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9岁尼姑与58岁和尚偷欢,事后发现怀孕,因一句话酿悲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活佛济公的经典语录,强调的是一个人的心性,和世俗之物并无关联,只要心中有佛,自然无论自己处于何种情况,自然所念都为佛经。可世人皆不知,此言还有下一句,那便是“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要有道济般悟性和心性是极其难得的,普通修佛者无法断绝尘缘,应当以修身养性为重,2014年有一和尚就仿效道济,酒肉穿肠过,戒律统统破,却因无法守住欲望之门,在与尼姑偷情时,致其怀孕,最终造成悲剧。
事件的起因
2014年11月8日,在某寺庙前,一名女子被救护人员抬上120急救车,人虽已经走远,留下的风流韵事却并未消散,引起现场众人议论纷纷。
被抬走的该女子是附近尼姑庵中的一名郭姓尼姑,两所礼佛之地交往甚密,如今爆发矛盾的原由,令人三观掉尽,在最不应该出现情欲色欲的地方,竟然发生了一场因偷情引发的惨案。
据围观群众称,整个闹剧的开端是郭某找到了刘姓和尚讨要公道,郭某放声自称肚子里已经怀了刘大师的孩子,要求刘大师负责,但刘大师却对此表示绝无此事。
刘大师出家已经十四年,今年已经五十八岁,面对如此的纠葛,他非常无奈,自称和尼姑之间毫无的纠葛,不过是因为可怜对方,经常去看她,帮忙罢了,
听到刘大师极力摆脱和自己的关系,就因为这一句话,郭某纵身跳下高坡,造成一桩悲剧,当场就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被送往医院后,郭某的行为导致其左脚开放性骨折,至于她肚中究竟有无胎儿,胎儿在此次受伤中有无大碍,无人知晓。
事后,记者对刘大师进行了私人采访,其言语中,极力推脱自己和郭某的关系,还称对方原本就有精神疾病,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佛祖面前就敢污蔑人,实在是胆大妄为,说着气冲上头,还不忘念几句佛号。
刘大师称,郭某在平时就喜欢拿着酒瓶威胁别人割腕,这是所有人都知晓的事情,但是对于郭某肚子里的孩子是否是他的,刘大师却一直保持沉默。
在对寺庙周边居民的采访中,记者却又得知了另一个真相,周围的邻居几乎都坚信此事的真实,因为在平日的相处中,他们对刘大师只有一个评价“花和尚”。据邻居反应,刘大师平日酒肉不戒,甚至直接坐在山门上,喝酒嚼槟榔。
他还在寺庙中养了几条狗,每天站在寺前,任由狗追赶来往游客,遇到游客对狗进行驱赶,他又会自持出家之人站出来用佛理来阻碍游客,说着“上天有好生之德”,做着扰乱佛规之事。
法律分析
在该案中,郭某的言语如果被确定属实,且平安将孩子生下,作为孩子生父的刘大师,无疑必须要承担起孩子的养育责任,根据但是行使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废止,相关法条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即便是作为和尚,且并不承认自己和郭某之间的关系,一旦孩子生下,他依旧必须要承担其抚养义务,如果不愿执行,郭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郭某的说辞为虚构,名誉受到侵害的刘大师反而可以追究其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人纠纷并未有最终结果报道,留给人们无尽的疑问,近些年来,关于和尚和尼姑的相关新闻此起彼伏,这两个职业在公众眼中通常是被笼罩在神佛光芒下,充满着一定的神圣和神秘感,而如今一些佛门中人的卑劣行为,让人大跌眼镜。
借用一句佛语“不识本心,学法无益。若识自本心,见自本性。”修佛先修心,心中无佛,即便佛号喊得再响,经念得再多,不过依旧是虚妄,我佛不渡无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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