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结局:杜新枝大笑,许敏输了,原因真是证据不足吗
“错换人生28年案”历时两年多,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法院最终给出了结论:经查,未发现有偷换的事实。该案之所以引起舆论共情,恰恰在于它揪痛了众多网友的心。当然,伤害最大的还是当事人。姚策生病,许敏欲割肝救子时才发现他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由此才牵出了该案。
随着两家人团聚,引来了新的高潮。在祝福许妈和杜妈两家的同时,网友们也是倍感欣慰,两个失散多年的孩子终于可以找回自己的妈妈了。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随后,就传出了杜妈一方无法配合姚策完成骨髓移植的消息,让这个本已平静的水潭再次风起云涌。
杜妈、姚策起诉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传来好消息,他们胜诉并获得了赔偿。而另一边关于九江许敏支付了首付的房子问题又成了争议焦点。姚策说他会妥善处理,但姚策的妻子熊磊并未将房屋交还给许敏。据有关媒体报道,熊磊表示,许敏跪着求医生"割肝救子"是炒作。许妈、杜妈和熊磊之间的矛盾开始进一步激化。最终,这对前婆媳在法院对簿公堂。
许妈一方质疑当时姚策和郭威所谓的“错换”不是事实,极有可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并提出了病历造假、手环等问题。此时,网络上的意见已经形成了两派,挺许和挺杜的各有说辞并针锋相对。2021年3月15日,许妈委托其表弟赴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错换实为偷换”,有人涉嫌刑事犯罪。经调查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3月23日上午,姚策因肝癌晚期救治无效在北京某医院去世 。此事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姚策之死再次引发轩然大波,其中争议焦点就在于姚策最后的日子到底是安宁守护还是被放弃了治疗。在这当中,许妈哭诉自己无法见到自己养育了28年的养子最后一面,而熊磊则称其已电话告知许妈一方,是她们自己不愿意来。
有人质疑,姚策是被放弃治疗而死,甚至还搬出了家属签名多次拒绝治疗的病历。而杜妈和熊磊则坚决否认,她们认为这是有人故意泼脏水,诬陷熊磊“谋杀亲夫”,并且指出安宁守护是姚策自己选的。熊磊称,这份病历是姚策人生最后的尊严,她发誓要追究泄露和传播人的法律责任。
许妈一方向开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杜妈、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等的侵权责任,并直至所谓“错换”的说法漏洞百出。一审法院认定淮河医院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杜妈无需承担责任。许妈不服,提起上诉。7月11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该案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偷换”的事实。许妈仍旧不服,或许申请再审。
两家人在意外中相聚,转眼间又成仇,确实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许妈一方的态度其实很明确,她们的目的绝不是单单一个赔偿的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一审直接起诉淮河医院就可以了,因为有了姚策和杜妈的胜诉案例放在那里,这场官司那是稳赢的。可是,许妈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将杜妈追加为被告。
这就说明了她发动这场诉讼,其实另有目的。那就是一旦法院认定杜妈构成共同侵权,就坐实了“偷换”的事实,该案就可能按照很多网友预想的发生本质的变化,即“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但是,这样的做法说实话,成功的几率很低。因为公安机关已经给了结论,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法院很难去对这个案件作出相悖的认定。
在民事诉讼里,侵权行为人拒绝作出笔迹鉴定,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如果淮河医院也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这个程序就无法强行启动,这就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所有的人都很清楚,只要认定杜妈构成共同侵权,追究刑事责任是大概率事件。至于最终是否能落实,最起码当年的这场悬疑就可以大白于天下。
一审判决淮河医院侵权成立并承担赔偿责任后,许妈依然提起了上诉,这就更加说明了其查找真相的决心。或许,在她的心里,永远存在着这样一道坎。28年的疑问,她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那么,她可以提起再审申请吗?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杜妈一家来说,当然是值得喜庆的事情,毕竟为自己洗涮了冤屈。而对于养育姚策28年后又经历巨大变故的徐妈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其不为金钱为真相的执着,也让很多网友百感交集,甚至是鼎力支持。她费劲心力想要查找真相,没想到却输得如此悲壮。尽管感情上无法接受,我们仍应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判。质疑解决不了问题,去思考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证据为王!无论是通过民事诉讼来曲线救国实现目的,还是直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都需要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撑。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猜测,都是假想。客观事实未必能体现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也未必能还原客观事实,但法律事实可以无限接近客观事实。网友心里纵有千般疑问,都只能是无根之木,无法得到验证。同时,我们应当相信司法机关的裁判时基于法律事实和规定的基础上,避免无端猜疑。
许妈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的原因,或许就在于证据的缺乏问题。有人建议许妈见好就收,别再去费心费力了,毕竟过去了这么久。年代久远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是否有证据。比如说28年前的一张借条,只要它是真实有效存在的,那就是一份证据。年代久远对于寻找证据来说会是一个障碍,但并非绝对不能克服的。而且,公安机关和法院没有支持许妈的原因都是缺乏充分证据。就像杜妈所讲,手环这个重要的证据在二审并没有出示。
那么,该案许妈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吗?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如果许妈找到了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可以重新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新的证据对于民事诉讼的再审同样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由此可见,证据对于许妈获得司法机关的支持至关重要。不仅要有证据,还得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如果能够做到这点,那许妈翻盘的机会仍然是有的。
由此可见,许妈能否找到新的有力证据是再审能否改判、公安机关能否立案的重要前提。如果许妈坚信该案确有疑点,最大的希望仍然在于证据。除了想方设法寻找新的证据,现有证据补强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许妈到底是应该偃旗息鼓后安享晚年,还是继续前行寻找真相?这条路不知她还要走多久?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