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江苏一桩姐妹“交换丈夫”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每次看《围城》里的这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都觉得人是不容易知足的,所以才对当下的生活状态不满,在城外里时想要看城内的风景,到了城内又认为城外还有更美的风景,但自己却被困住了,于是一些突破底线的人又从城内跳出,但结果又往往觉得城内的生活安稳。
江苏沐阳的阿强与芳芳青梅竹马,婚前恋爱长跑了10年,两人无不憧憬婚后的天长地久,但结婚以后,两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晚上回到同一间卧室休息,彼此的生活习惯都暴露在对方的眼下,而且婚姻家庭又往往意味着责任与担当,心里面的负担重了,更容易感到疲惫,偏偏还得计算着生活里的柴米油盐,两人也就没少因为琐事吵架。
其实隔着距离看烟火气,总觉得那是一道风景线,是生活的气息,但当自己的生活充满了烟火气,又不免追忆那些风花雪月的时光,嫌弃烟火气里没有激情与浪漫,琐事磨光了彼此的热情。
阿强认为芳芳变了,不再温文尔雅,只会斤斤计较,芳芳也认为阿强不再像当初那般体贴,让她倍感委屈。不过两人都念着曾经相恋十年才修成正果,并没有轻易冒出离婚的想法,阿强与芳芳吵架后,还会请妻妹小芳过来帮忙和解。
小芳也是个热心肠的,当起了阿强与芳芳之间的和事佬,虽然说旁观者清,但旁观者不再只是旁观,而人又习惯于以自己的主观意识看待问题,事情也就朝着微妙的方向了。小芳也已经结婚,但尽管小芳在婚前看中的就是大军的老实本分,大军这人话不多,但胜在人踏实,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小芳觉得他是个可依靠的人,于是走进了婚姻,然而到了婚后,小芳又嫌大军不懂浪漫,跟姐夫阿强一比,觉得阿强好多了。
渐渐的,小芳开始觉得是姐姐芳芳不懂得珍惜,太过无理取闹,双方才吵来吵去。而阿强在与小芳接触的过程中,愈发觉得小芳会打扮,性格活泼,有想法,心生好感。这时候,芳芳转变成了那个旁观者,把小芳与阿强的暗流涌动看得清清楚楚,芳芳也曾委婉提醒过,不过小芳与阿强并没有悬崖勒马。
2013年2月3日,芳芳又跟阿强吵架过,小芳过来劝,但实际上是要来指责芳芳,芳芳一听,心中的火气又高了几丈,便赌气的说道:“你觉得他好,那你跟他去过吧,我要和阿强离婚。”
说者可能是想提醒小芳不要跨过雷区,但听者却是当了真,认为她和阿强一块过,也不是不可以,于是找阿强诉苦,两人一来二去很快就突破了底线,但他们也知这样的行为会招来他人的议论,便干脆私奔到了外地,让芳芳和大军去面对两人私奔后带来的混乱。
不过芳芳与大军也因此有了较多的接触,两人都带着孩子,大军要出去忙事情,芳芳便帮助照顾孩子,而芳芳家里要是有什么粗活重活要解决,大军也会帮忙处理,而且同病相怜的经历拉进了两人的距离,日久生恨,两人最后也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但与小芳和阿强不同,大军和芳芳选择了告知父母,并表明他们是认真,经过慎重考虑才做出的决定,而父母、亲戚朋友原本就对大军和芳芳颇为同情,现在能相互扶着过日子,大家倒也没觉得什么不妥。
然而小芳与阿强私奔两年,两人并没有越过越好,同样经常吵架,小芳逐渐觉得阿强比不上大军,阿强也觉得芳芳更能包容和体贴他,最终两人才回到了老家,但却已是物是人非,大军和芳芳已生下了一个女儿,两人把日子过得不错,并不想分开。
事已至此,小芳和阿强也不想再强求,闹得更加不堪,分别与大军和芳芳离了婚,然后大军与芳芳去到了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了合法夫妻。另外经调解,小芳拿走了她与大军所生孩子的抚养权,不过户口还是放在大军那里,由大军负担孩子的学费等费用;芳芳与阿强所生的孩子的抚养权则给了芳芳,户口在阿强那,由阿强负担孩子的学费等费用。对于这两个孩子,四人都觉得等孩子长大了,让孩子自己选择跟父亲还是母亲。
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后的结局是大军与芳芳皆大圆满,而小芳和阿强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并且通过这桩姐妹“交换丈夫”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小芳和阿强也学会了承担责任,至于两人还能否继续共同生活,又或者是彼此寻找各自的幸福,也是小芳和阿强自行决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