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水井女尸案始末:4名小混混奸杀13名坐台小姐,场面十分残暴
世上有两样事物无法被直视,一是太阳,一是人心。你永远都不知道有些人心中的恶意会有多恐怖,当他们自己深陷泥沼时,想的不是进行自救,而是拖其他人一同沉沦,张某、王某、刘某、李某这四人便是人世间心怀最大恶意的“恶魔”。
张某四人都是山东人,毕业于同一家中专,均是成绩不好游手好闲之辈。这其中张某跟王某是一对堂兄弟,父母都是土生土长的农家人,含辛茹苦供他们长大,就是想着孩子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但或许是终日忙于赚钱,二人的父母疏于对他们进行管教,这导致二人丝毫不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反而养成了嚣张跋扈的性格。
刘某与李某的父母倒是有功夫督促他们学习,但这二人天生反骨,父母越是逼着他们学习,他们越是厌烦这一切,非要跟父母对着干,到后来二人的父母对他们彻底失望,不再管他们,就当自己没有这个儿子。
因成绩不好他们只能去到中专读书,臭味相投的四人就此聚在了一起,成了当时学校内臭名昭著的“流氓团伙”。1997年四人从中专毕业,他们并没有去找工作,而是来到菏泽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魏庄村附近,终日在村子里“打流”,成为了村民们最为厌恶的存在。
村子里的村民对四人其实有些好奇,他们经常带着一些穿着清凉打扮媚俗的女人回来,一看就是找的外面的小姐,可四人明明不务正业没有正当营生,他们又是哪来的钱维持生计,甚至找小姐的呢?
不过因为村民们不愿与他们交流,这件事只是大家茶余饭后自己讨论一番,倒是没有人真的去询问他们。直到2005年,一桩命案的浮现才让村民们终于意识到,这四人的“财路”来自何方。
2005年10月28日,魏庄村的几个孩子偷了家里长辈的鱼食,跑到附近水渠里钓鱼。这里平日里没有什么人过来,孩子们来钓鱼也不是真的为了鱼,而是享受玩乐,却没想到还没来得及玩,自己先受到了一番惊吓,在水渠旁边的一口水井中,赫然漂浮着白花花的尸体!
孩子们哭着回家跟大家说了这件事,大人一听吓了一大跳,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小村庄里竟然发生了如此骇人听闻的命案,整个村庄全都惶恐不已,那段时间大人们都拘着家里的小孩不准他们在外乱跑。
不仅村民们受到了惊吓,警方也对此案感到难以置信,因为死者人数竟然有三人之多,而在之前警方没有收到任何有人失踪的消息。
最开始孩子们在水井里发现的尸体并非一具,而是两具女尸,之后他们又从附近的机井里发现了一具女尸,且这些女尸并未出现大面积的腐烂,因此警方推测凶手作案时间并不久远,他们很可能还在魏庄村附近没有离开!
此案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遇难女子们的身份,当时全国网络大数据并不像如今这么发达,被害女子的身份很难识别。最后还是有一位警察灵机一动,想到三名女子连续失踪,却没有人来报案,很可能是女子的身份有问题,她们本就是需要隐藏行踪的那类人,最有可能的便是坐台小姐。
循着这一思路警方对当地的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最后确定三名遇难女子的确都是夜总会的小姐,她们失踪以后夜总会还以为她们是“另攀高枝”去了,没有任何人对她们的离去有过怀疑。
夜总会的小姐,这个词对当地村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附近村落中总喜欢跟这些小姐打交道的,只有张某、王某、刘某、李某这四人!由于警方调查迅速,张某、王某、刘某、李某四人尚未来得及逃跑,便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在之后的审讯中警方再一次受到了冲击,警方怎么都没想到原本以为三名受害者已经足够夸张,但实际上的受害者竟然高达13名之多,其余的那些尸体都被四人丢弃在了附近一些废弃的机井中,以至于这么多年都没人查觉。
为何要杀害这么多名坐台小姐?这四人给出的回答着实荒唐。
原来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想要杀害这些小姐,只是将她们带回自己住的地方想要亲密一番。但在叫了几位小姐之后四人内心开始不平衡起来,在他们看来小姐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赚这么多钱,可比自己过得滋润多了,为何还要给她们送钱?
因此在又一次叫了小姐回到住所后,他们并没有支付费用,甚至反而将小姐杀害,将小姐身上的财物据为己有。
这样杀人劫财的行为不仅没有让他们感到后悔和害怕,反而如同发现了一条致富窍门一样,在之后的日子中又陆续杀害了12名无辜女子,一共出现了13位受害者。每次作案他们都会先对女子进行一番侵犯,然后再杀害抢夺钱财,纵使小姐这份职业本就违法了法律,可这并不能成为四人团伙痛下杀手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案中某、王某、刘某、李某四人仅因心中的贪欲便连续杀害13名无辜女子,引起了百姓们的惶恐,在当时菏泽一带的女人与小孩人人自危,大街上都萧条了许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并且他们不仅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还兼有QJ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之下将会受到法律最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