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著名女网红惨死在酒店,富二代凶手:太漂亮了没忍住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自罪。”即便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但仅仅就是因为身上有一件珍宝,便会引起他人的争夺,甚至还会为此而丧失生命。美丽原本也是一个美好的词,可不知从何时起,美似乎就成了引诱人犯罪的原罪了,成为诸多犯罪人员为自己开脱罪行的借口。
2012年,广州某酒店一名同性恋网红惨死在床上,身上隐蔽私密地方有多处伤口,据检测结果显示体内还含有了其他男性的体液,而报警的人正好是酒店房间内唯一存在的男性。这一幕幕不禁令人十分疑惑,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王某涵是湖南浏阳人,是一个以仿妆出圈的网络博主,网名为“茉莉”,青春靓丽的她再加上高超的仿妆技术很快就收获了诸多粉丝的支持,但除了亲密的朋友之外,很少有人知道她是一名同性恋者。
在王某涵很小的时候父母因为性格问题分开了,被判给父亲的她从小就缺失了母爱,于是她内心便对周围的女性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依赖,直到长大之后才发现自己对同性有些异样的感情,于是不顾周围异样的眼光谈起了女朋友。
2012年从商学院毕业的她来到广州发展,善于交际的她很快就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不乏有网红、富二代等,虽然她的原生家境同这些人比起来差太多,但她并不自卑,反而落落大方,赢得了众人的好感。
6月14日应朋友邀约参加生日会,在聚会上她认识了同样是单亲家庭的虞某,虞某是一个海外留学归来的富二代,虽说两人物资方面相差太多,但由于两人之间的相似经历很快就一见如故,王某涵觉得能在外地碰到一个惺惺相惜的朋友不容易,因此对他几乎是无话不说,甚至还主动添加了他的联系方式。
而虞某却并没有王某涵想的那么简单,他被王某涵青春靓丽的模样以及落落大方的性格所吸引,很快就对她产生了一些异样的想法。于是在生日聚会结束的第二天晚上,便主动邀约王某涵到酒吧玩耍,王某涵没有任何防备的应邀了。
虞某知道王某涵对自己并没有任何情愫,完全只是将自己当做一个知心朋友在对待,于是他便特意趁着王某涵对自己的这份信任,频繁的劝酒,短短几个时辰,两人就将7瓶洋酒全部喝完了,而这时的王某涵早已醉酒,虽说不至于醉昏过去,但也只能在虞某的搀扶下才堪堪站稳。
就这样,虞某趁着其意识不清醒时将其带到了附近的酒店开房,并同王某涵进行了深入交流。甚至对王某涵还没有丝毫怜惜,为了满足自己那无耻的欲望,还将王某涵不尽折磨,导致身体多处出现瘀伤。
直到6月16日上午9点,虞某发现王某涵不仅还没有任何清醒的迹象,就连呼吸也渐渐减弱了,一时慌乱之下想不到任何对策便直接打电话拨打了120。可当医护人员赶来抢救的时候为时已晚,王某涵还是去世了。医生根据其检查结果发现王某涵是乙醇中毒,并在中毒之后还进行了强烈运动,最终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窒息而亡。
警方根据其现场证据立即将虞某逮捕,虞某这才开始慌张甚至害怕,谁想带去坐牢呢?当下虞某立即大喊并申诉自己冤枉,他认为自己完全一点错也没有,酒是她自己喝的,两人发生关系也是你情我愿,王某涵并没有任何反抗,凭什么就要把这些罪名都扣在自己头上。而虞某在此次命案中没有任何罪吗?
当然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奸Y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奸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按照法律规定,QJ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因此虞某趁王某涵醉酒意识不清时与其进行深入交流,他的行为属于使用其他手段,在违背被害人主观意愿的情况下实行QF,即便被害人没有任何反抗的举动,虞某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了QJ罪。
除此之外,虽说虞某并不知道王某涵对这类酒精过敏,再加上自己并没有杀人动机,并在察觉到情况不对的情况下立马报警,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他的行为并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法院根据确凿证据以及犯罪动机,以QJ致人死亡罪判处虞某10年有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63.9万元经济补偿。
在审问时虞某对其犯罪动机供认不讳,甚至直言说王某涵太漂亮了,如果她不这么漂亮,或许我还不会对她有想法。何其哀哉,一个女孩仅仅因为漂亮而导致犯罪凶手产生欲念,最终导致生命如花似玉般的女孩在她24岁的时候,永远闭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