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深圳玩具厂火灾:87人葬身火海,香港老板连夜潜逃菲律宾
1993年11月19日,对于世上大部分的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天,然而对于深圳致丽工艺玩具厂的打工者们来说却是灾难的一天。这一天的中午时分,玩具厂车间忽然着起了火,火势十分凶猛。迅速点燃整层楼并蔓延至整栋楼,虽然正在干活的工人们及时发现了火灾,虽然消防官兵也及时赶到。
然而这场火灾还是造成了极其惨烈的伤亡,404名在场员工有87人被烧死、51人受伤,直接损失达800万元。死亡的87人全部是女工,最大的不过二三十岁,最小的才十几岁。如花似玉的年龄,鲜活的生命,就这么葬送在了火海中。她们原本是带着勤劳致富的梦想来的,她们还期盼着马上就能回家团聚,却被这场大火改变了人生轨迹。
17岁的谢某霞在大火四天前已辞工并领了工资,准备跟同乡的几个女孩回家,好心的师傅劝她留下再做一段时间。等过段时间春节再回也不迟,谢某霞留下了,结果是几个和她同时辞工的女孩在回家路上,她的父母却收到了女儿的死亡电报。21岁的王某芳在大火前五天给父母写信,表示只能寄200元回家,因为要把路费、生活费留着。
又在信中表明自己或许在腊月初几回家,过完春节完婚后,还打算出来工作。可王某芳再也没有机会回家,再也没有机会结婚了,她的人生永远终止在了5天后。这两个年轻女孩仅仅是大火中丧生的人之一,此外,侥幸活下来的人日子也很难熬。23岁的何某兰原本计划跟远在新疆的男友结婚,事发前已递交辞职书,她只差11天就能过上幸福的婚姻生活。
却因为这场大火,何某兰被切除右手,男友也在事件发生后退了婚约。一切都是因为这场大火,它夺走了87人的性命,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轨迹。青天白日,都在工作,又不是深夜无人时分。且这场事故既非难以预防的地震或爆炸,为何会葬送如此之多的年轻生命?玩具厂所存放的多是易燃物质,所以火才烧得这么快烧得这么大,但这不是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玩具厂老板只知剥削,违反法律法规,无视工人生命安全。致丽工艺玩具厂的老板是港商劳钊泉,1989年2月,他携带一笔资金来到深圳宝安县龙岗区的葵涌镇。考察一番后决定在这里投资设厂,5月,葵涌致丽工艺制品厂投入生产。几乎同时,这个消息传去偏僻农村,家里条件不好的女孩们纷纷带着期盼前往玩具厂工作。
可她们不会想到这一去是走向不归路,劳钊泉从来没考虑过工厂的安全问题,他想要的只是赚更多更多的钱。致丽存在的13条火灾隐患,只是极不彻底地整改了六条,剩下的足以致命。比如说楼里六个石板保险器全部用2.01毫米的铜线做保险丝,把保管易燃材料的仓库设在一楼厂房车间内,与厂房仅用木板相隔。
一楼两个防火疏散卷闸门,一个用电焊焊死,一个用锁锁住。还有原先消防规定的是每层楼只能容纳50名工人作业,致丽却安置230名,衣车之间的距离前后只有0.65米。1993年3月9日,消防人员发出过一份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劳钊泉等人却觉得整改会影响生产,遂指使厂长黄国光、车间主管丁铭良携带三千元港币去“沟通”,非法获得消防合格证。
这张消防“合格证”所带来的是87人的丧生,她们死得很绝望,当时保安在火刚着起的时候就发现了。匆忙拿灭火器,却发现根本不能用,整个工厂能用的竟然只有一个。这一个能有什么用,没有办法,保安只好转头去组织工人们逃生。逃跑才发现楼道的窗户被封死,楼道存满了仓库放不下的货物,逃生之路非常狭窄。
好不容易跑去一楼,又发现卷帘门坏了,怎么推也推不开。许多人在这儿被大火的浓烟熏晕,静静的躺着等待死亡的降临,最后幸运活下来的全靠消防战士冒着生命危险斩断二楼和三楼窗户上的防盗钢网。这才得以救出两百多人,如果不是他们冒死,恐怕这两百多人能活下来多少并不好说。
劳钊泉到惨案发生才知大错酿成,仓皇坐上前往菲律宾的飞机潜逃,可逃是逃不掉的。很快,劳钊泉(老板)、黄国光(厂长)、梁建国(经理)、刘光万(电工),以及负责检查的刘鉴钊、吴星辉相继落网。劳钊泉等人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刘鉴钊两人被控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六十三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终,黄国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劳钊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梁建国有期徒刑三年,刘光万有期徒刑两年,刘鉴钊有期徒刑十年,吴星辉有期徒刑十七年。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场火灾后,199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此有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这是她们的血泪换来的,如今她们已逝去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