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富婆逼婚被包养的小鲜肉,小伙崩溃:我才22,放我一马
“忘年交”是一个美好的词汇,回看历史上的忘年交,每一对都充满了传奇色彩和气节,孔融与祢衡两人年纪相差近三十岁,孔融未满二十,祢衡已近五十,但是孔融看重祢衡的人品和才能,不仅将他引荐给朝廷,还与他成为了朋友,可见真正的友情可以超越年龄,也不存在所谓的代沟。
其他比较有名的忘年交还有李白与贺知章,康有为和徐悲鸿,国外的则有契科夫和列夫托尔斯泰,他们的年龄差距都很大,但是他们的灵魂相似,心灵相通。既然友情可以超越年龄,爱情是否可以?
当然可以,忘年恋的例子也有很多,每一段忘年恋的背后都有或凄美或令人感动的爱情故事,只是这种情况还是比较特殊,在物欲的浮动下,很多年龄差距很大的男女走在一起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其他原因。
就像福建的这位小伙子一样,他才22岁,可是他的“女朋友”已经62岁了,42年的人生差距在这里摆着,他们俩真的拥有爱情吗?
这位62岁的大妈与其说是他的女朋友,倒不如直接称呼其为一位富婆,因为她的穿着打扮非常贵气,手上戴的玉镯就有两厘米宽,背的包包更是奢侈品牌,从她骄傲的眼神和下巴也可以看出来她绝对不缺钱。
而这个小伙子当初只怕也是看上了这一点,所以才会与她产生一段情感纠葛。他们两人的爱恨情仇还要从很久以前说起,那时候这个小伙刚出社会没有多久,自以为年轻人凭着一腔热血就可以干翻世界,一番创业之后,很快就被现实干趴下了,最后沦落到流落街头的地步。
毕竟曾经也是意气风发少年郎,就算在街头困顿也还是有一副好看的皮相在、好看的猫和狗从来不会变成流浪猫,因为很快就会被人带回家好好养着,这个小伙子也是,很快就被上文说的这位富婆看到了。
小伙子英俊帅气的长相深深吸引了富婆的心,一看到他的脸就让她想起了自己肆意张扬的少女时期,都说男人会“怜香惜玉”,这位富婆也很愿意用自己温暖的怀抱给这个事业场上失意的小伙子一点关怀,他自然也没有拒绝。
她供他吃穿,供他逍遥享受,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小伙子对她产生了依赖感,不过在物质上依赖他,在躯体上也归顺她,可是在心里面他却从来都不愿意将她当成自己的“恋人”,说白了她只是自己的一个“取款机”罢了。
可是富婆心里面不是这么想的,她虽然钱多,但是并不傻,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她从一开始就是抱着与小伙子共度余生的想法去的,只不过那时候小伙子年纪还小,所以她也不着急,毕竟心急也吃不了热豆腐,在小伙子22岁这年,富婆开始出击了。
她在一家酒店要求小伙子和她结婚,那种气势并不是求婚,而是逼婚,这把小伙子吓得不轻。为什么是在他22岁这年呢?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在他22岁之前,就算她有心嫁,他也无心娶。
本来以为自己的算盘打得响,但是小伙子不乐意了,“饭票”怎么可以和自己结婚呢?他可是一个正值美好年华的大小伙啊!于是坚决不同意,他不仅不愿意结婚,翅膀也硬了,准备要和富婆分开。
富婆哪是善茬,直接将他堵在酒店里面不让他走,小伙子这时候感觉非常无助,于是打电话把自己的姐姐和哥哥都叫了过去,姐姐看到这“弟妹”也是失去了表情管理,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帮自己的弟弟求情。
小伙子犯了难,一直在跟富婆强调他们两个人这样下去是没有结果的,“我才22岁,你放我一马吧!”可是富婆根本不听,气得跳脚,指着小伙子的鼻子骂她是个白眼狼,“亏我养你这么久,白眼狼!”“你流落街头的时候是谁救了你忘了吗!”
从情理来说,抛开这位富婆的年纪不看,小伙子在自己有难的时候以恋人的身份接受了她的帮助,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应该知道自己受这份恩惠的代价是什么,所以在经济宽裕了一些之后说走就走也确实有点不讲情面。
不过这位富婆强行要与小伙子结婚的行为也是不对的,不仅在情理上强人所难,也违反了法律的意志。《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以上三条法律都明确表示了一个中心思想: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任何人不得强迫别人结婚,也不能阻止别人结婚。所以尽管富婆付出了不少感情和金钱,她也只能要求小伙子进行赔偿,不能以他的婚姻作为裹挟。
小伙子的姐姐好说歹说,说是自己的弟弟年纪小不懂事,请求富婆放过他,可是富婆拽住小伙子的手就走,他的哥哥姐姐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把他拉回啦。这场“忘年恋”眼看着已经变成了一场闹剧,最后的苦果终究还是要小伙子自己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