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碎尸案:凶手是邻居,审问8次都没暴露,判死刑后面色平静
2009年2月16日上午,南宁良庆区的两个民工在赶往阳光新城小区后山工地上班的途中被一股恶臭味给熏到,两人沿着味源找去,发现这个味道正是从不远处的一个水沟中的两大袋编织袋里传来。
其中一个胆大的人忍不住好奇,便直接上前将两个袋子从水沟里拿了出来,并强忍着恶心打开编织袋。也就是这一眼,编织袋从此成为了他一生的阴影。里面装的是碎掉的腐肉,但其中仍然还是能看得出是人的肢体。另一个人不敢有任何耽误,立马报了警。
警方立马对此次案件进行调查,并在周围发现了7个同样的编织袋。警方将这些碎肉拼组发现正好是三具成人女尸。警方立即联想到前几天接到一个女子声称成三个妹妹失踪的报警电话,随即进行DNA对比,发现这三具女尸正好就是那三个姐妹,这场命案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恐慌,警方立刻对周围居民进行盘查。然而到底是谁才会对这三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下如此狠手呢?是见色起意,还是抢夺钱财呢?
兰新诚在1985年出生于广西大新县的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尽管父母为他的学习提供了非常好的物质条件,甚至比某些普通家庭为孩子投入的教育高了几倍还不止,但兰新诚的成绩并没有如父母说期待的那样名列前茅,始终保持着班里中下游的水平。
因此父母便单纯地觉得肯定是兰新诚不够努力,想到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供他读书,最后成绩还没有那些不补习的孩子的成绩好,因此对兰新诚总是没有好脸色看,有些时候出了成绩之后还会对兰新诚非打即骂。
甚至在原本应该享受童年乐趣的兰新诚,却整日整夜地被父母关在房屋里看着完全超出自己年龄阅读范围的书籍。覃家共育有四个女儿,但他们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覃家父母觉得只要女儿能够健康快乐地长大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因此困在书房的兰新诚时常坐在窗边望着对面的覃家,神情充满了无限向往,心里也产生了疑惑:为何他们家每天都能充满欢声笑语呢?
正是在这样家庭长大的兰新诚性格越来越沉闷,不喜与他人交往,虽说自己一直都有暗地在反抗父母的强制管控,但年幼的他又怎能反抗得过两个成年人呢,因此性格逐渐偏激,但父母只知道关注他的学习,因此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儿子心理早已出现了问题。
初中发生的一件事彻底让他在这个家中彻底变成了一个完全不能有自己想法的行尸走肉。正是青春飞扬的他对班里的一个女生产生了恋慕之情,甚至还写情书表白。然而这一封没有送出去的情书却被他的母亲提前发现了,母亲在一怒之下给兰新诚的房间安装了摄像头。
兰新诚从此再也没有任何自己的思维了,按照父母要求考取大学,毕业后又在父母的要求下在南宁找工作。原本以为自己只要照着父母为自己画下的条条框框一步一步去做,总能让他们满意,即便这件事不是自己喜欢的,即便自己非常讨厌。
可他的父母并不满足,他们嫌弃兰新诚学历不高,只考上了毕业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还嫌弃他的工作并不稳定,甚至在兰新诚提出想从事自己感兴趣的室内设计工作,也被他们冷嘲热讽给否定了。因此即便兰新诚按着他们的想法再走,但他们仍不满足,仍然觉得他没有出息,比不上别人家的孩子。
兰新诚内心开始逐渐扭曲,他不止一次听到隔壁覃家传来一阵一阵的欢声笑语,而自己面对父母永远只有无尽的责备。渐渐地,兰新诚由刚开始的向往慢慢变成了厌恶,他反感所有的笑容,更加反感从小围绕在自己耳边邻居家的欢声笑语。
所幸的是兰新诚还是遇见了同自己相爱的女友,在她的身边兰新诚会觉得内心非常的安定与舒适,因此便打算跟她结婚,并搬出来跟她共同组成一个小家。然而兰新诚的父母却坚决反对,他们不仅嫌弃这个女孩家境不够富有,甚至还认为是她在暗地里挑唆自己的儿子离开他们。因此父母便开始责备并谩骂兰新诚女友,甚至还将他锁在家门只是为了不让他出去与女友见面。
晚上被锁在家中同女友打电话兰新诚,一边是电话里女友委屈的哭诉声,她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再坚持这段感情了;而另一边却是邻居家的欢笑声甚至还能听到他们在谈论某个女儿同她的男朋友之间的趣事。
此时的兰新诚想到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父母的一声赞扬,做什么事也没有得到过他们的支持,甚至好不容易碰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还要因为他们所谓的不合适而分开。兰新诚越想越烦躁,多年的容忍在这一晚突然一发不可收拾地爆发了,他想,既然什么都做不到让父母满意,那就真正做一件让他们不满意的事情把。于是兰新诚将目光望向了不远处灯火通明的覃家,既然我无法拥有,那就让他们跟我一样痛苦吧。
2009年2月10日晚上8点,覃家的二老由于外出走亲戚,老大在外照料服装店的生意,因此屋中就剩老二、老三、老四在家。兰新诚便拿着刀具偷偷潜入覃家,趁着三人熟睡之时将其杀死。随后不仅将房屋打扫干净,甚至还将三人的尸体分解分别装在了9个编制袋中,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丢到了偏远角落处。
2月16日,当警方上门询问情况时,兰新诚还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甚至还为她们感到惋惜。并且此后接连8次审问,都没有被察觉到兰新诚有丝毫不对劲。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即便兰新诚装的再镇定,警方还是查到了他的身上。然而与一般杀人犯被捕的场景不同的是,不仅没有丝毫反抗,反而还一脸平静地等着警察给自己带上手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兰新诚仅仅因为邻居家充满欢笑就对其痛下杀人,犯罪动机极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甚至在杀害了之后不仅没有及时自首,反而还将被害人尸首毁掉,他的行为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最终在2009年7月3日法院判决其死刑,并于22日执行。而兰新诚在听到审判结果时,不仅没有为自己做丝毫的辩解,反而还面带微笑并冷冷地看着坐在一旁痛哭流涕的父母。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追求。作为父母只能为孩子提供翅膀,至于他怎么飞,或者飞不飞,都是由他自己决定。希望兰新诚的父母也能明白这一点,不过即便现在明白了,也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