最关键的是,她成功地打赢了官司,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小王只是许多打工人的影子,在现实生活中不乏一些员工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被公司开除的事情。但是能够像小王一样用法律武装自己的人,却少之又少。追根究底不是怕麻烦就是不懂法,因此普法工作还是需要继续完善,争取让所有公民都能够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