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副教授招嫖外国女被抓,被罚后反告公安:一夜情不是嫖娼
“丹可磨而不可夺其色,兰可燔而不可灭其馨,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
真正的君子不会因为外在环境的恶劣而改变自己的美好品质,也不会因为外在的诱惑而失去自己内心的坚守,君子在贤在德而不在于才能,所以有些人即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仍旧不能担当起“君子”这一称呼。
卓某是上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在那个时候,能够考上中专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出众的学识自然可以傲视群雄。大学毕业之后,他又考上了研究生,在这时候他便进入了一所高校,担任大学教师。
“大学教师”本身就是一个令人敬佩的职业,卓某也因为这个身份获得了不少人的尊敬,意气风发时,他认识了自己的妻子,刚结婚的时候两人也是情投意合,浓情蜜意,本来就都是高知分子,对自己的人生都有很清晰的规划,由于各自的事业心都很重,所以这段感情倒是慢慢淡了下来。
转眼间卓某已经56岁,人生已经走了一半,他也慢慢从一名大学教师变成了一名副教授。不过他自己对此并不满意,甚至因为这个“副”字常常感觉苦闷,他自问学识不差,但是因为当年的硕士学位没有拿到,所以在评职称的时候还是无法成为“教授”。
这对他来说可以说是事业失意,感情上也是与妻子情不投意不合,两人就像合租的室友一样,虽然每天都会见面,但是各睡各的房间,相互对彼此都已经没有爱慕之心,更没有男女之间的仰慕感。
卓某没有想过要和妻子好好沟通,只觉得自己的身体无比空虚,因此最后还是做出了有失身份的事情。2008年,卓某感觉自己急需有人来安抚自己的空虚且躁动的灵魂,于是打开手机开始搜寻可以安抚自己的人。
这种搜寻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很快他便找到了“中介”彼得。彼得是一个外国名字,卓某也正好是看中了这一点,希望他可以给自己带来惊喜,彼得没有让他失望,告诉卓某自己手里有不少资源,并且都是金发碧眼的“资源”。
卓某非常满意,不过彼得给出的价格很高,要1600元,卓某舍不得花这么多钱,最后将价格定在了1300元。价格谈好之后,卓某将与女郎见面的时间定在了8月7号,这一天正好是农历的七月初七,是我国的情人节。
房间定在某高级住宅区内的公寓内,2楼,409号房间,卓某推门进去的时候,房间里有两个外国美女正在说笑,面对这意外之喜,卓某是非常开心。不过他毕竟年纪大了,英语不好,与那两名女子的交流有点困难。
好在那名叫艾瑞莎的法国女郎会说普通话,另一名叫芭芭莎的意大利女郎也会说一点中文,他们仨相聚在这个房间本来也不是为了交流文化,所以只要勉强可以沟通就行。
一番云雨之后,卓某感觉自己又重回壮年时,他对艾瑞莎十分满意,所以最后还加了200元给她,一共给了1500元,芭芭莎并没有与卓某亲热,所以她与卓某还没有金钱上的来往。
正在酣畅淋漓之际,两名警察夺门而入,将在场的三个人都吓得不轻。艾瑞莎一看就是有经验的人,直接将手伸进手铐并交代了自己的行为,这一出把卓某整得不知道如何接话,索性他也承认了。
在警方的询问下卓某才得知,艾瑞莎根本就不是法国的,而是俄罗斯的,芭芭拉其实是乌兹别克斯坦的,不过她们俩确实已经在中国很多年,艾瑞莎曾经与中国丈夫在一起8年,离婚之后便与彼得“合作”,定价是300元一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最后警方给卓某的处罚是行政拘留14天,罚款1500元;艾瑞莎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芭芭拉没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卓某对这个处罚没有异议,警方便出具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告诉他他要接受行政处罚的消息会依法告知他的家人。罚钱没有关系,拘留也可以接受,但是要告诉家人对卓某来说却是万万不可的。
为了保留自己的脸面,他并不服这个处罚,所以当场拒绝签署行政处罚书,并提出申诉的请求,他在申诉时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是PC,只是一夜Q,而他交给艾瑞莎的1500元只是表达自己对她的爱慕之情。
此外他还表示选在七夕这个节日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而且房间内明明有两名漂亮女性,他却只钟情于艾瑞莎一个人,足以表明他对艾瑞莎是有感情在的。这种解释显然就是在狡辩,艾瑞莎早在这之前就已经提供过她与彼得、卓某的谈价格以及交易的聊天记录,PC和卖Y的证据相当充分。
所以2009年3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卓某的起诉,卓某还是不服,又继续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卓某违法证据充分,警方进行处罚的流程正当,无不妥之处,所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仍驳回了卓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尽管三番四次纠缠,卓某的事情最后还是被自己的家人朋友知道了,他作为一名大学副教授的脸面自然已经挂不住了,学校也对他进行了处分。因为自己的不安分,最后让自己陷于泥沼之地,终究也只是自食其果罢了。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仅用于配合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