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成都女子怀孕后,担心丈夫出轨实施化学阉割,最终酿惨剧
男女生理构造的差异决定了男女天生的职责不同,成为一名母亲是女性必经的一次成长,这种成长需要付出的代价很大,不仅是身材和样貌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会对女性的心理造成一定影响。
小蕾(化名)是个漂亮的“川妹子”,出生于人杰地灵的成都,容颜清丽,2005年,她认识了于竹恒(化名),面对这样一个沉稳又踏实的追求者,小蕾很快动心,就在认识之后不久,两人便坠入了爱河。
小蕾外向开朗,于竹恒温柔体贴且学识渊博,他们俩的感情一直很好,在经过了三年的磨合之后,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在结婚第二年成功接受了上天赠予的礼物。
生活毕竟要继续,小蕾在家安心养胎,于竹恒必须在孕期赚更多钱,这样才能在孩子出生之后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窘迫,所以他经常主动加班,出差的时间相较之前增加不少。
他本是一片良苦用心,在小蕾眼里却变成了出轨的前兆。怀孕在家的时候,小蕾每天都会看看报纸和杂志,在一本专为女性打造的杂志上面,她看到一则让自己后背发凉的科学研究结果。
杂志上说,研究表明男性在女人孕期出轨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妻子一定要警惕突然频繁“加班”“应酬”的丈夫,一旦这个时候丈夫做出了越界的行为,以后就很有可能将这个习惯保留下来。
小蕾不禁想到丈夫的表现与杂志上说得非常符合,他接电话已经有了不耐烦的语气,最开始的时候,他回家还会与自己亲热一番,后来回家便倒头大睡,这种种异常都证明了他已经在出轨边缘。
小蕾赶紧与自己的闺蜜商量对策,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她不希望仅仅因为自己怀孕了就遭到背叛。小蕾的闺蜜称自己是“过来人”,很懂男人的心理,于是提议小蕾从“根源”解决办法。
听了闺蜜的建议之后,小蕾自愧不如,第二天就开始行动。
于竹恒每天睡之前都有喝一杯牛奶的习惯,为了展示自己的温柔,小蕾决定亲自给他冲泡牛奶,此举让于竹恒非常感动,白天也经常打电话回家关心她的状况,这时候小蕾本来已经决定中断计划,闺蜜一直在身边鼓劲,让她不要一时心软,于是小蕾依旧按照原计划行动。
一段时间之后,小蕾明显能感觉到丈夫的变化。以前他的体毛非常旺盛,两天不刮胡子就会有很长的胡茬,但是这些情况早已经不复存在,于竹恒的皮肤肉眼可见地光滑了起来,不刮胡子也没有胡茬,他自己感觉最明显的就是已经很久没有原始冲动了。
这种状况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于竹恒惊觉自己的胸脯比以前大了不少,身体总是有不适感。忧心忡忡地他在2010年6月份去医院进行了检查,由于不知道挂哪一科,他在医院跑了整整一天。
在做了全方位的检查之后,医生非常疑惑,问他最近有没有吃什么异常的东西,于竹恒表示自己向来注意饮食,喝牛奶的习惯也已经多年,并没有什么异常。医生这才告诉他,他体内的雌性激素已经超过了正常男性应有的标准,经过检测之后,发现他这种情况并不是病理性的,所以医生推测是有人在他的食物里面做了手脚。
雌性激素的飙升会导致分泌代谢紊乱和内分泌代谢综合症,继续摄入大量雌性激素的话,于竹恒的身体将遭遇更大的危机。仔细回想自己每天的饮食,唯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只有牛奶,因为小蕾以前从来没有帮他泡牛奶的习惯,从她接手开始,他的身体才开始有变化。
虽然不敢相信,但是当于竹恒拿着小蕾冲泡的牛奶样品去检测时,结果正如他想的一样,雌性激素就是从这小小的一杯牛奶中摄入的。他拿着检测结果与小蕾对质,她立马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原来闺蜜当时提议她给于竹恒做一个“化学阉割”,只要将他体内的雌性激素提高,他就没有心思去想其他女人,等到孕期一过,她再将激素停掉,于竹恒立马就会恢复以前的样子,不影响与她的生活。
小蕾以为自己只是在“挽救婚姻”,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因为她并没有停药的打算,而她的行为已经让于书恒的生理机能出现了损伤,如果持续几个月都摄入如此高含量的雌性激素,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于竹恒假如要追究法律责任,拿到医院给出的鉴定结果之后进行起诉,小蕾极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不过在她一番求情之后,于竹恒最后念在两人多年感情以及孩子的份上还是选择原谅,小蕾承诺自己不会再做出伤害他的事情,两人的婚姻也没有因此结束。
小蕾对爱人的不信任导致了这样一出闹剧的发生,婚姻经不起试探,也不容许小蕾这种不应存在的质疑出现,唯有互相信任,才能共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