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河南男子患艾滋病被人讥讽,他连杀8人,最小受害者仅1岁
艾滋病传播的途径为: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日常的交流和接触则不会被传染,其中包括和患者握手、拥抱和一起吃饭,在同一个空间中相处,也不会感染艾滋病。但大家一般说起艾滋病时,还是会谈之色变。2003年4月21日,河南平舆县后刘乡马力坡村就发生了一起由艾滋病引发的血案。
凶手李志星(化名)就是艾滋病患者,村里的人对他避若蛇蝎,出门就会被指指点点,家里的父母也对他嫌弃不已,他用过的东西别人就绝对不会再碰,而他得上艾滋病的原因则是被妻子传染,两人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孩子。
2002年4月,李志星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孩子也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他将孩子留在医院治疗,可没过多久,就因为交不起医疗费把孩子接回家。同年的秋天,李志星的妻子因艾滋病去世。
患病之后的李志星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之前的他性格较好,为人和善,在村子里走哪都有朋友,他那时还暗恋同村的曹轩(化名),曹轩也对这个勤快乐观的小伙子很有好感,两人顺理成章地谈起了恋爱。
曹轩很喜欢李志星,但李志星的家庭条件太差了,不仅家徒四壁,而且连房子都是很破旧的土房,她想要嫁给李志星,但奈何父母怎么说都不同意,曹轩只好听从父母的话与李志星分手,分手时李志星正好想和曹轩求婚,但却得到了曹轩分手的答复。
而曹轩分手后,没过去多久就和隔壁的李某华闪婚,婚后没几个月就有了身孕,这让李志星郁郁寡欢,他彻底对感情失望了,甚至萌生出了不如就这样单身吧。可过了几年后,家里父母频频向他催婚,要他结婚生子。这是同村给他介绍了冯小红,他看冯小红家里和他一样困难,不仅感同身受,就和冯小红结婚了。
婚后两人相敬如宾,一起干活,李志星虽然没能娶到自己心头上的朱砂痣,但冯小红也不错,勤快顾家,两人决定攒点钱,盖个新房,冯小红为了凑钱想尽了办法。这时一个同乡跟她说,镇上有个地方,只要把自己的血抽出来,就能获得一笔报酬。
冯小红知道对方说的是卖血,之前也听别人说过,但这种不要干活就能拿的钱会是真的吗?同村人见她犹豫,于是就带着她到现场去看了一下,冯小红发现是真的后,就抽了400cc拿了50元钱。
可这一卖血,就把全家人都给搭了进去,艾滋病的潜伏期一般在半年到20年左右,冯小红发现自己不舒服时,自己已经怀上了小孩,此时她发现自己总是感冒发烧,因为家中太穷了,刚开始就吃药熬过去,可慢慢的,冯小红肌肉疼,关节疼,嗓子了疼,实在熬不住了去到医院检查,才发现是艾滋病。
这件事瞬间就压垮了整个家庭,不久后李志星也患上了艾滋,孩子出生后也检查出了艾滋病。李志星的心瞬间掉落谷底,他也没有责怪冯小红,毕竟对方也不知情,也是为了家庭着想,只是他们一家太过命苦,现在只能躲着别人和家人生活。
妻子冯小红过世后,李志星就不再轻易走出家门了,他也害怕传染给别人,只会偶尔出门买点食物,连种庄稼都避开别人。可李志星一家患上艾滋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村中人不知道冯小红是因为卖血染上的艾滋,于是关于他们一家的流言到处都是。
有的甚至说他们一家是魔鬼,会吃人的,用来吓唬小孩,李志星每次听见时,都只能捂住自己孩子的耳朵。甚至还有村民到村干部那里,要求李志星一家从村子里面搬走,这对李志星来说,无疑是要了他的命,他和孩子能搬去哪,离开这里就是离开家,他哪里还有别的家。
村干部并没有让李志星搬走,而是嘱咐他好好养病,还主动去医院学习了不少关于艾滋病的知识传播给村民,但村民非但不相信,还天天早村子的中央辱骂李志星,李志星的心彻底寒了。
而更让他觉得活着没意思的是前任曹轩的举动。
由此他在路上不小心遇上曹轩,曹轩不仅立马避开,还和孩子说他们一家都是扫把星,要离远点,这话传到李志星耳朵里,简直一颗心碎成了渣渣。2003年4月21日,李志星的心里已经彻底扭曲,他拿起菜刀,冲进李某培、李某军、李某华和李某军等人的家中,先后砍死8人,一人重伤,其中最小还是出生不久的婴儿,还不足一岁。
之后李谋培的母亲发现异样,赶紧叫人来抓李志星,可因为李志星身患艾滋病,根本无人敢靠近,此时的李志星也知道自己犯下的滔天大错,于是直接跳入旁边的井中自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李志星侥幸活着,那就会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