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女大学生惨死宿舍,凶手竟是亲生母亲,真相令人愤慨
慈母爱子,非为报也。母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不求回报,无私奉献,所谓女本柔弱,为母则刚,从有了孩子的那一刻起,女人就已经成为了一位战士,不求富甲一方,只求保卫周全,也正是如此人们才歌颂母爱,赞美母亲。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和自己的孩子相处得很好。
任敏(化名)与自己的母亲就并不像其他人一样关系亲密,并不是因为她太叛逆,而是因为她的母亲似乎从一开始就不欢迎她的到来。她的母亲王芳(化名)年轻时是个极为漂亮的女人,那时候引得无数人为之折腰,最后王芳选择了一个看起来最老实的人结婚,但是婚后的日子并不幸福。
王芳想要风花雪月,但是婚后的日子就是柴米油盐,所以她并不满意这种生活,结婚没几年就离婚了,她独自一人带着任敏生活,对任敏的态度一直不好,仿佛她并不是自己的骨肉,而是一个意外与累赘。任敏从小懂事听话,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没能避免母亲有意的责骂与冷眼。
随着逐渐长大,任敏有了寄宿生活,在学校里与同学们住在一起她非常开心,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有时候她还会跟同学一起回家吃饭,看着别人的母亲一脸慈祥温柔,任敏心里总是会难过。好在上了大学之后她又交到了不少朋友,刘晓宇(化名)就是与她关系最为亲密的人。
刘晓宇从小成长的环境与任敏截然不同,她的父母几十年如一日的恩爱,相敬如宾的日子过得非常惬意,虽然有时候也会爆发争吵,但是很快就会和好,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刘晓宇性格非常好,极其温柔体贴,给了任敏莫大的关怀。她们俩的关系一直非常好,在同学眼中简直亲如姐妹。
6月是栀子花开的时节,也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开始。新生活的开始就意味着旧生活的结束,大四的学子在这时候陆陆续续都已经搬离学校,有的直接回了老家,有的已经去往新的城市。任敏一直不想回家,但是除了回家又别无办法,因为她还没有找到工作,很多东西必须带回家里,所以她在2006年5月底的时候回了一趟老家山东潍坊。
走之前她和任敏道了别,因为以为是学生时代的最后几面,所以任敏这一次道别的时候显得特别难过,她难过的样子甚至让刘晓宇以为这是最后一面。
转眼到了6月13日,整个宿舍已经空了一大半,有几个室友已经将很多东西都打包走了,这时候学校也已经没有课程,想离校的话已经可以向校方进行申请。不过刘晓宇还在等着任敏回来,所以一直在宿舍里没有走。这天她出去参加了一个活动,回来的时候发现任敏的床位旁边多了一个小箱子,可见任敏已经回来了。
见她已经将床帘拉了起来,所以刘晓宇并没有打扰她,想着让她睡一觉,可是她这一觉睡到第二天也没有醒,刘晓宇心里不免有些担心,当她掀开帘子一看的时候,眼前的场景让她瞬时后背一凉:任敏嘴唇傻白,整个脸是呈青白色,手和脖子带有青紫色,没有呼吸,整个人看起来已经僵硬。
救护车的声音一时之间响彻整个校园,但是医生在赶到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了任敏已经死亡。校方紧急调取了校园内所有监控,只能看到任敏拖着箱子缓慢进入宿舍的身影,其后并未看到有陌生男子或者其他人进入宿舍园区,据任敏的室友所说,她们也并没有看到有人进宿舍。
警方介入之后第一时间通知了任敏的母亲,但是听到女儿的死讯时,王芳的惊讶大过悲伤,这种反应让民警产生了疑惑,在仔细调查监控时发现任敏在进校园时就已经踉踉跄跄,似乎有气无力,而据刘晓宇所说,任敏的母亲经常打骂她,在离校时人还好好的。
警方立马前往山东潍坊任敏的家中进行调查,一进房间王芳就显得非常不自在,在她脸上只有惊恐和害怕,全然不见女儿去世的悲伤。在她旁边的是一名几岁的男童,看到警察到来既紧张又兴奋,很想靠近警察叔叔,门口的鞋架上有很多鞋子,其中有一双高跟鞋的鞋跟歪歪扭扭的,似乎是外力掰扯成这副模样。
当民警单刀直入地说“任敏的死因为内脏破裂出血,身上有多处淤青外伤”时,王芳脸上诧异的表情更甚,脱口而出“不至于吧!”此时指向已经非常明显,任敏生前肯定遭到了外部打击。面对威严的民警,王芳瑟瑟缩缩,最后心理防线崩溃,她终于承认了是自己在任敏回家之后对其进行了长达几天的殴打。
王芳交代,她自己在离婚之后带着任敏又改嫁一次,生下一个男孩,但是婚姻最后还是没有善终,她反倒是又多了一个孩子要抚养,生活压力巨大的她只希望任敏能够早点出去打工,但是任敏偏偏要上学,无奈之下她只好继续送她上学。王芳最大的期望就是任敏能够找一个有钱的老公,带她们一家人实现生活富裕,但是没想到任敏找了一个修轮胎的小子做男朋友,两人还在一起好几年了,王芳知道之后非常生气。
任敏回家之后她就将其关在了屋子里,不准她和男友有任何往来,期间还对她进行了剧烈的殴打,狠狠踹了她好几脚,说是拳打脚踢也不为过,王芳揪着自己女儿的头往墙上撞,穿着高跟鞋往狠狠踢任敏的胸腔和肚子,直到自己没有力气才停手。
她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任敏的死亡,不过在事实已经发生时,她的害怕也多过悔恨和伤心。
王芳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她已经造成了任敏的死亡,属于情节严重,而她伤害的人是自己的女儿,性质恶劣,最后潍坊市中院判处王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