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抛下两个女儿改嫁,多年后却要求她们出钱赡养,法院判了!
张阿姨今年63岁,她的第一任丈夫因病去世后,她便抛下了两个女儿改嫁,并不再过问女儿的任何事情。
在那段时间里张阿姨没有向她们支付抚养费,也没有前去看望她们,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她们,自从她离开后两个女儿的事情就仿佛与她无关一样。
本以为大家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了,没想到随着张阿姨被查出患有严重的疾病后,她就开始频繁地联系起了多年未见的女儿!
她不是来看望女儿的,也不是来和女儿相认的,而是让她们出钱为自己看病的。张阿姨认为两个女儿是她生的,她患病以后,两个女儿出钱赡养她也是应该的!
两个女儿并没有理会张阿姨的要求,她们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张阿姨的要求,并且不再接听张阿姨的电话。
见女儿对自己不管不顾,急需资金看病的张阿姨感到非常生气,她将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后,要求她们每人每月向自己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
张阿姨当年离开时,并没有交代两个女儿的去留问题!
张阿姨的第一任丈夫是在2000年3月份的时候因为疾病去世的,张阿姨发现自己实在无法养育两个女儿后,便产生了离开的想法。最后在娘家人的再三劝说下,张阿姨就这样子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家,她就这样子抛下了两个女儿。
离开时她并没有交代什么,张阿姨把两个女儿丢在了公公婆婆家门口以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当地。她并没有和公公婆婆交代两个女儿未来妥善安置的问题,也没有告知她们自己即将出远门的事情。
知道张阿姨的难处,公公婆婆也没有去计较这件事,她们先是找来众多小辈协商解决了两个孙女的抚养问题后,便没有再提过这事情了。
张阿姨离开时大女儿年仅10岁,小女儿年仅8岁,大女儿后来去了大伯家居住,小女儿则去了姑姑家居住,直到她们结婚才从收养自己的亲戚家搬出。
离开后张阿姨明明有能力抚养女儿,却对女儿不过不顾,哪怕女儿被车撞倒住进了医院她都没有回来!
本以为张阿姨离开以后隔一段时间就会回来,没想到她回到老家时却没有前去探望女儿。得知自己的女儿被送到了大伯和姑姑家居住后,张阿姨也没有表达过任何意见。
她还没有和第二任丈夫结婚时,每个月是有能力寄一些钱给女儿当作生活费的,可她却没有。第一任丈夫的亲戚多次打电话让她回去探望一些两个女儿,她也没有同意回去。
她担心第一任丈夫的亲戚向自己索要生活费,或者清算原先的债务,所以那段时间她一直有在躲避她们。
随着2002年张阿姨和自己的第二任丈夫结婚后,原先的纠纷也算彻底地结束了,因为她更换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只有她的娘家人能够找到自己。
2005年的时候远在老家居住的弟弟曾告诉过张阿姨这样一个消息,她大女儿在上学的路上被一辆三轮车给撞了。询问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张阿姨并没有返回老家看望女儿,而是让自己的弟弟送了2000元回去。
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我不想因为这些事情影响现在的婚姻,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一下!随着张阿姨嘱咐弟弟帮自己带了这句话以后,第一任丈夫的亲戚再也没有主动找过她了,弟弟也没有在张阿姨的面前提及女儿的事情了。
后续由于张阿姨和第二任丈夫生了一个儿子与一个女儿,她也无暇顾及以前的事情了,她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自己新组建的家庭中。殊不知她两个女儿却在成长的道路中,遭受了众多的挫折和磨难。
亲戚虽然好意收留他们,但这仅仅是看在老人的份上,毕竟家里多了一个吃饭的人。父亲还在时两个女儿平时还有些调皮,随着她们搬进了亲戚家居住以后,她们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懂事了。
起初大女儿还会闹着去寻找母亲,直到她明白了真相后就不再想着去寻找母亲了,因为她知道母亲是故意抛下她们的,要不然这些年为什么一次都不来看望她们?
22年后张阿姨被查出患有严重疾病后,才想起了自己多年未见的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结婚时亲戚曾想通知张阿姨一声的,但无一例外都遭到了两个女儿的拒绝,她们认为张阿姨已经抛下了她们,那么她们的事情就与张阿姨无任何关联了。
有这种想法的并非是两个女儿,张阿姨也是这么认为的,她们虽然知道知道的住址,甚至是联系方式,但她们都没有去找过对方。2017年的时候大女儿曾在老家的街头碰到过张阿姨,她虽然认出了是自己的母亲,但她没有上前打招呼,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
两个女儿本以为不会和母亲有任何来往了,没想到多年后张阿姨被查出患有糖尿病,以及出现了并发症以后,她还是找上了两个女儿,她希望两个女儿能够看在自己是她们亲生母亲的份上,分摊自己的医药费,然后按月向自己支付一笔赡养费。
找上两个女儿其实已经非常无奈的,第二任丈夫虽然对张阿姨不错,但由于治疗费用过高,周期过长,需要承担两个孩子抚养费用的家庭还是有些难以为继。
所以在在这个时候,张阿姨才找上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她认为两个女儿是她生的,就应该出承担自己的医药费,并出钱赡养自己。
见母亲要自己出钱赡养,两个女儿丝毫没有犹豫就拒绝了这个要求,并和张阿姨发生了多次争吵,哪怕有亲戚出面协调,两个女儿见到张阿姨依旧态度强硬,她们甚至都没有喊过张阿姨一声“母亲”。
急需筹钱治病的张阿姨多次哀求女儿拿出一点钱给自己看病,但都遭到了拒绝,无论她如何解释自己当年的行为,两个女儿就是不为所动。
想到自己生下了两个女儿,又抚养了她们这么多年,张阿姨感到非常生气后直接将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她要求两个女儿每人每月按向自己支付1000元赡养费,并承担自己接下来的一半的治疗费用。
2022年6月8日,张阿姨和两个女儿走进了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解决,随行的还有收养两个女儿的亲戚。
儿女赡养父母是有法定义务的,并且儿女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帮扶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可能涉嫌触犯遗弃罪。
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是相应的,儿女对父母有着赡养义务,那么父母对儿女也有着抚养责任。本文中张阿姨抛下了两个女儿,其实已经是中断了这层责任和关系。她明明有能力抚养女儿,却没有在女儿需要她的时候伸出援手。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对儿女的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生活困难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对父母赡养义务的,父母也可以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
张阿姨要两个女儿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的诉求并没有得到支持,但考虑到张阿姨也养育了两个女儿多年,所以两个女儿还是需要向她支付部分赡养费用的。后续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两个女儿同意了每人每月向张阿姨支付300元当作赡养费!
母亲的确抚养过我们许多年,这个结果我们认识,我们每个月都会按时把钱转给她的。随着大女儿说完了这句话,她也没有没有在继续和张阿姨沟通的耐心,她就这样子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