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人妻子去世,到银行取30万取钱被拒,银行:证明你是继承人
老伴去世后,存在银行的30万元钱取不出来,老人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老人名叫王荫民,现已90岁高龄,因为无儿无女没人照顾自己,老人就想把存在银行的钱取出来,雇个保姆照顾自己。然而,等到去银行取钱时,工作人员却告诉老人,必须证明自己跟存款人的关系。
这笔钱是自己存在老伴于子文卡上的,因为老人大老伴10岁,他当时是想按照年龄来算,自己会先走,担心老伴以后没有收入,就把身上的30万元存在老伴的银行卡上,以防老伴以后因没收入造成生活困难。
哪成想,比自己小的老伴先去世了,于是王大爷就让自己的侄子去取点钱出来。侄子按照老人提供的密码到当地一家银行取款,可输入的密码却提示错误。
而王大爷一直坚持就是这个密码,自己的老伴临走前说是生日密码,这绝不会错,侄子听从老人的说法在连续输入几次之后,银行卡被取款机吞掉。
侄子回来后把这件事跟老伴一讲,王荫民恍然大悟,或许老伴说的生日密码是自己的,但现在说这个也来不及了,老人只能到银行把卡解锁。
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因储户本人已经去世,想要解锁银行卡需要老人提供证明才可以,但王荫民老人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等诸多材料,银行都没把这笔钱给老人。
银行方面表示,于子文老人去世后虽然卡里有30万元钱,但并不能证明这笔钱就能归丈夫王荫民所有,因为王大爷没有申请过遗产继承。银行必须要保证死者的权益,才能把存款支付给王荫民。
此外,银行说根据规定,王荫民必须证明他是于子文老人的唯一合法继承人,还要提供一份《继承权公证书》,才可以获得这笔财产。
那么,为什么王荫民老人一直都没有提供相关证明呢?
老人表示他去过公证处,公证处在老人的信息里面看到他曾有一个养子,因为孩子也是合法继承人,因此老人想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人,就必须让孩子过来证明。
原来,王荫民与老伴早年都没有孩子,为了能老有所养,他抱养了一个孩子,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后,养子跟他闹了矛盾,最后解除了收养关系。
可让老人气愤的是,当他拿着这份《解除收养协议书》到公证处时,工作人员又以仅凭一份协议书无法给老人办理唯一继承人公证为由,让老人的养子到现场确认才行。
可王荫民老人跟养子因为矛盾已经多年没有来往,他知道即便让养子过来,他肯定也不会过来的。
所谓求人不如求己,王荫民老人把银行告上法庭,希望法院确认自己与孩子的收养和解除关系,让这份协议可以证明自己现在是于子文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
最后,法院承认了王荫民老人与养子的收养和解除关系。
当老人开心拿着收养有效判决来到公证处后,对方又给出了一个难题
公证处工作人员需要老人提供这些证明的原件,可因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时,老人已将所有的原件提供给了法院,现在手上不可能还有原件。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原件,他必须到自己跟老伴原来的工作单位去。
而到原来的工作单位提取证明原件还需要各种的流程,这让已经90岁高龄的老人实在吃不消这种折腾。因此,老人再一次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王荫民老人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定收养协议书合法,它就能证明自己是遗产继承人。而银行提出反驳,理由是收养关系只是证明老人与养子的关系,并不足以作为老人拥有继承权的证明,银行需要老人提供能可以继承遗产的证明。
整整两年时间,95岁高龄的王荫民老人因老伴的存款游走在法院和银行之间。最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银行提出自己不具备拥有老伴遗产继承的证明,他就让银行反证自己不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在最后一次诉讼中,王大爷提供了所有证据,有遗产继承人公证书,和三十万遗产的所属权,其中十五万元为共同财产,所属权是王大爷的,而另外的十五万和利息属于第一合法继承人。
银行起初还在例证合法继承人的真伪,但最后全都被做好准备的王荫民老人一一化解。最后,经过法院判决,王荫民老人为于子文遗产的第一合法继承人,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这笔钱还给王荫民。
我们知道银行的一些规定是在保护储户的利益和资金安全,王大爷事后表示并不怪银行,这是他们的责任。而他的侄子在事情解决后长舒一口气,感叹地说:“两年了,终于把事情解决了。”
在这里也庆幸老人毕业于政法大学,本身就有踏实的法律基础,因此在与银行的交锋中才从容不迫,如果换做其他90岁高龄的老人,这样熬上两年估计更拿不到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