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一男子在宾馆与女教师偷欢,妻子灵机一动:带警察查房
我国自古以来就实行一夫一妻制,古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但小妾的地位一直比不上正妻,古代男人的心分成两半还能娶小妾娶的名正言顺,但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实行后,男性该如何抉择呢。
我们天生对老师、医生两个职业就带有尊敬之情,因为这两个职业一个使人的精神健康,一个使人的肉体无恙,但2020年吉林一男子在宾馆与女教师偷欢,妻子灵机一动:带警察查房。
王某出生在吉林的一户普通人家,从小学习成绩就不错,长相也是清丽可爱,长大后更是成为了父母心中女孩子最该干的工作——教书育人。她在吉林省二十九中担任初中政治老师,初中的政治课本上写的是思想品德四个大字,这正是因为孩童在十三、四岁时,是养成良好三观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需要一个人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王某在教师职业上兢兢业业干了二十多年,如今也是四十多岁的成熟女性,但她一直没有婚配,按理说教师职业的女性,在婚恋市场很受欢迎才对,为什么她如此与众不同呢?除了是因为自己要求高外,王某心中一直存着一个学生时代的虚影。
他就是赵某,王某那这个幻想中的虚影去对比现实中的人物,自然一直找不到合适人选。但是事情迎来了转机。2016年,她为学生补课后遇见了来接小赵放学的赵某,王某一眼就认出了赵某,就算年过四十,赵某依旧风度翩翩。
两个老同学以赵某女儿学习的名义聊了起来,就算知道赵某已经有家室了,但王某心中还是想和王某发生点什么,正好王某也没有那么坚定的道德观念,两人在一次次的试探下,跨越了道德底线,成为地下情人。
为了偷情方便,赵某以提高女儿学习成绩的名义请王某为赵某补课,但一切都是为了方便两人在补课之余发生关系。他们有意避开小赵,总以为自己掩饰的足够好了,更何况一个孩子懂什么,但这一切都被小赵看在眼中,小赵转头就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她看见爸爸和老师关着房门在家中不知道干嘛。
这几年的地下情时光,赵某的妻子存在感一直很低,似乎女儿从没告诉她丈夫出轨这件事,她是在为了家庭和睦而忍让吗?不,这个女人完全是因为知道如果和丈夫撕破脸皮,那财产分割、两家的各类亲戚都要来闹很久,而且丈夫出轨对象还是女儿学校的老师,老师也是人啊,他们也有八卦的权利。
如果将这件事情在女儿的学校闹开,女儿就算不被家中父母的争吵影响,也会被学校中的流言蜚语中伤,于是一直在默默收集证据,她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所以偷拍偷录的视频不能成为证据,便不断收集酒店的监控,等赵某妻子为丈夫出轨提供证据,要检查时赵某妻子的手机时,赵某和王某在酒店走廊上举止亲密的视频居然收集了有百来条。
王某还想着要当小赵母亲呢,对小赵特别好,所以王某和赵某也不常在家中办事,更多时候还是去宾馆开房,有一次,倒霉的很,碰上了警察查房,两人没有结婚证,警察要以两人从事卖淫活动为由将二人带走审问,两人为了不违法只能承认自己的地下情。
和有妇之夫厮混只是不道德,但卖淫是真真切切的违法行为,两人就这样在警局留下了出轨的笔录,但警方也不会多管人家出轨。赵某大呼倒霉,决定再也不去那个宾馆了,但出于女性的第六感,王某总感觉有些地方不对劲。
因为那次被抓后,赵某的女儿总是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王某几乎都要以为自己的事情暴露了。但一直无事发生,她哪里知道这次的查房是有人特别安排的。之后两人继续厮混,2020年两人几乎达成长期同居事实。
王某的第六感没错,王某和赵某被警察查房,也是因为赵某妻子向警方举报后的结果,目的就是为了收集两人承认出轨的笔录。
直到2020年,等女儿中考结束,赵某妻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校方举报王某和学生家长同居事实,王某很快便受到学校的处罚,然后拿着笔录与酒店视频向法院申诉与赵某离婚。
根据《民法典》中归纳出同居关系的法律特征是:
1、同居关系并不是建立在在合法婚姻的情况下的,也就是其中一方或双方有其他婚姻,在性质上是违法的;
2、男女双方的同居生活并没有干扰到其他人,双方没有其他婚姻关系,没有破坏他人的家庭;
3、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却以夫妻的名义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第二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赵某的妻子提供的证据,精准证明赵某与王某有实质同居情况,赵某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这一举几乎让赵某净身出户,而女儿的抚养权自然是轻轻松松的留在了她手上,因为女儿未成年的事实,赵某还需要给赵某妻子抚养费。
身为老师就不应该与学生家中纠缠不清,身为丈夫就不能越过道德底线发生婚外情,婚姻不是战场,不应该充满硝烟和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