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富豪欠5000万不还,被债主沉入80米潭底,2年后才捞出
原标题:2012年内蒙富豪欠5000万不还,被债主沉入80米潭底,2年后才捞出
2012年6月11日清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武林派出所接到报案,一男子称自己的老板张某失联了。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件事不简单,张某很有可能已经遇害了,张某是1972年出生的内蒙古人。失联时才44岁,他原本可以说是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在老家内蒙有着多家店铺。收入非常可观,但到了2010年,张某经营的多家产业资金链忽然出现问题。
为让产业恢复经营,他不得不找浙江温州人胡方权借钱周转,胡方权这个人社会关系十分复杂。早年曾当过出境偷渡中介,还从事高利贷放贷、网络赌博游戏等行业,并有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前科。属于干过不少违法犯罪的涉黑人士,跟他来往是很有风险的,他手里的那些钱也大多来源不正。
可不知是不清楚胡方权底细,还是知道,却因为急着用钱不得不忽略这些。张某跟胡方权借了一大笔钱,然而生意没有因为资金的汇入转好,他迟迟还不上这笔钱。胡方权借贷的利息又比较高,到了2012年,本息与利息加在一起竟高达五千万元。原本借了钱,生意就没有好转,叠加到这个程度怎么还还得起?
眼看他迟迟不还钱,胡方权急了,邀请他去杭州“面谈”。2012年6月10日,张某应邀前往杭州,特意定了个包厢准备请胡方权吃饭。是赔罪也是期望他能再缓缓,没想到的是,张某这一去便再也没了消息。深夜11时许,胡方权与手下人打电话给张某的员工,索要五千万赎金偿还双方之间的巨额债务。
张某的手下起初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胡方权竟然敢绑架,见第二天还联系不上老板才急忙报警。警方查遍也没找到张某的踪迹,他就跟没出现在杭州一样,但与此同时胡方权不断向张某家属索要钱财。甚至几度发来虐待视频,张某妻子心急如焚,前前后后凑了六百二十万元。还是不见胡方权放人,他十分狡猾,每次打完电话便立即消失。
导致警方几次扑空,拿到620万元后,更是直接不联系了。警方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发现他逃去了泰国,当即发布红色通缉令。2013年3月,胡方权被押解回国,他只承认非法拘禁过张某。拒不透露张某的下落,表示没多久就把他放了,不知道他后来去了哪了。这话很有问题,如果张某安然无恙,为什么不找家人?警方为什么找不到他?
但胡方权拒不配合,警察也没办法,只好将目标转向他的手下。待胡方权手下全部落网后,此案转机出现,他们为从轻、减轻处罚配合积极。供述在胡方权指令下,已将张某装进铁笼推入滩坑水库的犯罪事实,这下又为难了。滩坑水库,有将近三百个西湖大小,水深百米。打捞何其困难,不过要完善证据链定罪,就必须找到张某尸体。
经多次打捞失败,2014年12月28日,终于在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0余米处找到了放有张某尸体的铁笼。发现场景骇人至极,铁笼尺寸仅为60×70×70厘米,难以想象一个一米八的男性是如何被塞进去的。欠钱没还不是不还,就因为对方暂时还不上钱、迟些还钱,就要如此折磨、虐待、残忍杀害吗?他们这是公然践踏法律!
胡方权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胡方权在本案中所起作用最大,归案后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且系累犯,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张崇宣、金朝国全程积极参与,同样起到重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也属于主犯。
不过两人相较胡方权来说,罪行又相对轻一些,故决定分别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剩余傅雄武等六名被告在共同犯罪的不同阶段起协助作用,属于主犯,罪行相较胡方权三人又要轻些。根据六人罪行具体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至此铁笼沉尸案告破,一念之差,他们将自己引向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