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醉卧小区健身场纪实:男子与其发生关系未反抗,构成强奸吗?
酒文化也属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很多场合,不管是朋友聚会还是布置宴席,都会通过喝酒来助兴。
同时,对于当代的年轻人,他们很多承担着房贷,车贷等压力,他们往往会通过喝酒来减轻压力。
但喝酒也需要适量,对于酒量少的人来说,少饮是最好的选择,避免因为醉酒导致的无法逆转的伤害。
在酒桌上喝多的人一定要注意,尽量结伴回家,独自一人回家有可能遇到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状况,极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
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外面尽量不要喝酒。在2021年,就发生了一起因为醉酒引发的强奸案。
在湖北荆门掇刀区公布的一起案件起诉书上显示,一名女子因为醉酒,就睡在了小区的健身场地,结果发生意外,遭到一名男子的强奸。那么具体情况究竟是什么呢?
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大约晚上十点的时候,姚某某和他的三个朋友一起在外面吃过饭,准备去姚某某的家中坐一会儿,再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名女子躺在小区健身场上,身上可以很清晰地闻到扑鼻的酒气,在地上还有明显可见的呕吐物。
因为姚某某还处于单身的状态,看到女子还是很漂亮并且喝醉酒,就想着过去搭讪。
好在这时,姚某某的朋友劝告他不要去多管闲事。听到朋友们的劝告,姚某某也放弃了那个念头,几人也就来到姚某某的家中,他们几个人谈了大约两个小时。
在十二点多的时候,他的几位朋友也相继回家,这时姚某某发现他们买的水果还没有吃完,姚某某就将剩余的水果带上,追下楼让朋友们带上。这时他发现那名醉酒女子依旧还在健身场那躺着,就动起了歪心思。
因为这时已经半夜了,健身场也没有其他人,姚某某看着自己的朋友们走远,心中的邪念萌芽越长越大,由于这次没有好友的规劝,他也就实施了他的犯罪行为。
他走到女子王某某的身旁,一下就被王某某的美貌冲昏了头,没有丝毫理智可言,暴露出自己的兽心。
色欲大起的他把王某某抬到旁边的草地上,抚摸着她的身体并与她发生了关系。男子这么大的动作肯定惊醒了王某某,姚某某见女子醒来急忙停手逃离。
可现在的科技时代又怎么会让姚某某逃走,小区的监控可以说是无死角的。女孩王某某事后立马就报警了,在警方的帮助下,犯罪人姚某某很快就被抓捕归案了。因为监控的铁证,姚某某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由此,据犯罪人姚某某交代,自己与王某某发生关系的时候,她并没有反抗,甚至在女子清醒后也没有太多的抵触动作,那么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因为王某某处于醉酒状态,所以并没有什么反抗动作,并不符合暴力胁迫手段,但该行为属于其他手段。
利用妇女熟睡,昏迷或醉酒的状况下,在被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只要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逾期发生性关系,这些都构成强奸罪。
因此,虽然姚某某并没有用暴力来胁迫,但还是通过其他手段来与王某某发生关系,那男子就是犯了强奸罪。那么姚某某是否具有加重处罚的行为?
我国刑法也有明确规定了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首先,对于强奸幼女情节严重,强奸多人,进行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轮奸,在公共场合进行犯罪或造成妇女受伤严重的行为等等,这些都符合加重处罚的行为。
而在本案中,姚某某在健身场这样的场合实施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在公共场合强奸情节?
显而易见,姚某某的行为符合加重处罚情节,即使在半夜里健身场并没有其他的路人,但公共场合的定义是不需要有其他人看到,只要有可能被其他人发现就可以。
而在小区健身场,也有其他人出现的可能性。对于加重处罚,姚某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对此就结束了,回想姚某某的犯罪经历,一切都是因为他心中的那股欲望作祟,最终导致这样的结果。在他服罪释放后,又该怎样生活呢?这个犯罪行为将会伴随他一生。
虽然犯罪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王某某受到的伤害也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对于女性同胞们,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时刻保持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