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女友臀部有牙印引发的血案
案情回顾
周建(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和王芳是一对恩爱的情侣,两人都是国内某大学经济管理系的学生。
大一的时候,两人开始谈恋爱,平日里在校园里卿卿我我,如胶似漆,到处秀着恩爱。
时光荏苒,一晃三年过去了,转眼到了大四,快毕业了,学校安排的课程比较少,同学们都忙着实习找工作,除了准备考研的,宿舍里的人几乎都走空了。
两人索性就从大学宿舍里搬出来,开始了幸福的同居生活。
没过多久,两人都开始实习了,周建进了市里一家大型的商贸公司当经理助理,而王芳则在另一家公司当办公室文员。
实习的日子辛苦而又充实,两人每天忙于工作,只有晚上的时候才能见面,交流越来越少。周建觉得王芳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冷淡了,有时候他晚上回来想亲热,王芳会以工作累为由不让碰她。
而且王芳的工作是办公室文员,按理说工作应该不忙,可是她却经常加班,甚至彻夜不归。
周建为此也向她提出过疑问,王芳解释说,公司马上要上市了,全公司都在争分夺秒地打拼,老板天天都不下班,她怎么好意思早走。
周建虽然将信将疑,但是因为工作太忙也无暇深究此事。
2013年7月的一天晚上,周建又向王芳表达了自己的需求,王芳似乎有点不情愿,但是半推半就之下也就同意了。
两人亲热时周建无意间发现女友臀部有一处暗红色的伤痕,形状极似牙印。
周建心中一惊,质问王芳她屁股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王芳明显有些慌乱,吞吞吐吐地解释说,前两天在公司搬东西时不小心摔倒了,屁股受伤了。
这明显是谎话,摔伤和咬伤怎么可能一样,这明显是牙咬的痕迹。周建不再说话,可他心里却制定了一个计划。
第二天,周建偷偷地跑到王芳公司打听情况,发现公司根本就没有上市计划,也基本上不存在加班的情况。
周建心想女友肯定是出轨了,可现在他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暂时隐忍下来,等待一个机会。
这一天下午女友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加班,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让周建不要等自己。
周建答应后,立刻向领导请了假,然后开车来到在王芳公司附近等着。
到了晚上八点钟左右,只见女友挽着一个三十多岁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的胳膊有说有笑的从公司走出来。二人钻进一辆黑色宝马车里然后离开,周建开车尾随其后。
宝马车驶入了一家高档酒店前的停车场,随后两人进了酒店,周建则埋伏在停车场。
大约两个小时后,两人从酒店出来。
周建突然从停车场窜出拦在两人跟前,质问王芳为什么要背叛他。
王芳见周建撞破了奸情,便彻底撕破了脸,直接提出分手。
周建悲痛地问她怎么对得起这三年来的感情。
王芳居然来了一句,跟你这三年还不如跟他这几天快活。
周建怒不可遏,他感觉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摸出身上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猛地朝王芳的脖子刺去。王芳惨叫一声摔倒在地,鲜血喷的周建满脸都是血。
旁边的那人见状吓得撒腿就跑,嘴里大喊着杀人了。
停车场保安听到呼声赶过来,合力将周建制服,王芳则因为失血过多死亡。
原来,王芳进入公司后,部门经理蒋林就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并最终俘获了王芳的芳心。
两人勾搭上之后频频开房厮混,王芳屁股上的伤痕就是在亲热时被情不自禁的蒋林一口咬破的。
最终,周建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律师观点
本案中,周建和王芳没有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存在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等。
两个年轻人,因为没有处理好自己的感情纠纷,害得一个命丧黄泉,一个牢底坐穿,令人唏嘘不已。
一段感情结束了,好聚好散,没必要以死相拼。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周建没有正确处理好自己的情感纠纷,杀害女友王芳,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量刑方面,周建属于激情杀人,并且被王芳激怒,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因此可酌情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