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被骗进深山生两娃,获救后竟舍不得回家,只因过得太幸福
谁都有过年少懵懂的时候,谁都在青春中有过一段悸动的时光,家长和父母并不是不知道这种感情其实很正常,之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加以阻挠,主要就是因为这种情感太不成熟。
“中二”之所以被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想法很离奇荒诞,很不切实际且自以为是,就是因为初中二年级这个时期是最叛逆的,以为自己懂得爱情的真谛,以为自己掌握了整个世界的运转规律,实际上不过就是一个空想。湖北的胡菲菲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羡慕起成年人的爱情。
尽管已经过了“中二”时期,但是她的心理还是很不成熟,父母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养育孩子就是按照老一辈的方法,只要给她喂饱饭就行了,其他最重要的便是教导她不能偷不能抢,除了这些之外,对她的心理变化根本没有关注过。
以前的人都穷苦,全部心思都用来谋生了,就算是十几岁也没有伤感春秋的功夫,所以他们不理解胡菲菲为什么到了十几岁之后总是一个人暗自神伤,而且脾气越来越大。
这一年胡菲菲16岁,好不容易考上了高中,连小学都没有读完的父母觉得家里终于可以出一个有点文化的人了,对她开始有了期待,但是胡菲菲在这个时候愈发叛逆,对母亲说的一切话都喜欢顶嘴,父亲对此很生气,总是大声叱骂她,她与父母的关系愈发紧张起来。
父母本来还在思考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胡菲菲就突然失踪了。学校放假的时候她本该回家,结果一直没有看见人影,自此之后学校和父母都苦苦寻找了好久,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她的讯息。
这对夫妻伤心欲绝,但是一直没有停止寻找女儿的脚步,他们以为女儿是被坏人拐走卖到山里面去了,也害怕女儿是在回家路上遭遇了什么不测甚至已经离开人间,但是找回女儿的信念一直在牵引着他们,3年后他们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孩子。
胡菲菲彼时在湖南的一个农村里面,见到父母时止不住流泪,眼神却不停躲闪。整整三年时间过去,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原来在2015年,也就是胡菲菲失踪那一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为了方便她与家人联系,父母给她配了一个手机,而她就此进入网络的世界无法自拔,沉迷在网上真真假假的讯息中。
陈宏利(化名)就是她在网上认识的人,胡菲菲从大山深处走出来,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幻想,对城里人充满了崇拜感,而陈宏利说自己就是一名22岁的大学生,工作之后每个月工资最少在1万元以上。胡菲菲一听大学生这三个字便觉得他很了不起,开始盲目崇拜他。
在后续的聊天中,胡菲菲感觉这个男人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懂自己的人,他温柔敏感,可以察觉到自己一切小情绪,在照片上看起来就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胡菲菲觉得这就是她的真命天子,每天为了和他聊天上课都没有心思,晚上也经常聊到深夜。
就这样,在她表示自己很想逃离家庭逃离学校的生活时,陈宏利表示他可以带她远走高飞,可以养她。
“我养你啊”成了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胡菲菲为了这句话不惜赴汤蹈火。只是当她与陈宏利见面的时候才发现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一位已经38岁的中年大叔,是湖南一个小山村的人。
身份是虚构的,收入也远没有那么高,胡菲菲陷入了这种温柔之中,并不在意他的身份,义无反顾地跟着陈宏利去了湖南,在3年间已经给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3年的时间,胡菲菲从一个面容清秀的瘦瘦小小的女生变成了一副大妈的模样,她的父母看着心疼不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即便已经与陈宏利相处了3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胡菲菲与陈宏利连结婚证都还没有,因为她才19岁。
父母强硬地想要将她带回家,女儿被38岁的中年男人从一座山骗到另一座山已经是极大的伤害,作为父母,他们不愿意看着女儿继续留在这个地方受苦受累,但是胡菲菲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跟着父母走,称自己跟着丈夫过得很幸福。
根据原《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所以胡菲菲自己有权利决定自己嫁给谁,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即便是父母也不能对她的婚姻加以干涉,更不能阻止她嫁给她想嫁的人。
不过胡菲菲与陈宏利两个人还没有领结婚证,即便他们两个人住在一起并育有子女,这种婚姻也是无效的。在1994年2月1号之前,同居在一起且有孩子可视为事实婚姻,但是他们两人同居已经是在2015年,所以两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只能算同居。
根据原《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所以胡菲菲从始至终就没有过婚姻,父母想要带她回去也是可以的。
只是父母最后也还是选择遵从她的意愿,在她幸福的前提下,能够常回家看看便已经是父母最大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