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女子出轨两人,拿女儿学费养情夫,男友一时冲动酿惨案
穷生盗,奸生杀。
古言古训从来不是古人随口之语,每一段话背后都是智慧的凝结以及经验的输出,“自古奸情出人命”听来可怕,却也是一种警戒,劝告所有拥有幸福感情的人,不要做出冲动的事情,也不要因为一时放纵而毁了自己的人生。毕竟欢愉是一时的,但是为了一时欢愉所要付出的代价却有可能是一生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
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要明白,对恋人不忠这种事情,有一就会有二,所谓的“我只是在有了伴侣之后才找到最适合我的人”根本就是在胡扯,信这种话还不如信母猪会上树。
毕竟有些训练有素的猪是真的可能上树,但是上面这种话绝对不可能是真的,那些靠着将原配逼走的人,最后往往会重复前人的悲剧,因为对出轨的人来说,他们沉迷的就是出轨的感觉,而不是出轨的某个特定对象。
四川省仁寿县的陈果(化名)并不知道,他认为自己遇见了一个愿意与他在一起的人就一定是真爱,因此即便对方与他相恋的时候有丈夫有孩子,他也觉得无所谓。他有这种想法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这一生都没有被那个女人用正眼看过。
他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长相没有优势,甚至身高不足一米六,干活都没有别人能使劲,所以在家做劳动力也不是一把好手。村子里面的其他人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被人说了媒,娶的媳妇虽然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都是贤惠的持家能手。
陈果一直被人嫌弃,连个说媒的都没有,在家找不到出处,他只好一个人去威远县的煤矿里面打工,个子不高,力气还是不小的,所以在煤矿上他倒也能赚一点钱。
下班的时候,陈果难免会觉得无聊又寂寞,这种时候他就会到煤矿附近亮着小粉灯的店铺去“宽慰”自己,就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阿香(化名)。这一年陈果已经42岁了,相比他在村子里面的时候,此时的他看上去更加让人不愿多看。
他的左眼在早年做工的时候瞎了,左手有一个手指也被大工厂里面的机器卷走,他看上去无比落魄,走路也有点跛脚。
他已经接受了自己这辈子都会孤独终老这个设想,但是阿香并不对他表示嫌弃,相反,她的温柔乡总是为陈果敞开怀抱,陈果很快便沦陷在了这种温柔之中,阿香并不是一个美人,她体态丰腴,嗓门很大,一头小卷发看上去又洋气又土气,但是她对自己的外形很满意。
虽然已经有了家庭,婚姻关系也在存续期间,但是阿香还是愿意给很多人关怀,陈果是对她最好的,所以她心甘情愿在1998年跟着陈果回了汪洋镇,三年以后还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可以说是陈果最看重的人,他自己可以受苦受难,但是他不舍得让女儿受一丁点委屈。
阿香没有与陈果领结婚证,因为她的婚姻状态不允许她再与陈果领证,陈果倒也不介意,毕竟阿香愿意跟他在一起已经是意外之喜了,一张证书对他来说实属多余。
阿香是个生性风流的女人,一开始与陈果在一起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过了一阵子的安稳生活之后,她便又开始勾搭其他人,陈果不在家的时候,她的声音从这家传到那家,她有两个情人,两个人看起来都比陈果要帅气高大。
陈果并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了也无法做什么,那些情人看见他有时候还会嘲讽他,陈果内心很愤恨,但是表面上风雨不惊。阿香日渐有恃无恐,不仅晚上不回家,还经常找陈果要钱,她要钱无非就是用来买衣服,有时候还会拿去给自己的情人用。
所有这些一般人忍不了的事情,陈果全部嚼碎咽下去了。他生活的重心全部在自己女儿身上,他希望女儿不要像他一样没有好好上学,他希望女儿可以走出这个很贫困的地方,可以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其他的全部不重要了。
2008年,女儿要上学了,陈果已经为这一天准备了很久,他攒了很久的钱,就是为了给女儿交学费,结果在他满心欢喜给女儿拿钱的时候,发现所有钱都已经被阿香花完了。
对于这件事,阿香承认得很爽快,还表示陈果还不加油赚钱的话,女儿饭都吃不上了,种种言语的刺激使得陈果内心积压了几年的不满全部被勾起,他内心只有一个想法,让阿香永远闭上嘴巴。
阿香孩子喋喋不休,不依不饶,陈果忍无可忍之下拿起一把菜刀朝着阿香的头挥了过去,挥舞数下才停止,等他冷静下来,阿香已经身首异处。
陈果试过逃亡,但他还是当不下女儿,最后还是选择自首。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果杀害阿香的手段非常残忍,但是他是在被阿香不断用行动和言语刺激之下才挥刀杀人,属于激情杀人的一种,而他在事后投案自首,积极认罪,社会危害性较小,在司法实践中,只有社会危害性大且无悔罪表现的罪犯才会被判死刑,所以尽管最后的审判结果并未公开,但是陈果应当没有受到最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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