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女大学生上厕所引发的血案
“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夜晚,是藏匿罪恶的最好的掩护,无数双罪恶之手,在漆黑的地方向你探出,它们会折磨你、撕碎你。
当代社会,女性的安全问题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到底是什么给她们带来这样的隐患?到底怎样才可以逃出魔爪?
接下来请和我一起走进本案,让我们一探究竟。
2009年5月7日,在法庭上,一个名叫郭青(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的男子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郭青时年29岁,在某公司工作,工作不温不火,家中有一妻子,两人的工资在满足平时的生活开销后,还可以攒下一部分,生活虽然平淡,但是幸福快乐。
这美好的生活在4月21日的夜晚被彻底打破。
据郭青交代,当日晚上,他下班后,已经很晚了,他走在回家的路上,那天月色很好,月光照得路十分清楚。
他回家的时候经过了一条闹市,这条街的最尽头有一个公共厕所,以前他回家的时候,便经常听到厕所里发出一些令人浮想联翩的声音。
这个厕所所处的地方光线较暗,因此经常有人在这里做一些“事情”。这日,他像往常一样路过这个厕所,正好看到一个女生从厕所里出来。
郭青回忆说,当时那个女生好像喝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她当天穿了一个小裙子。看到这里,郭青心中生出一丝邪念。
他先假装不经意与女生发生肢体接触,随后观察,发现其没有抵抗,便将其拖进厕所,QF了对方。
过程中,女生曾试图求救,于是他捂住其口鼻,事后,郭青才发现女生已经没了呼吸。
“当时我一下子就慌了,我想过救她,可是,我怕她会告我,于是我就将她拖到了厕所后面的垃圾堆里,将她埋了,我当时,真的,多希望,这是一场梦……”
郭青讲述完毕,掩面失声痛哭……
死者名叫刘清(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是某大学的一名大二生,2009年4月21日刚好是她20岁生日。
当警察将刘清的死讯告诉她的同学后,她的同学都流下了眼泪,同学们的回忆带我们走进了这个女生。
当日是刘清的生日,她一大早便兴高采烈地叫醒舍友,几个女孩子聚到一起,聊着如何为其庆生,刘清建议晚上去某夜市吃烧烤。
大家纷纷赞同,刘清将此事告诉了和自己关系不错的几个同学,同学们欣然同意。
晚上8点,刘清收拾完与同学在校门口集合,刘清为了这个生日,精心打扮,还特意穿上了她新买的小裙子。就这样,她们出发了。
刘清怎么都不会想到,这将是她最后一个生日。
晚上11点左右,刘清突然说自己想上个厕所,当时她的同学想陪她去,她拒绝了。可谁都没想到,这一去便是永别。
同学们等了许久还未发现其回来,便去厕所寻找,寻找无果后,急忙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急忙将该区域封锁,以厕所为圆心,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终于在垃圾堆的一个破布下发现了刘清已经冰冷的尸体。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调取该时段的监控,由于此地段较为偏僻、人流量大,因此排查难度较大。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经过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调查取证后,警方终于锁定了嫌疑人——郭青。
2009年4月24日,警方带领一小队人将郭青所在小区秘密封锁,并派人蹲守,终于在晚上10点左右,在家中将其缉拿归案。
郭青的妻子听到民警的讲述,掩面痛哭,她始终不相信自己的丈夫是这样的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审讯,郭青供认不讳。最终,法院以QJ罪定罪,判处郭青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桩令人痛心的惨案就这样告一段落,在此案中,郭青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原本圆满的家庭也因其一己私欲而支离破碎。
文中的刘清,也在最美的年纪丧失她宝贵的生命,她的父母也悲痛欲绝,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对他们来说,是多么大的悲哀啊。
到底死者有没有错呢?穿短裙有错吗?晚上出去聚餐有错吗?在小编看来,美丽不是错,出去聚餐也没有罪,但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无论何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