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对情侣武汉游玩,两年后竟在“成人网站”上看到自己
情侣在热恋的时候总是如胶似漆,觉得一天24个小时简直太短,恨不得每时每刻都与对方待在一起,在这种你侬我侬的时刻,同床共枕是一个增进感情的绝佳时机,这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对周炯(化名)来说,自己与妻子在热恋时光一次入住小宾馆的经历却让他整个人都感觉心慌。
无巧不成书,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在成人网站上面看到自己与妻子,回想起那个下午,周炯还是感觉后背发凉。
2014年7月31日,炎炎夏日里周炯忙里偷闲,下午独自在家睡了个午觉,醒来觉得甚是落寞,心烦气躁的他便打开了手机,进入某网站浏览资讯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不停跳动的窗口,本来想要将其关闭,结果一时手滑点了进去。
周炯就在这种情况下进入了一个成人网站,随手对界面进行翻动时,有一个视频立马引起了他的注意,就算不想承认,周炯还是不得不承认视频中的人就是自己和妻子,争端视频长达17分钟,其中有些地方还可以清晰看到他的正脸。
这段视频的播放量具体有多少并不清楚,但是既然这么轻易就被周炯看到了,想必也在某个排行榜上排于前列,一想到这里,周炯不禁感到害怕,随后他拨通了妻子的电话,妻子听到之后,在电话那头哭得泣不成声。
28岁的周炯就职于江夏一家建筑公司,妻子则在外省工作,与他相隔千里,因此两人平时见面的时间很少。正是如此,所以周炯一时半会实在想不起来网站中的视频究竟是什么时候拍的,妻子同样回想不起,越是想不起,他们两人就越害怕。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俩绝对被人有意偷拍了,经过对视频中房间的装修和被子等物品进行识别,他们夫妻二人终于确定了这是武汉一家小宾馆,而他们入住这家宾馆的时间还是2012年。
那时候他们俩还是小情侣,正是热恋期,相见时难别亦难,好不容易游乐园一个共同的假期,于是决定一起到武汉的繁华地带好好游玩一番,晚上的时候他们在鲁磨路找了一家小宾馆,珍惜着一分一秒温存。
在入住这家宾馆的时候,周炯与老板还简单地聊了几句天,得知对方是石首人。两年时间过去,很多信息都已经被忘记了,但是这家酒店的装修周炯和妻子都还记得,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他们立马报警。
在警方的陪同下,他们回到了这家宾馆,地方虽然还在,但是宾馆早就已经换了承接人,房间的布局以及设施也都已经换掉,由于不记得具体的房间号,所以警方对这家宾馆的每一个房间都进行了检查,最终并没有在任何一个房间发现摄像设备。
据周炯回忆,当时入住这家宾馆的时候,进门就有一个小柜子,根据视频画面的角度来看,摄像机很有可能就是放在那个柜子里面,由于他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因此没有对柜子进行检查,最后发生这种事情,他觉得十分害怕。
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2年,一想到自己和妻子的视频可能已经在网站上被挂了2年,周炯就觉得十分崩溃,因此他要求警方将这个网站进行屏蔽,尽量减少对他的妻子的伤害,警方在调查之后发现这个网址的服务器在美国,立即向上级反映申请屏蔽该网站。
由于宾馆的前负责人已经不知去向,因此偷拍设备究竟是不是他安装的也不得而知,可以确定的是将设备偷装在这种地方的人一定心怀不轨,这种行为已经违法并涉嫌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就意味着不管安装摄像头的人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在安装摄像头并进行偷拍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侵犯了所有入住这一房间的人隐私,不管将客人的什么行为传播出去都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应当受到处罚。
像周炯以及他的妻子一样在房间中恩爱的人并不少,这也是偷拍者的主要目的,一旦偷拍者将这些视频上传至网络并引起一定范围的传播,就构成传播YH物品罪,而如果最后的目的是牟利,则后果更加严重,已经构成刑事案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拍视频的幕后黑手一旦被抓到,将要面临的就是法律的严惩,而周炯和妻子的经历也给那些想要入住酒店以及不可避免要入住酒店的人提了醒:在入住酒店时,一定要注意进行筛查。
周炯被偷拍的时候已经是10年前,这十年来,科学技术一直在进步,这也意味着不法分子的偷拍设备也一直在更新,针孔摄像机、红外线摄像机等设备层出不穷,因此所有人在入住酒店之前都应当对电视开关、插座孔、水壶、盆栽等地方进行检查,酒店也必须做好相关安全设施,保证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