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浙江一桩荒唐不伦恋引发的血案
原标题:2007年浙江一桩荒唐不伦恋引发的血案
2007年7月23日清晨5时许,寂静的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山东门山脚突然传来一个妇女的尖叫:“杀人啦,杀人啦!”听见惊叫声,在附近晨练的两个市民赶过去查看,却看见了极其骇人的一幕。只见路边草丛俯卧着一具男尸,尸体全身赤裸,只有双脚穿着一双袜子。肚子被捅破,肠子都掉了出来,头颅已不知所踪。
两个市民也被吓得不轻,好一阵才从眼前的刺激中缓过神来,急忙报警。小县城出了如此恶性的故意杀人分尸案,一时间,各种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给警方带来不少的压力,得尽快破案!侦查发现附近有明显搏斗痕迹,血量喷洒明显,这儿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但在现场并未找到头颅,死者是谁?凶手又是谁?
现场留下的线索、证据并不多,一般分尸都是为隐匿受害人身份,凶手很可能与被害人熟识。要想查出凶手,还是得从尸源入手,没多久根据身体特征以及失踪信息确定他便是临海市涌泉人李金枝。李金枝案发前在临海市区经营一家美容院,人际关系比较复杂,不过其好友包某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7月22日下午乘车去仙居的时候,车上还有一个叫俞燕静的女子,随后两人去了车站边上一家宾馆。随即警方开始调查俞燕静,俞燕静是仙居本地人,时年21岁。五年前跟男友张建飞生了一个女儿,她经常在美容院、休闲场所上班,从事色情服务。因而与李金枝有往来,据宾馆工作人员回忆,俞燕静曾与李金枝有过争吵。
更巧的是张建飞亲戚张某告知警方,22日下午,俞燕静曾打电话给他帮忙寻找打手。张某将绰号为“小朋友”的人介绍给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张口便说:“5000元,帮忙割一个人头行不行?”一听这话,张某与“小朋友”都慌了,说好打人怎么成了割人头?恰在此时群众反映,案发当晚,曾看到俞燕静兄弟与俞金星的妻子曾将两人送上一辆出租车。
俞金星无法解释这件事,只得交代:22日晚,俞燕静打电话给哥哥俞文成,说自己杀人了。要求他带一套衣服去接应一下,两人便一同带了衣服去福应山将两人接走,虽然没亲眼看到尸体。但当时他们浑身是血,俞金星和俞文成清楚发生了什么,无奈这到底是自己妹妹。便替他们拿了衣服,又将他们送去亲戚家,8月2日出逃的俞燕静、张建飞落网。
事情的真相这才水落石出,说起来也是令人唏嘘,李金枝的死是因为妄图控制俞燕静。俞燕静在他开的美容院上班,案发前不久她不想在这儿待了,想要去黄岩、温州等地重新开始。李金枝不肯,多次将她抓回临海,期间实施了虐待。还曾将俞燕静带去水库边,威胁说如果不跟他干,他就淹死她。
俞燕静被吓得不轻,又因为这些事对李金枝心怀怨恨,由此生出了杀心。与俞燕静有交往的一名男青年证实了这件事,曾亲眼看到李金枝威胁俞燕静,将俞燕静强行带回临海。俞燕静忍无可忍,把这件事告知男友张建飞,两人合谋作案。俞燕静先是色诱李金枝,接着又将买好的安眠药悄悄下在李金枝的饮料瓶中,哄他喝下。
但没有效果,只好将其骗出宾馆,说想要去福应山散步。期间,张建飞尾随两人身后,等四下无人之际才跳出来合力将李金枝杀害。为掩盖身份,也是为出逃争取时间,他们割下李金枝的头颅带去永安溪附近掩埋。本来两人想着割了头颅,应该没这么快发现李金枝的身份,没想到仅仅十天警方就查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找到他们。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中,出于卑劣动机杀人、使用极端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产生多人死亡,皆属于情节严重。此案中俞燕静、张建飞不仅共同故意杀害一人,事后为掩盖自己的罪行,还使用极端残酷手段进行了分尸。
故法院认定两人犯罪情节十分恶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造成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令人可笑的是,这对“冷血鸳鸯”在杀人分尸时眼都不眨。事后也毫无悔改之心,到了庭审被指控故意杀人,却互相推脱责任争取从轻处罚。张建飞辩称是俞燕静指使,俞燕静辩称杀人割头是张建飞一人所为,两人你争我夺再无当初“恩爱”情分。那么判处结果究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