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宾馆侵犯醉酒女,朋友看见后再次侵犯,湖南这案件结果怎样?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俨然已经成为了所有长辈对女生必备的一句嘱咐,人心复杂,女性确实更容易受到侵犯以及不法的伤害,每每有人问道为什么只要求女生保护好自己却不要求男性管好自己时,都要想到一个问题:
坏人占的比例很小,没有想过伤害别人的人不用听这种劝诫也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而心存歹念的人根本不会听别人的警告,所以处在弱势一方的女生只有自己尽全力保护好自己才是真正的盔甲,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墙如果终究会倒,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靠近。
在湖南株洲曾发生过一起案例,给所有女生应该起到警示作用。(人物均用化名,图片来源网络,仅配合叙事)
张晓梅是一位性格外向豪爽的年轻女孩,面容姣好身材火辣,平时的穿衣风格也颇为大胆时尚,她热衷于社交,经常与朋友出入在夜店、酒吧和KTV等场所,朋友众多,日子过得可谓多姿多彩。在2020年4月11日,又有朋友叫上她一起吃饭,她欣然应邀。
到了饭店之后,包厢里面的人不少,有男有女,有她认识的也有她不认识的,不过她交朋友就是这样,不认识的人多吃两顿饭也就认识了,坐下之后一群人便是推杯换盏,谈笑间张晓梅喝了不少酒。坐在她身边的是于翔和罗大磊,这两人她以前见过,但并不是很熟,这一次三个人坐在一起倒是显得很熟络,从她一进门开始,于翔和罗大磊两个人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她。
他们俩频繁给她倒酒,张晓梅也是照盘全收,毕竟也不是第一天出来喝酒,所以她的酒量并不差,这倒是让于翔有点惊讶,眼看着饭都快吃完了,张晓梅却还精神奕奕的样子,有点难办。罗大磊主动买了单,随后便提议大家一起再去酒吧放松一下,众人应声,张晓梅此时却面露难色。
她说自己第二天还要上班,不方便继续喝酒了,只能失陪,于翔和罗大磊两人对看一眼,觉得她简直就是在胡说八道,都已经喝了这么多酒了还会在乎第二天要上班?于是两人便一直说她不给面子,其他人有的也都在帮腔,在众人的劝说和拉扯之下,张晓梅也上了车,于翔将她拉着坐在自己身边。
酒吧里灯光缱绻暧昧,衬托得张晓梅更加美艳动人,罗大磊和于翔照例是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两人打着配合与她猜酒划拳,张晓梅的杯子几乎就没空过。在场的人都知道这两人怀的什么主意,但是由于这在他们中间已经见怪不怪,所以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甚至有帮腔劝酒的。
于翔他们这一圈人相识都是在牌场或者其他一些更为不堪的场所和活动中,相互之间也都了解彼此什么性格和爱好。于翔一个眼神动作罗大磊便知道下一步怎么做,在这种处心积虑之中,就算张晓梅进过的酒局再多也难以全身而退。她喝醉了,于翔终于等到了这一刻。
他们两人说送她回家休息便跟其他人打了声招呼走了,大家都已经喝得飘飘然,没人有空管他们。到了酒店之后罗大磊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随后两人架着张晓梅进了房间。
于翔在房间躺了一会儿之后觉得口干舌燥便去一楼的酒店超市买了瓶饮料,随后在酒店大厅坐了一会,再回酒店的时候碰到罗大磊出门并将房卡递给了他,交代他明天退一下房。于翔进入房间之后看到张晓梅的上衣已经被掀起,床边还有一个使用过的安全套包装袋。
试探了一下之后发现张晓梅睡得很沉,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于翔又撕开了一个包装袋。洗完澡之后于翔也离开了酒店又回到了酒吧和他们继续狂欢,张晓梅还一个人静静躺在酒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二天醒来看着地上的物品,张晓梅才惊觉自己受到了侵犯,她记得最后送她回酒店的人是于翔和罗大磊,于是立马选择了报警。
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于翔和罗大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倒是供认不讳,依据法律,在警方掌握确切证据之前主动供出实情的可视为有自首情节。他们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犯此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就属于轮奸,这种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应加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尽管他们二人在分别实施侵犯时并没有遭到张晓梅的反抗,但是因为当时张晓梅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不知反抗也不能反抗,所以不能由此认为她不想反抗;于翔在审讯时说看她平时也很开放,所以认为她是默认接受的,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在判定是否触犯法律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张晓梅只是爱交朋友,但这并不代表她愿意与他们两人发生关系!所以他们二人已经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的裁决。
于翔和罗大磊二人虽然会受到惩治,但是张晓梅受到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长得漂亮爱交朋友并没有问题,但是一定注意保护好自己,还是那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