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江苏一25岁美女裸死水渠,警方通过其丈夫一句话锁定恶魔
2002年,江苏一25岁美女裸死水渠,警方通过其丈夫一句话锁定恶魔
2002年9月20日清晨5时许,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下辖小纪镇一处稻田水渠发现了一具无头裸体女尸。这可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凶杀案,江都区乃至扬州市都十分重视,立即指令成立专案组尽快破解此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尸检结果显示:死者腕关节、裸关节有明显勒痕,应该被凶手捆绑过,另外头颅是在窒息死亡后砍断的。
这儿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除去这具尸体之外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线索,死者的头颅也不知所踪。案发现场没有线索,当务之急是确定死者身份,才好根据她的人际关系、出行记录排查凶手。四五天后,一暂住扬州的男子报案,称自己妻子前几天外出后失踪。民警遂带男子认尸,确定,死者就是他失踪的妻子蔡某。
蔡某,仪征人,时年25岁。她跟丈夫租住在扬州城东某地,生前在一家美容院工作,刚来扬州不久的她人际关系并不复杂。警方能找到关系最密切的只有两人,一人也就是她的丈夫,但其丈夫没有作案时间。
另外一人则是她的情人李某,蔡某年轻漂亮,加上很会打扮。吸引了不少身边男人的目光,而她又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与一些追求者便有暧昧关系。其中最亲密的莫过于李某,虽然李某也有妻有子,可两人还是罔顾道德底线把不该做的全做了。
查探发现,李某也没有作案时间,合作伙伴证明他这些天一直在上海待着。案件到这儿陷入了僵局,就在此时,蔡某丈夫说的一句话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表示,蔡某出门前,似乎是说过要出门去买手机。会不会是买手机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引发了这起凶杀案?无论如何,总算是也有了一条线索,专案组立即赶往蔡某暂住地附近手机卖场调查。
一查发现,蔡某确实去过手机卖场,但并没有买手机。中途跟着一个上前搭讪的男人有说有笑的走了,此后再也没回过卖场,这个男人有重大嫌疑。走访了解到,那男人名叫程某通,更奇怪的是他在案发后便匆忙离开了扬州。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一来嫌疑更大,遗憾的是当年的科学技术手段不够。
在偌大个中国找人简直是大海捞针,可这不代表警方会放弃此案,一直到18年后。2020年4月初,云南传来消息,程某通在昆明!收到消息,专案组立即奔赴昆明,当他们带着扬州口音对程某通说出:“你是程某通么?请配合我们的调查!”
程某通显然慌了,身体渐渐颤抖起来,知道逃无可逃的他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一切都是因为“特殊的交易”惹的祸,当天蔡某去买手机,程某通正好也去买手机。看见美丽动人的蔡某后,程某通起了贼心,上前搭讪:“你陪我一次,我给你三五百元。”蔡某经济条件一般,却想要个好点的手机,差那么几百元。
加上她素来私生活作风不好,一听这话就答应了,随后两人前往程某通住所发生关系。不成想事情做了,程某通也给了蔡某四百元,她却嫌钱少。张口以强奸报警威胁索要一万元,程某通自然不肯,与之发生争执。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他掐住蔡某的脖子,一直到她没了呼吸,恍然发现自己杀了人。
程某通起初有些慌张,很快镇静下来,为避免警方发现真相决定分尸弃尸。他找来菜刀割掉蔡某头颅,至于为什么挖眼睛,是因为蔡某死时眼睛瞪得很大。程某通有些害怕,又听人说过,死亡的眼睛能记住死前的景象。
干脆把眼睛也挖了,再借朋友的车,一路开去小纪镇的那个湖泊。头颅与衣物、菜刀则丢去扬州港附近的江边,匆忙辞去工作,仓皇出逃去了云南昆明生活。本以为躲了十八年不会被抓,不成想民警很执着,依然将他揪了出来。
有句话说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任何犯罪都会留下蛛丝马迹,而依靠着这蛛丝马迹早晚会找到凶手。更何况是在科学技术发达的现代社会,不要妄想能逃一辈子,也别妄想时间会洗刷一切。无论过去多久,都依然有警方记着死者的冤屈,坚持不懈的要将凶手捉拿归案。就像此案中的程某通,他自以为潜逃十八年就能安然无恙了,殊不知警方一直记着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刑法规定,在案件被受理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也就是说,程某通的惩罚不会随着时间消逝,也不会随着时间减轻。他逃了十八年,也该够了,是时候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了。程某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不仅是出于卑劣手段杀人,还在犯下命案后为掩盖自己的罪行分尸,残忍割去蔡某的眼睛与头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主观恶性深,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此案仍在审理中,判决结果暂不可知,但相信这个潜逃18年的杀人凶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