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一夫二妻荒唐案,男子娶两个妻子,最终被妻子送进牢房
时代已经在不停向前,有些人的思想却还停留在很久以前,我国早就实行平等自由的一夫一妻制度,有些人却偏偏要将“妻妾成群”当作彰显自己本事的象征,事实上,这种行为不仅彰显不了本领,还践踏了法律,体现了自己人格的低劣。
2020年,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有两个,施害者却是同一人。这不是一起杀人放火的血腥案件,而是一起因为思想堕落而引发的关于“时间管理大师”的案件。
所谓“时间管理大师”,并不是真正对一个人进行夸赞,在某一个事件之后,这就是对那些脚踏多只“船”的人的讽刺。刘某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不过时间管理大师终究也会有出错的一天,阴沟里“翻船”的几率是极大的。
刘某身材高大,长相帅气,家庭条件也很好,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可以说是符合大众审美的帅哥,优渥的家庭条件足以让他承担起“高富帅”这个称呼。他对自己的条件也是非常满意的,所以并不急着结婚,反倒是比较喜欢只谈恋爱不负责任的感觉。
2010年,家人觉得他差不多该结婚了,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家庭条件以及各方面都合适的女孩子钱小丽,两人婚后养育了一个女儿,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富足又幸福。
钱小丽本身温婉漂亮,贤良淑德,刘某的家人对她是十分满意的,而刘某表面上对自己的妻子也是十分疼爱,实际上却偶尔会有出格行为。原本还只是偶尔“偷腥”,2017年之后,局面便又发生了变化。
刘某还在读书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女孩子便是他的心头所爱,只是那时候女孩子的追求者太多,他根本没有机会。2017年4月份,“梦中情人“李梅与他见了一面,他本是出差,在得知李梅也在这个城市后便想方设法与她见面。
当年青春年少,李梅不知道刘某会长得这般英俊,也不知道他会有这番成就,而且家境还如此殷实。两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李梅一直都不知道刘某早就有了家庭,还以为自己是被命运眷顾,兜兜转转又遇见了年少的欢喜。
由于钱小丽对刘某一直都很放心,也明白他作为一个生意人自然是不可能时时刻刻陪在自己身边,所以只要刘某报备自己的行程她就都相信,在这种大前提下,刘某与李梅同居了。
由于这时候李梅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所以她的父母自然催促着两人结婚,刘某当然知道自己无法领证,就编造了各种理由搪塞,不过由于他们俩同居在一起,本身条件也很优越,李梅一家人也就没有再追究。
刘某对李梅还算是比较好的,用她的名义购置了一套房产,付了三十万元的首付。在这时候,一件让刘某有点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了,因为他一直留在李梅的城市,所以钱小丽觉得与其夫妻这样分开,不如干脆她们也搬过来,所以她就带着自己的母亲去了李梅所在的城市。
他也就是说刘某的合法妻子以及与他有同居事实的“妻子”都在同一个城市里面,他一开始还觉得胆战心惊,习惯了之后,刘某便觉得这样甚好,还免得自己两个城市跑来跑去,省了麻烦。
不过刘某并不是长情之人,2018年,李梅回老家了,刘某与她见面的时间少了,于是感情也就淡了。要知道李梅也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所有的抚育费都是他在出,李梅自己本身是没有收入的。
就在李梅回家的第二年,刘某对她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连孩子的抚养费也不给了,在他心里,李梅始终就是一个婚外的情人,如果他真的深爱李梅就不会舍不得与钱小丽离婚。所以最后在钱小丽终于发现他有问题的时候,刘某第一时间选择了认错。
这一年的7月份,钱小丽忍住心中的愤怒,将李梅告上了法院,因为刘某华在李梅身上的钱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同样的支配权利,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挥霍钱财。
而对于一方用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消费的行为,最高法院作出过相关解释,认定由一方转赠给第三者的财物属于无效赠与,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李梅万分惶恐,以为自己是“正室”,结果无缘无故做了别人的“小三”,她也报了警。
刘某的行为是涉嫌重婚罪的,虽然他与李梅没有领证,而“事实婚姻”自1994年以后也不存在,但是李梅与她确实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李梅方所有人都已经认定他们二人为夫妻,且李梅已经为刘某生育了一个小孩,所以罗山法院在审理时,认定刘某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李梅并不知道刘某属于已婚状态,所以她也属于受害者,不构成重婚罪。而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在审理之后依法判处他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刘某的行为在有些人看来就是“玩脱了”,但是他这其实是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因为这是道德和法律的红线,一旦越过这条线,必将受到多方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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