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川女学生和异性合租酿成悲剧:合租当天就与房东发生关系
大学里的爱情纯粹而简单,没有物质的压力,有足够的时间给予陪伴,可以有情饮水饱。但步入社会后,经济基础等各方面压力的挤压下,情感会变得复杂,所以毕业就分手成了大学生恋爱的常态。
四川女孩小倩也面临着这个难题,不过她男友小刚坚持分手,还给她许诺了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毕业后她也顺利找到了一份医药代表的工作,因此两人成了朋友眼中“情比金坚”的典范。
可这份感天动地的爱情在毕业后只维持了不到1年,就以分手告终,分手后,小倩搬出了他们的出租屋。小刚一直苦苦挽回,但小倩对他十分冷漠。不久后,她突然失踪,找到时已经死亡,而且是被人以极端残忍的手段处理的。
在大多的女性被害案件中,凶手绝大多数是枕边人或是关系亲密的异性,所以小刚是警方的第一怀疑对象,难道是他不满女友分手对她狠下杀手?不过经调查他有不在场证明,凶手不是他,那会是谁呢?
根据警方了解的资料,小倩年轻漂亮,工作能力一般,身上没什么钱,她性格活泼,能说会道,平时没得罪过什么人,为财为仇都不太可能,难道她还有其他情人?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小刚提供了一个关键信息,据他回忆,在她失踪的那天,她曾打电话让他去新住处接她,他在电话里隐隐听到她在和人吵架,还提起了“房租”等字眼。
但警方找到小倩出租屋的房主,对方却表示他并不认识小倩,也没有将房子租给她,他的租客是一个叫王胜利的年轻人,警方发现这个王胜利在案发后就突然离开了成都,有一定作案嫌疑。
警方一边派人追查王胜利的下落,一边继续搜寻证据。没过多久,王胜利在外省被抓住,与此同时,警方已经掌握了他作案的一些证据,他百口莫辩,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王胜利和小倩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杀害小倩,难道仅仅因为房租?王胜利交代作案动机后,警方才知这里面还有一桩混杂着QJ和欺骗的荒唐“爱情”。
原来小倩和小刚吵架分手,搬出他们的出租屋后,身上没多少钱,图便宜的她就在网上找了一个合租房,每个月400元,同住的是一对情侣。而发布这条信息的正是王胜利,他并非房东,只是靠房租差价赚钱。
据他说,他是看人下菜碟,一般租客来看房子,他都会抬高一点价格。不过他看小倩姿容出众,心生邪念,就没有抬价,本来签合同押一付三要1600元,但他只收了小倩200元,说体谅她艰难,让她按月给。
小倩涉世未深,对他感激不尽,加之自称“百里安”的王胜利长得帅气,说自己是有三套房子和一家公司的富二代,小倩对他好感度上升,而且王胜利说话幽默,不像小刚一样木讷,她顿时心生欢喜,还庆幸自己走了好运。
王胜利帮她把行李安置好后,当晚以庆祝搬家为由请她去吃饭,小倩本就是因为小刚没能力给她优质生活才分手的,此时突然遇到“金龟婿”,哪有不把握的道理,在王胜利的夸赞和诱哄下,不胜酒力的她面色微醺,摇摇晃晃地跟着王胜利进了一个房间。
不过她并未完全失去意识,当她感觉到王胜利对她不轨时,也曾反抗过,但王胜利美妙的诺言让她放弃了抵抗,在入住当天就和“房东发生了关系。小倩大抵是想,若是嫁给他,自己就能少奋斗几年,早早享受阔太太的待遇。
可王胜利真的是富二代吗?很快一条短信就戳穿了她的幻想,短信上写着:我是百里安的女朋友,他不叫百里安,而是叫张某楠,你住的房子也不是他的,他只是一个靠差价赚房租的二房东,他对你有企图,你最好防着点。
从这条短信不难看出,被王胜利骗的人还不止小倩一个,小倩回想起王胜利种种言行,从幻想里回过神来的她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伤心欲绝,觉得还是小刚对她最好,便打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王胜利见她要搬走,知道自己的谎言暴露,没了人但不能没了钱,毫无廉耻的王胜利提出让她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将1600元补齐,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想起王胜利对自己的欺骗,看到他恬不知耻要钱的样子,小倩怒不可遏,骂道:“你还好意思要租金,信不信我告你QJ!”
王胜利一听这话,心里顿时紧张起来,他不想坐牢。所以看到小倩拿起手机,就以为她要报警,情急之下,用榔头狠狠砸了她一下,小倩倒地不起。
如果他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小倩还有一线生机,但他意识到自己已经闯了大祸,竟然一不做二不休,又加了一下,直接要了她的命,为了毁尸灭迹,还将其分尸抛于野地。
他出于卑劣的目的残忍剥夺他人生命,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于图财、JY、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从重处罚。
王胜利不仅假冒房东欺骗他人,还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且作案手段极其狠毒,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法院审理后,判处他死刑。
爱情和面包哪一个更重要?这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现实抉择,但其实这两者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割裂的,感情基础和物质基础都是生活的必备品,只执着于其一,反而容易深陷淤泥,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