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老人无依无靠,找小女儿养老却被赶走,女儿:她财产全给姐姐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做父母的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虽说有时对待孩子们有所偏颇,但金无赤足,人无完人,作为父母自然身上也有很多的缺点,社会上所有的工作岗位一般都有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以后才能上岗,而父母这个工作没有岗前培训,上岗以后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所以作为子女的面对父母,不应该抱怨,应该心怀感激,对父母所犯的错误也要原谅和理解。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身在其中者,刻在心上的一道道伤痕,恐怕终其一生也很难治愈,心中带着深沉的情绪,与父母自然不会有好关系。
正如视频中的女子,当着记者的面,把母亲的东西通通扔在了外面,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这对母女究竟有什么样爱恨情仇?致使女子不顾最后的脸面?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吧。
视频中的黑衣女子眼眶泛红,嘶哑着声音:“拿走都拿走。”情绪激动地抱起母亲的所有行李,当着记者的面扔在了外面,为了防止母亲强行进门,丢完行李之后抬起腿撑在了门框上。
女子身体斜靠在门框上,一条腿拦着大门,激动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脸上淡淡的笑容里带着嘲讽,“你问问她有没有把我当女儿?”
据知情人士爆料,视频中的女子姓王,父母一共生了4个女儿,王女士是最小的一个,世人都说父母偏爱幺儿,但王女士却从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待遇。
她母亲曹女士最喜欢二女儿,从小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母亲都是偷偷留给二姐,每次都带着二姐去买新衣服,有时候其他姐妹也有,但却从来没有王女士的份,母亲好像把她给遗忘了,看着姐姐们穿新衣服,王女士只有站在旁边默默羡慕的份。
过分的是,那年王女士的父亲去世,母亲曹女士伙同其他三个女儿,偷偷瞒着王女士办完了王女士父亲的丧事,把王女士父亲十几万的遗产全部分给了其他三个女儿,等分完财产才通知王女士父亲过世,并且只给了王女士1000块钱的子孙发财钱。
不过真正令母女矛盾升级的,还是因为房子。王女士父亲过世之后,母亲曹女士手握一份购房协议,说王女士欠她15万,到王女士家要房子来了,母女俩位置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曹女士甚至将女儿一家告上了法庭。
曹女士住在养老院里,因为4个女儿,谁也不给她支付费用,欠了养老院好多费用,被养老院委婉地劝退了,此次过来,找小女儿养老来了,于是出现了视频开头那一幕。
接下来的视频中,王女士对记者提起小时候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再次情绪激动眼泪滚滚而下,坐在一旁的曹女士忽然起身走过去,抓住王女士的胳膊要抱她,带着哭腔道,“我怎么会不喜欢你?我最爱你了?”
曹女士的动作让王女士浑身僵硬,动作激烈的反抗,情绪一度崩溃,嘶哑着嗓子吼道,“别演戏了。”
王女士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用一种悲哀莫过于心死的语气告诉记者,“父亲过世的第2年清明,想去给父亲上炷香,她不让我去,我就知道她没把我当女儿。”
王女士还向记者透露,当年他的母亲曹女士总是贴补二姐,在外边做生意的父亲怕母亲把家产都给了二女儿,于是和小女儿签了一个假的购房协议,她没想到母亲会在父亲去世之后,拿着这份购房协议来跟她要钱要房子,好贴补她二姐,通过这个是她已经心冷了。
记者见调解无望,接通了另外三个女儿的电话。大女儿和三女儿表示可以出钱和姐妹们一起赡养母亲。曹女士最爱的二女儿却在电话里委婉地拒绝了。
见母亲最爱的二姐拒绝,王女士了然一笑,“二姐养你我就养。”母亲最喜欢的二姐都不肯赡养母亲,她这个从小不受待见的人,又凭什么去赡养母亲呢?
听了王女士的话,曹女士拉着记者,用餐巾纸擦了擦红彤彤的眼睛,大声嚷嚷起来,“你看看,你看看他是什么态度,我辛辛苦苦把她养大,就这么对我,简直是不孝……”巴拉巴拉一大堆,都是指责王女士不孝,对自己最爱的二女儿不赡养自己的事情却只字不提。
古时候人们常说养儿防老,当父母的总是偏着儿子,可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越来越薄弱,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父母将闺女和儿子看一样看重,如曹女士这般,在女儿当中也要分个高低贵贱的,真是少之又少。
小编小时候老妈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那时小编信以为真,长大之后才发现这是个伪命题,手背一张皮,手心里的肉明明比手背厚多了。
虽说做父母的老是强调自己对每个子女都一样,其实怎么会没有个私心呢?在子女中或多或少,总有那么一点点更喜欢其中的某一个,并且做父母的,总是会不自觉地偏向那个混的最差的孩子,认为兄弟姐妹们混的好,不需要父母操心,而混得不好的,怕他过不好,总要偷偷摸摸的给塞点东西。
大家都是成年人,做父母的稍微有点偏心,子女们其实也能理解,怕就怕曹女士这种偏心偏到胳吱窝,连小女儿的生日都不记得,却好意思说自己最爱这个小女儿。
论理曹女士要求王女士赡养自己,这本没错,父母养育儿女,老了之后儿女反过来赡养父母,都是双方应尽的义务。只是曹女士是否也应该想一想,其他三个女儿同样拥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薅羊毛也不能光逮着一只呀。
并且义务和权利是同等的,曹女士在要求小女儿尽义务的同时,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小女儿应有的权利?王女士父亲留下的遗产,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对于这笔钱,王女士是否应该要求拿出来重新分一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