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遛狗不拴绳遭路人骂,抄起板凳连砸七下,冲动行为酿惨剧
可爱的小动物能活跃一个家庭的气氛,能让人的心情变得愉快,所以人们在休闲之余越发喜欢养一个宠物狗或宠物猫。然而养的人多了,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比如说遛狗不拴绳。
爱犬是市民的权利,文明养犬是市民的义务,养犬不文明会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更会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近些年来,因不文明养狗闹出的悲剧可不少。此前上海便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例,男子不栓狗遭骂后怒抄起板凳连砸七下,最终酿惨剧。
一切要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说起,当时正是盛夏,人们夜晚出来聚个会吃个夜宵很正常。上海外来务工人员谭某便与好友相约去附近的一家烧烤摊吃东西,期间喝了一点小酒,酒精的刺激大概也是他后来反应格外大的原因。就在谭某吃烧烤的这家摊子,恰好出来遛狗的小黄被香味吸引,也想打包一点烧烤回去。
就在等待烧烤的期间出了意外,小黄的狗没有拴绳,跑来跑去就撞倒了谭某的桌子。桌上的啤酒、食物什么的都撞翻了,好好的吃着东西聊着天,忽然出来一只狗搞破坏。这谁不生气,尤其是谭某还喝了点酒,便大声质问:谁家的狗把杯子都撞翻了,什么意思啊?或许他的语气有点不好,小黄过来便说:对不起,我马上把狗牵走,但你不能骂人。
谭某一听这话就怒了,冲上去对着小黄就是一巴掌:不仅要骂你,还要打你。随即双方发生争吵,后来在路边摊主人的阻拦才停手,谭某一伙也坐下来继续吃喝。本来事情到这儿就该结束,谁知年轻气盛的小黄不甘心被骂,打电话叫来父亲跟几个好友。老黄了解事情经过后,当时劝小黄算了,无奈此时的小黄已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他不顾父亲的劝阻,带着几个好友便朝谭某冲了上去,不过并未占得优势。眼看着儿子要被殴打,“爱子”心切的老黄抄起边上一个板凳朝谭某挥了过去,他那一下用力之狠让谭某当时便倒地了。但老黄并未停手,一连砸了七次,砸得谭某头部鲜血直流都不肯停手。还是围观的路人不忍,才将其拦下来,谭某经过九天多的抢救无效后死亡。
这对谭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他是家里的主心骨,妻子是全职主妇。一家人就靠着他的工资生活,如今他死了,一家人的日子恐怕会很难过。最伤心的还是谭某头发花白的老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着急之下也住进了医院。让人心寒的是此时的黄家父子不想着尽早认罪,赔偿受害人家属,弥补自己的过失。
还一心想着如何脱罪,找来辩护律师,坚称自己是被打后不得已的还手。事实上当时他们的行为不能称之为被打,因为第一轮斗殴结束后,第二轮斗殴是小黄挑起的。他之所以被打完全是自身实力的问题,并非谭某他们有意为之,如此情况何谈正当防卫?只能说是互殴,至于他主观有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好定义,能确定的是有故意伤害的主观动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老黄犯罪情节严重,但考虑到谭某也有过错行为,最终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不得不说这起案件中双方都存在错误,小黄不文明养狗导致别人损失在先,道歉赔偿那都是应该的。他一句不提赔偿,只说自己把狗牵走,难道牵走就可以挽回别人的损失了吗?后来更是不该,其父老黄都劝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他还因为被打不甘心。结果导致自己被揍,牵连父亲犯下命案,可谓是害人又害己。
至于谭某,愤怒是正常反应,但他不应该动嘴又动手。因为小狗无意间的举动,就上升到打人的地步,这未免有些太过。当然,主要错还是在小黄一方,错上加错以至于酿成悲剧。庭审上还妄图以正当防卫脱罪,丝毫没有悔过之心,老黄之心狠更是难以想象。
双方打架归打架,并没有到想要对方死的地步,可他这个多吃几十年饭的人不仅不懂得在中间劝和。还直接抄起板凳将对方打死,一昧偏袒儿子,好在公平正义的法律最终让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