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广州知名女主持人惨死家中,警方通过两个脚印锁定真凶
人们总是相信自己选择相信的,也只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所以才会有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的说法,所以同样一件事情才总会有不同的人从不同的方面来展开讨论。当谈到事业有成的美女时,有些人眼中不自觉就会显示出玩味,有些人则会从心底展示出佩服。
有些女性并没有遵照自尊自爱的原则生存,而是利用某些便利为自己的人生铺了道路,所以很多人都觉得漂亮的女性就是花瓶,就算有钱了也是因为别的原因;但是其实绝大多数事业有成的人靠的都是自己的真本事,长相出众只是优势,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很多揣测其实也是对这些女性的不公平。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位年轻有能力的漂亮女子就受到了很多揣测。
这位女子就是陈旭然,是广州的知名女主持人。年纪轻轻的她既非科班出身也没有雄厚的家世背景却能在一档节目独挑大梁,因此也是受到了不少眼红之人的揣测与诋毁。不过她进入电视台的经历也确实比较离奇,当年她还在广州一所职业旅游中学读书,时年16岁的她正好碰到了电视台某节目组在录节目,录制总负责人陈导当时立马就相中了陈旭然身上的灵气,直接将她推荐进了台里。
陈旭然不负贵人的厚望,在台里表现得很好,作为一个主持人,她的形象气质都俱佳,临场反应能力也很不错,很快就获得了观众的喜爱。1998年,陈旭然已经在台里站稳了脚跟,笑容甜美的她收获了无数人的青睐,然而就在她的名气越来越大时,意外发生了,她的生命被定格在了这一年的12月30号。
保姆发现她的尸体时是这一天的早上7点,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陈旭然脖子上的勒痕这时候已经呈青紫色,她的死因正是遭扼脖窒息。在勘察现场之后警方发现了诸多疑点。
因为陈旭然住的是高级小区,她的家可以说是豪宅,所以想要进入这个小区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陈旭然家中的门锁也无被撬的痕迹,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陈旭然熟悉的人,不仅如此,她家中珍贵的古董和现金等都没有丢失,可见凶手并不是为了谋财,陈旭然也并没有受到侵犯,因此凶手也不是图色。
不图财、不谋色,还有可能是熟人,因为陈旭然有公众影响力,所以她遭凶杀的消息不胫而走,引来无数人的议论纷纷,有说是情杀的,有说是因为得罪了权贵所以被害的,各种负面的、桃色的揣测铺天盖地,所以警方破案的压力也剧增。
不过很快警方就发现了线索,在陈旭然房间外的空调主机上有一个脚印,陈欣然房间的窗户上也有一个脚印,所以可以判定凶手就是从这里翻进陈旭然的房间实施了侵害,在进行了层层调查分析之后,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这个人就是丁国礼,以前是陈旭然所在小区的一名保安,不久之前刚被辞退。
在两个星期之后,丁国礼被抓捕归案,面对警方时丁国礼明显害怕,他承认陈旭然是自己所害,但是他一开始没有想过要杀害她,他的目的只是陈旭然的钱财,因为平时就知道陈旭然为人和善且非常有钱,所以丁国礼想要在她不在家的时候偷一点钱,没想到从窗户翻进去之后发现陈旭然在家,一时情急他就将其脖子勒住了。
当时情况万分紧急,丁国礼死死捂住陈旭然的嘴巴希望她不要叫唤,可是陈旭然不仅不配合反而一直踩他的脚,丁国礼就用手将她掐晕了。在房间里丁国礼已经失去了方寸,想要拿点贵重的东西又不知道拿什么,慌了神的他更加不知道在陈旭然的房间中就有10万元现金。
这时候陈旭然又醒了过来,又开始了呼救,丁国礼随手拿起一根丝带一样的东西狠狠勒住了她的脖子,之后慌慌张张随手顺了一个小包就赶紧走了,这个包里面只有1060港元。
他在走的时候以为自己只是将她勒晕了,事后看到铺天盖地的报道才知道自己已经杀了人,他很害怕,四处潜逃,最后还是被民警找到了。客观上他造成了陈旭然的死亡,但是由于他的主观目的是盗窃,所以并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判其罪,只能依据入户盗窃来对其进行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丁国礼入室盗窃的过程中将陈旭然杀死,并在此期间两次对陈旭然进行加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最终法庭判处他死刑。
一场受到无数争议的案件就此落幕,陈旭然这位年轻有才华的主持人生命就此定格不可再挽回,丁国礼自己的人生也就此画上句号,他将自己的穷苦怪罪于他人,将生活的希望又寄托于他人,最后自食恶果,还伤害了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