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教师回家路上被人侵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酿悲剧
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欲望,让欲望肆无忌惮地侵蚀自己的内心,那么他终究会将自己推向深渊。
今天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刘文东(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就是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残忍地杀害了中学教师黄佳,最终使自己融入到万劫不复之地。
2013年7月10日,辽宁省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声称在某公园内发现一具无名女尸。
警方到达案发现场后立即对尸体进行了处理,让所有人感到震惊的是,这名女尸死状极其惨烈,且胸部还被人切下。
经过法医鉴定,该女子在死亡前曾遭受过性侵,通过DNA比对,警方也很快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是当地中学教师黄佳。
据调查,案发那天晚上,黄佳曾被安排去相亲。相亲结束后因为班上同学需要请假,于是黄佳从家里独自一人返回学校,而发现尸体的公园就处于黄佳学校和住处之间。
很明显黄佳是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遇害,得知这一线索后,警方立即对事发路段的监控进行了逐一排查,很快便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文东。
而根据警方的资料显示,刘文东曾在03年和08年的时候,因为强奸罪被判入狱,而且刘文东还具有强烈的变态心理,由此警方基本断定了刘文东的作案嫌疑。
通过布控,刘文东很快就在自家小区被警方抓捕,经过审讯,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原来他和黄佳住在同一个小区,平日里经常见面。而他很早便被黄佳的美貌所吸引。
直到案发当日,刘文东发现黄佳穿着睡衣匆匆地跑出了房门。
刘文东见状色心大气,便跟了上去,后来他才发现黄佳是去了学校。直到晚上11点多,黄佳独自一人从学校出来,然后走到了对面的公园去散步。
刘文东看着黄佳独自一人走在小路上,便冲了上去将其拖拽到树林内试图进行强奸。
由于公园内一片漆黑,黄佳根本看不清这名男子是谁,只能苦苦的哀求。
可就在这时,路过的车辆将灯光打在了刘文东的脸上,黄佳这才发现这个男子竟是自己小区的人。黄佳见状便威胁刘文东,如果不赶紧离开,那么自己一定会选择报警。
听到这句话后,刘文东吓得急忙按住了黄佳的脖子,企图让她闭嘴,可黄佳还是激烈的反抗,刘文东无奈之下只能用更大的力气掐住黄佳的脖子,可没成想等他松手时却现黄佳早已被他掐死。
可即便如此刘文东也没有放弃对黄佳的侵犯,反而是在满足了自己的变态心理后,还将黄佳的胸部切下,然后将尸体丢入当地的小树林内。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刘文东认为毁掉了所有证据,但还是被警方发现,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于那些强奸后杀死受害人的行为,实际上属于一个犯罪行为造成两个罪名,可以实施数罪并罚,最高的判罚是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其中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行为包括: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此外,本案中刘文东的行为还涉嫌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构成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这种情况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侮辱尸体罪指的是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综上,刘文东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强奸罪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